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無視事件

看板gay作者 (NUNCA MAS)時間11年前 (2013/02/28 18:44), 編輯推噓16(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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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z (Better Together)》之銘言: : 標題: Re: [心情] 無視事件 : 時間: Thu Feb 28 18:01:52 2013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3.193.44.179 : 推 uka123ily:我可以先砍了人一刀,說到時候再看看可以不可以? 02/28 18:15 : → uka123ily:你要提出的主張,關懷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很重要。 02/28 18:15 : → uka123ily:開放這種極度有爭議性權利給使用者,有這必要嘛? 02/28 18:16 : → uka123ily:既然有爭議可以請板主裁示,何不一開始就先裁示? 02/28 18:17 : → uka123ily:你應該說明為什麼刪推文這種權利是可以預設不該限制 02/28 18:18 : : (吃飽了) : 扯到砍人一刀會不會扯太遠啦?可以這樣無線上網嗎? : 我關懷的是什麼?這很重要? : : 為什麼每件事都要請板主裁示?不能大事再來處理就好嗎? 因為這牽涉到別人選擇發言方式權利,這不是大事嘛? 你怎麼能預設未經仲裁的發言內容或方式錯誤或不佳的? 你跟他不都享有言論自由嘛?你這不就是把自己的言論自由採在地上。 : : 這到底哪裡有極度爭議性權利? : 到底會有多少人會使用這項權利? : 到底會有多少推文會讓發文者看了不爽刪掉? : : 只為了某些特殊個案就要禁止某些行為? : 那這不是因噎廢食嗎? : ※ 編輯: shiz 來自: 123.193.44.179 (02/28 18:29) : → shiz:雖然很多問號,但我真的不懂這哪裡不能開放。 02/28 18:30 因為砍人跟刪推文都可能侵害他人的權利。 砍人會重點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輕則讓身體受傷,而刪推文會限制對方的發言方式。 就言論自由與流通的自由來說,多採事後審查。 也就是發言後,才去看看到底內容與發表方式這樣ok與否。 沒有具體的理由不應該對這些加以限制。 當你開放讓使用者自行刪推文,你怎麼預防被濫用的可能? 說不定哪些時候只是因為惱羞成怒還是私人恩怨。 而板主不預先做這樣的把關可以嘛? 你不能說反正到時候再請板主出來,於事無補啊。 言論自由因為抽象,所以你不覺得有什麼差。 被砍你會痛,還可能死掉,是要讓你比較容易理解。 雖然被砍,不一定會死(也可能會死)、會好(也可能不會好)。 但那種痛不是你說算了或小事就算了。 有什麼比你的生命更重要? 言論自由亦同。 若刪推文要如何主張自己的某些權利是高於他人言論自由? 或是限制一部分言論自由都可以被接受的? 你從來沒說過,你只說了為何不可以。 現在我告訴你我的理由了,但你還是沒告訴我你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7.166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2/28 18:46)

02/28 19:03, , 1F
推事後審查
02/28 19:03, 1F

02/28 19:03, , 2F
在歧視應該禁止的前題下,言論自由最大
02/28 19:03, 2F

02/28 19:44, , 3F
不贊成刪推文
02/28 19:44, 3F

02/28 19:45, , 4F
回文就不會被刪了
02/28 19:45, 4F
這感覺好像,禁了電影,何不演舞台劇就沒事了。 誰告訴你應該禁電影的? 具體理由是什麼,回文跟推文不也是一種表達方式? 什麼時候你要怎麼樣,居然是應該是別人替你決定呢?

02/28 19:48, , 5F
嗯~關閉推文更省事
02/28 19:48, 5F
其實關了PTT或是把機房燒了更快。 不如這樣吧,大家都不要發表或回文不是更省事?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2/28 20:00)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2/28 20:05)

02/28 20:15, , 6F
所以我可以噓你!
02/28 20:15, 6F
那就自己來,我沒空招待你了。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2/28 20:18)

02/28 20:21, , 7F
LetTheSkyfall, WhenItCrumbles, WeWillStandTall~
02/28 20:21, 7F

02/28 20:53, , 8F
02/28 20:53, 8F

02/28 22:49, , 9F
我也不贊成 刪推文... 刪推文會衍生其他問題的
02/28 22:49, 9F

02/28 22:49, , 10F
包括兩人在推文中吵架 而原po就有絕對的優勢
02/28 22:49, 10F

02/28 22:50, , 11F
一者大家就都用回文的 不在推文吵了 另一者就是刪推文
02/28 22:50, 11F

02/28 22:51, , 12F
也可能會有 把對方說的話(證據)刪掉的疑慮
02/28 22:51, 12F

02/28 23:02, , 13F
02/28 23:02, 13F

03/01 00:01, , 14F
先不論是否侵害他人的權利,對於讓權給板民刪推文
03/01 00:01, 14F

03/01 00:03, , 15F
對於版主是很大的挑戰,畢竟他也沒想到會干擾到生活
03/01 00:03, 15F
執行面很難管控,而且把爭端擴大變成也無發法分辨清楚是誰的責任。 變成不僅是使用者間的問題也是板主跟使用者的三角難題。 只能說甲板使用者來源這麼分歧的狀態下,會把自己累死。 到時候有人來亂板,推文被刪了說不定連小組長都會被煩死。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0:08)

