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21世紀房屋在買家未付款就將房子過戶

看板home-sale作者 (hunt)時間8年前 (2015/08/03 15:03), 8年前編輯推噓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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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n211304 (麥克風)》之銘言: 以下部分原文恕刪 你們這件的交易流程的確詭異到不行 : 事情經過: : 7月16日我父親和21世紀公司簽了買賣契約 : 7月24日 : 我們告訴(21世紀房屋)還有代書我們不賣房子了 : 之後我去查(安新建經履約保證)的帳戶 : 發現買家一毛錢都沒有付 : 我發現我們家的房子在7月23號時 : 被過戶給買家了!!! 先說前提 一般代書過戶流程,簽約 =>過戶文件用印 =>稅單出來完納稅=>地政過戶 你可以看下合約內容部分,有4個期款,後面的說明 以下假設我是壞人,我要用最快的速度過戶你的房屋給我 7月16日早上(四)簽約,簽約當時印鑑章自己蓋一蓋過戶文件,16日下午(四)就送 稅捐報稅,很拼最快也要21日(二)稅單才會下來,我才有辦法去繳稅然後送地政 過戶,所以我最快22日(四)送地政過戶,在您說的23號地政事務所才有可能過戶 完成到我名下。 (以上這段前提都是在時間很拼的情況下,可能工作效率極差的國家公務機關有 我的超級好朋友幫忙,所以效率突然變極好,不然就是另外一種可能,您所說的23日 只是代書或仲介那跟您說23日這天送地政過戶了"辦理當中",所以其實屋主是有機會 到地政事務所"攔截案件"的。) 另外此段流程不合理的點在於: 1.簽約款(第一期款)跟用印款(第二期款)沒先匯入履保專戶,代書竟然就先報稅。 合理懷疑這代書有被仲介告知要提早報稅,並且代書願意幫忙。 (報稅一般需要4~5個工作天左右,稅單才會下來。) 2.等到稅單出來後,賣方屋主這邊需要繳土增稅,原則上正常案件會由買方匯入履保 的款項中出款繳納,由於您的標的看新聞說是"黃金店面"+"祖產",合理假設您所 需要繳納的土增稅至少也要個100萬以上,由於款項未入履保,所以這張土增稅單 竟然是由(買方or代書or仲介)自行拿去繳納後給代書辦理過戶,也不符履保程序。 : 因為我站在買家留的地址門口 : 發現買家的地址,也是做代書的 。 買方可能是那間加盟店的大股東之一,不然不可能有仲介跟代書願意配合這麼亂搞 何況總價才2500萬,就算6%都收買方150萬也不算太大的案子。所以我覺得買方非 善意第三人的情況。 : 加盟店只是掛21世紀的招牌 : 但是簽約上蓋的章是其它不知名的地產公司 。 : 我最後的希望是打給(安新建經履約保證公司) : 告訴他們我不賣房子,告訴他們合約又問題 : 有人偽造文書,有人偷偷過戶我們的房子 : 得到的回答是 : 安新的帳戶裡沒有有我們的資料 : 戶頭也沒有我們的款項 : 但安新建經確鬼打牆的告訴我說 : 代書說這是特殊案件才會這樣 : 24號時我也告訴安心建經履約保證公司 : 我們不賣房子, : 27號時安新還是讓買家匯款到帳戶裡 : 才在7月27、28、29 : 把款項分好幾次匯到(安新建經履約帳戶) : 在這些人收到律師函之前沒有任何人肯給我回應 : 也沒有任何人說已經偷過戶這件事怎麼辦 : 之後收到了才來電跟我們說 : 是23日先過戶沒錯,但房子已經是我們名下了 : 錢也補進去嘍 : 你現在不賣就法律上見吧。 ㄧ般正常程序是 代書用安新合約簽完回去,最快當天最慢隔天就要把合約內容 回傳給安新履保公司,這樣安新就有這件的資料,所有入款都會發簡訊給買賣雙方 您說到了24號安新都找不到你們的資料,代表代書簽約回去後,根本沒把契約內容 傳回給履保公司,安新當然不知道有你們這個案件,所以24~26日間代書才把合約 傳給履保公司,他們才在27~29號趕緊匯入款項,這樣才有正式匯款紀錄。 所以代書又配合亂搞了...沒在簽約隔天就回傳契約給履保公司。 以下是我不負責任的建議: 1.法律程序照跑,把買方、加盟店、代書、21世紀總部都列被告,給檢查偵辦, 若不相干之後會改列為關係人。 2.雖說是加盟店簽約的,但21總部我認為是沒法律上的問題,但有監督之責, 持續給總部壓力,讓總部審核追蹤這間加盟店的情況,嚴重總部會沒收此間 加盟店的保證金,並終止此間加盟店合約,意思就是逼此間加盟店關店或換 招牌。 3.我認為此件承辦代書有很大問題,一定要是21世紀總部的特約代書才有辦法簽約, 若總部認為此件代書也有問題,會解除此代書的特約,保證金沒收,不得再簽所有 21世紀成交的案子,這對代書來說算有點懲罰,畢竟21也不是小牌子。 4.跑法院的重點在於證據力的提供,包含每個時間點,仲介說了哪些話,到了開庭 仲介也許會不認,妳們之前的對話,有錄音嗎? 妳爸在簽約當時,有同意先過戶嗎? 目前我是認為妳不需太過擔心,因為跑法院就目前看來的確是買方理虧,除非還有其他 妳內文沒說明,只是耗時耗心力,仲介有的是時間可以陪你上法院,妳呢? 持續的給 總部、加盟主、承辦代書、買方壓力,大家提前和解各退一步比較好。 ---------------------------------------------------- [閒聊]這2天的房板讓我得了一種病 一上線就查詢j大的是否上線過,信讀過 也看推文是否有新帳號,發言也像j大 我承認我有病 跪求j大回應我此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29.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8585394.A.B77.html ※ 編輯: hunt0316 (123.240.129.132), 08/03/2015 15:20:46

