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縛
※ 引述《clemond (沒有 沒有暱稱)》之銘言:
: 有一個問題在談[多元]的時候
: 常常被提出來質疑
: 反對多元或危害多元的意見
: 算不算多元的一種?
: 該不該被尊重?
: 這個問法常被拿來訓練思考[多元]的本意與界限
: 尤其當真愛聯盟或是保守宗教份子
: 也開始學會提問
: [你們倡導尊重多元 為什麼不尊重我們反對你的存在?]
: [我們尊重同志 只是希望同志悔改 我們尊重你們 為什麼你們不尊重我們這一點]
: 如果依循多元的簡單想像
: 幾乎就要點頭說 是阿 反對也是一種多元 理應得到尊重!
: 但仔細再回來想
: 這不過是齊頭式多元的平衡假象
: 才不是真正的多元
: 真正的多元
: 是希望各種不同的主體理應以自己的型態存在
: 要達成這樣的目標 會維持這樣的想像
: 就不得不有一條界線:
: 擠壓多元的聲音 勢必無法與多元相容
: 由此 我們回來看同志權益 VS 保守宗教
: 同志爭取自己的權益 希望以自己的型態獲得應有的保障
: 這樣會擠壓到異性戀的世界 一夫一妻的關係 宗教守貞的戒律嗎?
: 並不會 相反的 這世界就會不只一種生活想像 而有不同的生活型態
: 這就是多元
: 反過來說
: 當保守宗教反對同志爭取權益 希望同志悔改矯正
: 這樣會擠壓到同志的各種的生活型態嗎?
: 當然! 因此這種言論不是多元 而是排除與反對
: 讓生活型態與價值觀傾向單一 危害了多元的可能!
: 相信多元的人 當然要反對這樣的說法!
: 以這樣的例子
: 回來回應你的文章
: 如果陽光同志 乖寶寶同志 用藥同志 BDSM同志 性工作同志 單一性伴侶同志
: 一對一封閉關係同志 多重伴侶同志 健身房同志 陽剛同志 陰柔同志...等等
: 每一種標籤或身分的同志 都願意走在一起 彼此理解
: 不在意彼此身上的其他標籤
: 這樣的同志社群絕對是很多元 很豐富
: 但現在是誰先說:我不要跟某某同志走在一起的?
: 當遊盟提出 [要看見某幾種同志標籤]時
: 並沒有排擠其他標籤身分的同志阿
: 但卻引起強大的分割與排斥:不 我們不是那樣 我們不走這樣的遊行
: 不過提出[要看見這些同志]
: 就代表 這個遊行只許這些同志來走嗎?
: 更何況遊盟提出的同志標籤又不只BDSM 性工作 與用藥 與愛滋感染者
: 還有面對生命教育的同志學生 與性別平等教育中的同志青少年現況
: 就前幾個引起切割與拒斥
: (這不就證明了這幾種標籤的汙名的確存在?)
: 而所謂的被批[道德評價] 或是 被批[愛幫人貼標籤]
: 大概就是擁有這幾種身分的人 或擁護多元價值的人
: 在面對切割與排拒 或危害多元的言論下
: 除了善意溝通之外 所能做的反射性防衛與反擊吧
: 而不評斷原則當然也適用於彼此都不評斷的狀況
: 各自陳述自己的處境與歷程
: 而當有人已經開始先評斷好壞是非了
: 又怎麼能要求被評斷的人 不反擊回去?
: 又怎麼能期待相信多元的人 聽見一開始的評斷還冷漠以對?
你這麼說,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政府說:
「人民有思想的自由,你可以討厭政府,但如果你說出反政府的言論
或因為反對政府而做了什麼事,我就抓你」
這樣人民真的有「思想」自由嗎? (只能「思想」卻不能有任何言論和作為)
如果我說:
「你有討厭我的自由,但你如果說出任何討厭我的話,
或因為討厭我而做了什麼影響到我,那是不被允許的
這樣的話,我就要揍你」
那你真的有討厭我的自由嗎?
當你說:
「真正的多元
是希望各種不同的主體理應以自己的型態存在
要達成這樣的目標 會維持這樣的想像
就不得不有一條界線
擠壓多元的聲音 勢必無法與多元相容」
的時候,你的意思,就等於是那些討厭同志的人:
「你們可以在心裡討厭,但如果你們說出來、
或因為討厭同志而作出任何不利於同志的行為,那這根本不是真的多元」
那你這樣,不也在擠壓他們的生活型態嗎?
你這樣說,真的有給他們思想自由嗎?
反過來想,同志不就是常被人這樣要求嗎?
