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性婚姻導致人獸的推論
※ 引述《bebo108 (bebo)》之銘言:
: ※ 引述《tianmama (地產地銷田媽媽)》之銘言:
: : 沒人在談修法開放亂倫
: : 而是修法的理由「婚姻是兩人的事」也同樣支持近親婚姻跟多夫多妻
: http://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3/10/e5a99ae5a7bbe5b9b3e6ac8a1003.pdf
: 第972條修正理由
: 因應婚姻平權(marriage equality,包括但不
: 限於同性婚姻)之推動,本條刪除「男女」二
: 字,明定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當事
: 人,均能自由選擇締結婚約。
: tianmama這次用了一種辯論法
: 為了把他認為婚姻平權會導致亂倫婚合法的結果發生
: 所以假意說:我支持同性婚姻,但你們的「婚姻是兩人的事」修法理由要不要修正一下
: 把所有的論述整個只侷限在「婚姻是兩人的事」單一論點上
: 而完全且蓄意忽視「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才是修法理由
: 若是這麼關心兄妹戀,發表在西斯板會比甲板更適合
: 至於tianmama稱「性傾向包含愛妹妹」的曠世奇論
: 這顯然只是來鬧場的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到部分同志的雙重標準
如果要以「婚姻只是兩人的事」作為修法理由的論述
但卻限縮只有「同性婚姻」是兩人(當事人)的事,近親結婚、多夫多妻就還有包括其他人的事
換句話說,我愛同性就是人權,某人只愛她表妹就不是人權
這不過是一種異性戀-->同性戀-->近親愛 的食物鍊罷了
是多數對少數,少數對極少數的霸凌心態。
有的人無法解釋雙重標準,於是說「有需求的人可以自己去爭取近親結婚」
照這樣講,同志運動也就留給10%的同志去操心就好了
異性戀者也不用關心,不是嗎?
被歧視的少數去歧視更少數,這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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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70.48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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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同意「婚姻只是兩人的事」這個理由是不好的
那ok啊,我們有共識。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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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同意我說的是對的還要噓
真的不懂是什麼心態就是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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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不要用這個理由啊
※ 編輯: tianmama 來自: 1.162.70.48 (12/03 10:2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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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個異性戀以「結婚是我們的事」來主張異性戀應該合法化?
更不要說大多數結過婚的人都知道,婚姻至少是兩個家族的事。
※ 編輯: tianmama 來自: 1.162.70.48 (12/03 12:3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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