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地合一:自住未滿六年要課%的稅?

看板home-sale作者 ($$$)時間9年前 (2015/06/07 14: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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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lancer12 (Do Something)》之銘言: : ※ 引述《pttnews (PTT新聞)》之銘言: : : 借標題問一個問題, : : 假設我明年要賣舊屋(七年屋) : : 我發現新制比較合算 : : 想要用新制,可以嗎? : 借標題問一下 : 關於房地合一規定 : 自住優惠部分,凡個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 六年,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未曾適用自住優惠,交易所得 : 未滿四百萬元免稅,逾四百萬元部分稅率則為10%。 : 1. 個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 : 即夫和妻及未成年子女"都"得設籍同一地才算滿足嗎? : 2.不是很清楚"實際居住連續滿6 年"的定義 : If持有台中市A房並設籍六年,但是卻沒有實際居住於A房..而住於桃園市的B房 : 如此算符合資格嗎?仍有400萬的免稅額嗎? : 政府要怎知道你真的有"實際"居住呢?。 : 是採用戶籍登記為準呢?還是會審視實際居住事實(水、電)做依據呢? : 以上 謝謝! 夫妻共有自住一屋,六年後售出,獲利799.8萬 夫妻分開報稅,是不是就都低於400萬? 如果強制合併報稅,有違反釋字696號解釋之虞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04.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3659411.A.0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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