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民國為何需要等到二戰後才能立憲?
※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銘言:
: 當清帝遜位,袁世凱接任大總統之後,他想要自己當皇帝,卻因不獲得各方支持而取消。
: 隨後民國開始實質由各地軍閥統治,直到1928年底北伐結束,軍閥歸趨統一後,各方勢力
: 才漸漸歸到中央政府手上,但之後因為裁軍又引起中原大戰。
: 在1929~1937抗戰爆發之前,民國應該可以開始進行制憲的。比及在二戰結束的1945年就
: 開始立憲工作,1947就行憲,民國制憲似乎沒有那麼曠日廢時,為何不在1930年代趕快制
: 憲,搞個訓政時期呢?
軍閥歸趨統一(X)名義上的統一實質上還是軍閥割據(O)
比如說兩廣是桂系地盤,中央的命令還可以直接不甩由桂系說了算。
在抗戰之前全國行憲大概也只有嫡系(蔣系)控制省分才能實行
其他軍閥控制的省分就看各地軍閥願不願意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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