「你可以喜歡同性,但你不要讓別人發現你喜歡同志、不要去影響其他人的生活……」
你認為,同志的平權,沒有擠壓到異性戀的生活,
同樣的,恐同者也認為,不讓同志公開活動,並沒有擠壓到同志的「思想自由」
-- 你會發現,恐同者把同志的自由,限縮到只剩「戀愛」
而你也把異性戀的自由,限縮到只剩「你們自己可以異性戀啊……」
那他們對同志的言論、思想 和 其他的行為模式,
全部被你擠壓了、而你卻不認為這算擠壓。
我是支持同志平權的,特別是在合法配偶權利的這塊上
(我個人會支持一對一的配偶權、甚至領養權;
而不支持複數的性伴侶 -- 但我也不反對就是了。)
不過,我的意思是,單純以邏輯上來說,
「多元」並不存在論理的「正確解」,而只有「最佳解」。
這個社會上人跟人的互動,就像在培養皿裡面增生細胞一樣;
我的自由,勢必會影響到你的自由。
不說別的,我肚子餓了,去超商拿起一塊麵包就嗑、也沒付錢,就會被抓起來
-- 這樣我的自由就被影響了……。
所以根本不會有那種「都不影響任何人生活型態」的多元存在。
你想像中的那種多元,其實是你忽視了其他人的生活自由,
認為他們應該先為你的生活自由而讓步 -- 而你不認為這種讓步,是你在擠壓他們,
才得出來的結論。
而這種思想,恰好和你所反對的,那些所謂恐同者的想法是類似的,只是立場相對而已。
你們都把對方的自由限縮,而且講得是天經地義;
然後把對方突破限縮的行為,說是在擠壓自己的自由。
就像是一張床上,兩個在搶棉被的兄弟;不管自己搶到手的有多大,都會怨怪對方。
要說「公平正義」嗎?
這兩兄弟一胖一瘦、一長一幼,要說棉被該怎麼分才公平,本身就是很難的…
那並不是說,同志平權,或所有公共議題都沒有道理可講;
而是,
看似在「講道理」的過程,其實是在「爭取共識」
就好像,清末要號召窮人革命,
窮人變有錢、有錢人就得損失,單看這點,很難說有正義可言;
但是,如果加上「基本人權」的思想,訴求「吃飽穿暖是基本人權」、「平均地權」
或是加上「改革強國」的思想,訴求「推翻滿清、全面西化,才能抵禦外侮」
那就會蒐集到社會的共識。
同樣的道理,單純要說「沒有人,有權利去干擾到同志、用藥者… 的生活自由」
其實這種說法,如前述,就干擾了其他人的自由了
(只是你覺得這些自由,不是他們應該要有的 -- 就像恐同者看待同志一樣)
單純這種主張,其實沒有什麼論理的正義可言;
同志運動要取得正式的 (修法、政治上的) 勝利,
勢必要讓自己的主張融入社會共識、成為社會共識的一環,進而明文化去立法約束。
如果推動平權運動的人,自己陷入了不必要的「正義性」的糾結裡
覺得要訴求「同志平權」就不該不顧同樣被壓迫的「多元性伴侶」、「用藥自由」
那按這個道理,說不定還會加入「未成年性交自由」、「公開裸露自由」
這些「自由」,我也不會跟你說它絕對不對,
但是如果同志平權把這一個又一個的包衭往自己身上揹,那好不容易擴張的社會共識,
就很有可能會因此消萎。
我們看看英國前陣子的修法吧:
英國通過了同志婚姻的合法化 (要注意,不是伴侶權,而是"婚姻"),在修法的同時,
加註了一條「各宗教機構有權利,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為同志舉辦婚禮」
(我不是教徒,不過我想可能教會原本有被規定,不可以拒絕其教區內的任何居民,
所以才要增加這一條)
同志婚姻法案通過後,當然宗教團體在抗議、而同志團體也不滿這個教會排除的條款。
但是,大家仔細想想,
一條修法怎麼可能會是在「大家都(單純只是)抗議」的情況下修訂呢?
-- 這條法律,一定是同志、宗教團體,和其他議員、民眾的「共識」
如果同志團體完全不接受宗教排除的條款,而教會在全英國掀起抗議巨潮,
那這條法律也許根本過不了關。
反過來說,如果教會沒有體認到同志平權是大勢所趨、而要堅持反對
這可能反而會危及到他們的組織發展
-- 日前,就連教宗都發言表示,要各教會避免和同志等群眾起衝突。
在我看,同志團體一定有對這項宗教排除條款進行妥協;
只是當爭取到的法案通過後,當然,還是要站出來反對它的
(教會也是一樣)
平權運動,靠的不是「同志是天賦人權」這個主張的「正義性」,
而是「把同性伴侶結合"視為"基本人權」的這種「共識」的建立。
主張「同志平權是正義的」 -- 取得所謂的「大義名份」當然是運動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同志主張的「自由平權」大旗下,
會吸引來其他爭取自由、除罪化的訴求也是必然的;
但是,我們也要留意到,反對者、中立者、有疑慮者,對於「滑坡效應」的擔憂。
台灣的同志運動,到了近幾年,
看起來在社會上、尤其是年輕的一代間,有累積了不小的共識;
那我們是應該集中訴求、來採收這個果實、並作為日後運動的立足點呢?
還是要擴大爭議範圍、主動證實「滑坡效應」硬著陸的可能性呢?
--
連自己要走的路都不清楚的話,能拯救得了誰呢?
by 響
我為了保護這個世界……
不,我根本什麼都還沒有做,我只是在"想"保護這個世界而已…
by 後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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