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地合一:自住未滿六年要課%的稅?

看板home-sale作者 (歐尬德)時間9年前 (2015/06/01 15: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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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精神是要解決投資客左手買進,右手賣出,炒短線獲利 不過對於很多投資客而言,資金放在房市兩年,也不會有資金壓力 甚至有預告登記,約定兩年後房子再轉讓的 所以奢侈稅失敗在於就算稅率再高,課不到就是課不到 2014年九月調查,三年來的奢侈稅共有16575件(也有1萬9的說法) 但從房屋移轉總量來看 2012年 45萬5千棟 2013年 50萬3千棟 奢侈稅上路,不知道有沒有課到百分之一的移轉量? 再者,新聞報導奢侈稅課到的不乏一些兩年一到急賣,結果沒算好的 或著一些其他原因,如用錢孔急真的賠錢賣、個人因素等等等等 對於交易市場,奢侈稅起的作用不大 再來,奢侈稅也造成了問題,屋主屯房避奢侈稅,同步造成了市場上的供屋減少 這些屯房對於屋主也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以前可能左買右賣賺50 但在房市一路走漲下,屯個兩年賺兩百三百,對屋主也沒吃虧 反而是市場供屋減少,房屋屯在屋主的手上時間變長,更帶來房市不利影響與浪費 最後就變成我們看到的,上路後奢侈稅沒有效用,房價仍繼續走漲,如今黯然收場 要健全房市,第一步是要讓投資客縮手 房產可以增值保值,也需要在市場流通,但不應該成為可以獲取巨大利潤的投資標的 房地合一有幾個特色: 1.區分自住客與投資客課稅 這個立意是正確的 但現狀是自用住宅持有六年,400萬內免稅,稅率10%,覺得還是有點寬鬆與便宜行事 2.下車方案,未獲利不課稅 未獲利者與獲利者稅額分開本來才是公平的稅制計畫 前有一個不幸夭折讓人遺憾滿點的證所稅 奢侈稅跟房地合一稅,也像房市版的證交稅與證所稅 畢竟房市本質仍是市場 未獲利甚至賠錢,讓他的損失侷限在其投資損失即可,沒必要掰兩層皮 3.遞減稅制 持有兩年後稅制才減輕,其實跟奢侈稅造成的屯房效應相同 不知道兩年這個數字怎麼算的 從奢侈稅結果來看,兩年對炒房客太短了 而且又有下車方案,應該讓炒房客願意套就套更久一點,不然就認賠殺出 真要課徵稅警惕投資客,應該讓投資客炒房成本增加 獲利主要來自移轉,應該從投客的移轉房屋下手 其他囤房稅什麼的,非常寬鬆,對於投客影響有限,只能課到大地主 雖然這些地主並不是這波房價飆漲的兇手(吧?),不過站在土地公平來說也仍合理 感覺房地合一比奢侈稅更健全些, 杜絕不合理房價,不是降低短線交易,而是將炒房客趕出炒房市場 現在回頭看奢侈稅到底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啊... 成效如何就等時間驗證了 至於那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專案,則完全搞錯方向 在台北租屋並不是多困難的事情,困難的只有買房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83.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3145191.A.D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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