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說不還不夠/都更怎拒絕 民眾霧煞煞已回收
看來這個都更處長的表達能力有問題
我用白話點講好了
假設今天學校園遊會
班上要用班費擺攤位
但對於要擺什麼攤位
每個人有不同的意見
有人說要設鬼屋,有人說要賣涼水,有人則要賣甜不辣
大家決定在班會表決
以多數決作為決定
結果老王翹課
事後不認帳,說班會表決沒通知他不算數
而且要求班上不得動用他所繳納的班費
各位您覺得合理嗎?
※ 引述《Omara (奧瑪)》之銘言:
: http://0rz.tw/8hdZg
: 說不還不夠/都更怎拒絕 民眾霧煞煞
: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 2012.11.13 04:00 am
: 文林苑強拆事件發生後,不僅讓外界更關注都更議題,也讓許多民眾了解,若不想參加都
: 更,就應明確表達意願。不過近來有不少民眾反映,已和建商說「不」,但整個都更程序
: 卻還是一直走下去,到底該怎麼做,才算是完整表達意願。
: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都更每一程序都有其意義,建議民眾即使不參加,也都要出席並
: 明確表「不參加」,此外還可以書面方式行文給都更處留底。
: 民眾反映,打從一開始就不願參加都更,無論是建商來談時,還是出席公聽會,一律都說
: 不參加都更。不過民眾質疑,都更程序繁複,到底要說「不」多少次才算數,若建商已答
: 應變更設計,就算數嗎?
: 市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整個都更程序大致分為都更單元劃分、更新事業概要、更
: 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及最後的申請建照拆除施工等階段。
: 由於每個階段的意義不同,像都更單元只要一人提出即會送審、更新事業概要則須取得10
: 分之1地主同意等,建議民眾即使不願參加都更,每一個開會仍要參加,並明確表達意願
: 。
: 林崇傑強調,民眾若不參加相關會議,即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建議民眾除向實施者
: 表達意願外,也可以書面方式表達不想參與,相關資料會送到審議委員會,作為未來都審
: 時的意見參考。
: 都更處科長袁如瑩表示,在公開展覽期滿前,都有機會撤銷同意書,不過若造成畸零地、
: 沒有建築線以及造成鄰地無法改建情況除外。
: 她建議民眾若不同意都更,同意書千萬不能亂簽,建商有任何承諾,最好都有書面紀錄,
: 並可將書面紀錄送往都更處作為都審時參考。
: 民眾若有都更疑慮可電洽23215696分機3030、2645,或上網站查詢,網址
: http://www.uro.taipei.gov.tw/MP_118011.html。
: 全文網址: 說不還不夠/都更怎拒絕 民眾霧煞煞 | 大台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494431.shtml#ixzz2C57E6G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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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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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班費=>集體利益
都更不是合建,不是個別簽契約,是多數有共同利益的人的集體決定
就像股東大會,里民大會,社員大會一樣,只要多數決就可以了
哪還要每個股東都同意
那公司就不用玩啦
大家回家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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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根本沒看懂
問題不在於不同意
而在於同意的人已經過半數,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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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費沒有「強制」要交????
這是哪門子班費?
也許你念的學校跟別人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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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
給你拍拍手!
你最有群體概念了!
可以不繳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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