08/03 15:19, , 1F
感謝,我會再轉告我朋友!
08/03 15:19, 1F

08/03 15:22, , 2F
先過戶才補錢,只是程序瑕疵和有偽造文書的疑慮,但不是沒給
08/03 15:22, 2F

08/03 15:22, , 3F
錢,上法院要爭什麼?
08/03 15:22, 3F
我會認為這是程序上的嚴重瑕疵足以構成賣方的解約條件欸,連法院在審理案件, 都是以先程序後實體的方式,何況是在賣方報警提出解約後才迅速補入款項。

08/03 15:25, , 4F
要爭損害賠償,也要證明有損害,既然對方有付價金,只是遲給
08/03 15:25, 4F

08/03 15:25, , 5F
要怎麼證明損害發生。
08/03 15:25, 5F
賣方應該主要也只訴求解除契約,雙方負回復原狀之責。至於違反契約未匯入款項即 辦理過戶,仲介跟代書那的確有過失造成買賣雙方的損害,賣方不爽賣,買方買不到 房子。是否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這可以探討。

08/03 15:26, , 6F
真正麻煩的是,會被弄成快速通關,肯定有賤賣的情況發生,但
08/03 15:26, 6F

08/03 15:26, , 7F
價格也是有原屋主同意了,如何說服法官真的被賤賣了
08/03 15:26, 7F
我很懷疑這到手煮熟的鴨子,就乖乖照契約走,該回報履保就回報,該款項進去就進去, 為何要吃相這樣難看,讓反悔的屋主連簽約款都不用陪,投資客買方要是怕屋主反悔, 簽約金丟越多進履保越好阿,我始終想不透這道理。 ※ 編輯: hunt0316 (123.240.129.132), 08/03/2015 15:50:24

08/03 16:09, , 8F
應該是想操作AB約超貸 另外還能從不動產經紀條例刁他
08/03 16:09, 8F

08/03 16:17, , 9F
覺得ab約可能性也很大
08/03 16:17, 9F
我覺得不太可能會是ab約,這買方財力很好,一下子幫賣方付掉至少100萬的土增稅, 然後若是有貸款,不可能16號簽約,23號可以送過戶+設定,因銀行要估價,對保,設定 ,所以這買方財力應該很好,不然就是借私人高額貸款,想說省利息錢,款項晚補入。 ※ 編輯: hunt0316 (123.240.129.132), 08/03/2015 16:27:06 ※ 編輯: hunt0316 (123.240.129.132), 08/03/2015 16:28:11

08/03 16:30, , 10F
瑕疵程度嚴重不嚴重不是由你或事主的憤怒程度而定。
08/03 16:30, 10F

08/03 17:59, , 11F
看起來像是要做超貸 +1
08/03 17:59, 11F

08/03 18:17, , 12F
推推 專業
08/03 18:17, 12F

08/03 18:52, , 13F
屋主有同意先過戶不給錢嗎
08/03 18:52, 13F

08/03 18:54, , 14F
如果沒有的話,未經屋主同意就過戶房子算什麼?
08/03 18:54, 14F

08/03 19:04, , 15F
屋主沒有同意先過戶在補錢,也沒有簽任何授權書給代書可以
08/03 19:04, 15F

08/03 19:04, , 16F
代辦過戶手續。
08/03 19:04, 16F

08/03 21:25, , 17F
不是有說買方就是代書?或許只有簽約是別的代書 後續都是買
08/03 21:25, 17F

08/03 21:25, , 18F
方跑的..如果買方跟加盟店很熟甚至是股東 輕易就能做到
08/03 21:25, 18F

08/03 21:39, , 19F
推 兩篇文章看下來 真的這代書問題超大 業界害群之馬
08/03 21:39, 19F

08/03 21:41, , 20F
告了就知道 至少不要輕易妥協
08/03 21:41, 20F
※ 編輯: hunt0316 (123.240.129.132), 08/03/2015 2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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