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縛

看板gay作者 (NUNCA MAS)時間10年前 (2013/10/28 00:3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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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這篇是回應oodh跟lescholar 先回應oodh,我想我用政治學來講,你應該看的懂,我就不想講的太囉嗦了。 首先政府來當做多元的例子,其實有點角色混亂。 你說如果反對政府,那麼政府抓人算不算是多元? 這得說政府的角色是什麼。 政府的角色是由於人民經由社會契約締結後所必須的所謂執行契約的角色。 而政府也要受到憲法與各種法律或行政命令的限制。 也就是說理論上政府背後代表的是全體人民的期待。 當然實際上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因為人民不可能在任何議題都有一致的意識。 所以我們得用多數決來產生政府或做出政策或政治決定。 當人民反對政府的時候,該不該被政府抓起來,基本上是一件不能定論的事情。 因為多數決並不能替簽訂社會契約的所有人回答或解決最高原則權力與界線的問題。 因為他們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因此你只是把反對言論這個例子 丟到多數對抗少數的困境中,去決定誰的言論該被保障,而最後你還是畫不出線。 這當然不是討論多元,多元的實踐在於看見「不能共量」。 你說的思想的自由,柏林其實說的蠻清楚,自由分為積極跟消極兩種。 所謂的多元是在於消極自由的範圍內才可能實現。 也就是當有某些社群強調積極自由,例如決定他人自由與權利時, 這就會導致自由的界線崩壞。 最簡單好理解的例子就是宗教自由,宗教自由理論上是免於他人干涉自己的宗教實踐。 但是如果變成在公共領域要求他人遵守教義,或是利用公權力去推行教義成為政策, 就不是一個合理行使宗教自由的方式,這也將會使信仰、宗教、文化的多元崩壞。 我們自然不應該容忍這樣的狀況發生。 至於你認為這是正確解,不是最佳解,可能要請你先說看看為何了。 對我來說,多元是一個經由妥協得到的「最佳」狀態, 並可維持政治與社會生活的基本要求,而不是經由教條式的自由主義。 畢竟從柏林的觀點,他談論的是如何看見衝突並劃出界線。 也認為價值多元論必然否定「教條式」的自由主義。 至於lescholar 你最後丟出來的問題該怎麼說呢? 你的文章是說 「沒什麼人關注藥物議題本身(藥物的使用是不是自傷行為? 藥物的使用有沒有外部性? 我們應不應該肯定自傷行為? 刑罰對遏止藥物氾濫是否有用?)。」 1. 關於用藥是否是自傷的行為,醫學的確有「一定程度」「客觀」的見解。 但就討論這個議題來說,我認為醫學觀點這是一個不怎麼該直接拿出來的參考。 醫學或相關專業本來就是以「健康」的知識作為一個首要的問題, (當然我不能否認有些研究者或醫生,以發現真實作為志趣,而不是從事健康醫療, 但這其實也不是很重要的點。) 但從其他如倫理學,本來就不能解決人是否可以自我傷害的問題。 更別提對於自我傷害的定義可能也因人而異。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人吵煙酒、空氣污染、生活作息、甚至安樂死。 像是安樂死或是沒這麼積極的安寧照護為可以在醫學界吵成一團。 那就是代表連醫學都承認他們對於「健康」、「生命」的問題也沒有形成一個共同價值。 有人認為生命權先於尊嚴,即便生命本身是沒有尊嚴的。 有人認為尊嚴先於生命權,所以當他覺得活著沒意義, 若不能成為一個有尊嚴的人,那死亡自然是種選擇。 這就是我會說不要把這個議題中科學研究所掩蓋的道德選擇,掩飾不見。 科學本身可以是種目標或是種途徑,但不代表研究者不會抱持價值或沒有進行挑選。 2. 外部性的問題,似乎討論的比較多 我想醫學相關領域在這個地方似乎是比較有共識, 只是如果只是單純通通包在一起談的確是有點不知所云。 光是古柯鹼與古柯葉就差極多,外部性也不能同日而語。 這部份我得同意你。 3.至於刑罰我認為就無法切割第一點與第二點。 就自傷的角度我認為是合理可選擇的,我們本來就不能就別人的選擇做出干涉。 但前提是這樣的選擇可以是不干涉他人嘛? 如果自傷是種選擇,且可以不影響他人,那我覺得在這樣的範圍內當然是不必要入罪。 就好像刑法不會處罰自殺的人。但自然也得依據不同的用藥種類或情境來討論。 最後題外話,我是認為本來聯盟就沒有責任可言。 很多人說為什麼不繼續談多元成家?這很好阿,不是民氣可用嘛? 是說聯盟是由很多人很多組織組成,社群內部連去年的主題都有意見了, 這能說讓這個主題連續一直燒嘛。 去年焦點讓給你的議題,今年能不讓我們來做決定嘛? 組成大聯合政府的多黨共治,需不需要放點甜頭給其他人組閣盟友? 即便多數人支持,也不可能連續燃燒這樣的話題不是? 不過我雖然不同意(或說困惑)學弟這篇關於民主參與的討論。 ●18970 110/24 AndrewPublic □ [討論] 爭議聲浪中的遊行聯盟成了什麼? ┌─────────────────────────────────────┐ │ 文章代碼(AID): #1IQJwm5l (gay) [ptt.cc] [討論] 爭議聲浪中的遊行聯盟成了?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y/M.1382629040.A.16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 Ptt幣 │ └─────────────────────────────────────┘ (因為我不能理解,他出發點到底談的是參與民主、審議民主或是激進民主。) 但我得同意,一個臨時或非常集結的團體或組織,本來課責性就極度不明確。 甚至連目的與方針都可能彼此出錯,甚至內部成員都可能立場相左。 簡單來說,你不想要聯盟變成一個奇怪的怪獸。 只有你有意願參與,才能避免被決定(但不保證一定可以避免), 民主政治不就是這樣的一個東西嘛? 當你無視許久,然後猛然發現,有東西已經變成奇怪的大海怪。 那你此時只能面對這大海怪,別無他法。 我當初也是想說為什麼今年遊行好像沒有消息。 然後暑假某天突然冒出來,什麼「同性戀2.0」還是「性難民」? 我心想這什麼鬼東西阿? 你可以說中文嘛? 同性戀2.0 跟 web2.0 或是 iOS 7.0有關係嘛? 還是這次的主題是討論網路交友? 性難民更是直接一堆問號,我還沒例子可以想到,只能問號到底。 我懷抱滿心疑惑還真的找不到解答。 我想當你迷失了,冥冥之中一定有什麼安排, 說巧就這麼巧, 剛好板上跑出一群人問了一堆問題,讓我在思考後決定自己的立場,真是獲益良多。 我真覺得板上的大家功德無量。 討論不就是這樣嘛? 雖然立場可能無法溝通,但你或許能釐清自己的想法與立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6.205

10/28 00:54, , 1F
這是理性與感性與海怪!(指)
10/28 00:54, 1F

11/04 01:44, , 2F
快要變成聖經的利維坦了XD
11/04 01:44, 2F
文章代碼(AID): #1IRK6SLg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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