討論串[請益] 只有1/3 產權 賣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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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4→)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ntan (人生還有更美好追求)時間9年前 (2015/08/05 08: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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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目前家中母親正在處理一棟房子問題,這棟房子是我外公留給我媽媽他們三個女兒的. 因此各自擁有1/3產權,而我外公也去世多年了,在三年前他三個女兒決定把這棟房子. 給賣掉,目前已經委託仲介要賣,也有買家出價要買,我媽媽與她的姊姊都決定要賣. 可是這時老大卻反悔說不賣了,目前仲介說可以使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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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10→)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ntan (人生還有更美好追求)時間9年前 (2015/08/05 09: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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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我再補充說明一下:. 這棟房子買方願意要買,願意出價510萬買,也就是三個女兒平分170萬,這是還沒. 扣掉一些哩哩扣扣瑣碎項目,但是我媽媽的大姊不想要這樣賣,她想要拿370萬. 而我媽媽跟二姐只分到70萬,可是大家都各自擁有1/3產權,而最後大姊想要拿得. 更多,不想要平分,因此現在只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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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2→)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時間9年前 (2015/08/05 10:23),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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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第819條.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最好最好的辦法當然就是大家都同意賣,如果不行的話只能參照. 土地法第34-1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 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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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1→)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ochang (leo)時間9年前 (2015/08/05 11:32),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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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回文一下. 大家都知道土地法34-1的多數決. 多數人可以處理少數人的持分. 但如果多數人提出不合理條件. 少數人要怎麼自保呢?. 身為代書和不動產估價師. 我簡單補充一下~~. 少數人要避免被霸凌的話...建議可以. 1.訴請裁判分割. 通常在買賣的協商過程中. 少數人就要有警覺心. 如果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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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ing (忍耐中)時間9年前 (2015/08/05 23: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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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不動產估價師代書地政高考及格. 我稍稍補充一點. 其實影響這種案件的最重要因素為時間成本,若為土地,提出共有物分割,只要提出不同的分割方式,各共有人就有不同的意見,相對的時間就拉的很長,共有人時間成本較高的,通常都願意以合解的方式,用市價來購買。. 而若為建物,那就快了,不過若是正常程序,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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