03/01 00:06, , 16F
也許言論自由,在甲板會被大家拿放大鏡仔細看看
03/01 00:06, 16F
目前這方面論述很少,多半是「我覺得」、「他好像侵犯到我」的層次 但事實上傷害原則不能單獨用情感這麼抽象的東西來判斷。 畢竟情感容易流於主觀。 是說用情感來說的話,被嗆的霹靂嬸可是最能主張把大家水桶的人耶。 這不是很恐怖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0:11)

03/01 00:40, , 17F
推文是個奇妙的東西。推文不能刪的話,那怎麼看D這個
03/01 00:40, 17F

03/01 00:41, , 18F
指令?沒聽過有人抱怨自己的推文被刪是因為原文被刪
03/01 00:41, 18F

03/01 00:42, , 19F
不管刪原文的是原po自己還是版主。板>文章>推文,權
03/01 00:42, 19F

03/01 00:42, , 20F
我抱怨某先生刪除有我推過的每一篇文章.
03/01 00:42, 20F

03/01 00:43, , 21F
限等級應該是有秩序的。主張推文不能刪則是反客為主
03/01 00:43, 21F

03/01 00:44, , 22F
f大,我覺得主張不能刪的人的癥結點在於,認定推文是推文
03/01 00:44, 22F

03/01 00:45, , 23F
者獨立出來的個人智慧財產。所以任何人不得任意刪除。
03/01 00:45, 23F

03/01 00:45, , 24F
推文應該有受原po管理的權利,就像FB你也可以把人家
03/01 00:45, 24F

03/01 00:45, , 25F
的留言給移除一樣。認定推文是智慧財產權的人,解釋
03/01 00:45, 25F

03/01 00:46, , 26F
所以我才說大家很敏感..
03/01 00:46, 26F

03/01 00:47, , 27F
不了大D指令的權限。我一直認為推文區不過像是文章
03/01 00:47, 27F

03/01 00:47, , 28F
底下的留言區。我曾在SYSOP抱怨過當初設置推文功能的
03/01 00:47, 28F
你都把刪文的問題講完了,那我要講什麼呢? 問題主要是刪文者可以刪文(但連帶推文也被刪除)。 這個問題就像你有沒有能力拿刀捅死人跟你可以不可以捅死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臉書跟部落格跟個板都是類似的東西。 簡單來說就是管理者有權主張那不是一個公開討論具有公共討論的場域。 但公開的版面很做這樣的主張。 GAY板是誰的板? GAY才能使用的板? 還是還是所有PTT使用者的板? 因此如果我們討論一個具有公共性的議題,就很難主張底下推文是附屬於發文者。 因為那是一個公共的場域,你沒有資格擅自把人驅趕出去。 不管是你的文章,或是版面。

03/01 00:47, , 29F
你提FB一定會被簡單的駁斥,因為FB的非主動開放性最高
03/01 00:47, 29F

03/01 00:48, , 30F
人根本就是便宜行事沒規劃好遊戲規則才有這些問題。
03/01 00:48, 30F

03/01 00:48, , 31F
簡單來講 FB你不爽給人看就不加好友 不設為公開
03/01 00:48, 31F

03/01 00:48, , 32F
但bbs是比fb 比私人部落格,自動公開性還高的地方
03/01 00:48, 32F

03/01 00:49, , 33F
你拿fb相比 到後來一定會被電XD
03/01 00:49, 33F
還有 164 則推文
還有 40 段內文
03/01 03:21, , 198F
你只想著讓推文區自成一格,用列表文章的屬性來看它
03/01 03:21, 198F

03/01 03:21, , 199F
當然永遠無法理解。它畢竟是個對於回po反映意見的附
03/01 03:21, 199F

03/01 03:22, , 200F
我比較好奇他為啥沒想過為啥有刪推文的這個權限
03/01 03:22, 200F
我沒有否認權限這件事,我不認同的是權限等於權力,而使用者應該擁有這種權力 我並不否認使用者是有能力去行駛這個權限。 每天都有人殺人,不代表大家應該可以殺人。

03/01 03:22, , 201F
屬區,就好像你開了版別人才能發文一樣。這種分層關
03/01 03:22, 201F

03/01 03:23, , 202F
係是自然成形的,現在缺的就是當初沒在原文與推文之
03/01 03:23, 202F
我問你,難不成我媽生我我就該給我媽管? 這也是自然成形的阿。 你所謂自然成形處理因果關係與權力關係。不能處理規範性的問題。 我說的是我們應該這樣相信,並應該這樣遵守的問題。 不是我們目前可以不可以刪推文這個問題。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28)

03/01 03:25, , 203F
間做好進一步的規範,才有這樣的局面。
03/01 03:25, 203F

03/01 03:27, , 204F
我實在是對他那種先後順序搞不清楚的狀況沒耐心了
03/01 03:27, 204F

03/01 03:28, , 205F
他真的好像以為推文是BBS與生俱來的功能。
03/01 03:28, 205F

03/01 03:29, , 206F
會不會他連BBS是人發明的都不知道,還以為是上帝造的
03/01 03:29, 206F
你沒耐性我就有嘛? 你一直搞不懂我談的是規範性的權利問題,不是因果關係或權力關係。 說到這,我才想崩潰呢。 我就跟你說我談的是言論自由,你跟我談說推文怎來的? 是什麼跟應該是什麼的層次差別有這麼難懂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31)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33)

03/01 03:31, , 207F
pokky,幸好有你知道我在講的是在“設計”這個層面
03/01 03:31, 207F

03/01 03:34, , 208F
他只是不想承認自己連以前BBS沒推文這種事都不知道
03/01 03:34, 208F
不如承認你們也不知道實然與應然的論述差異好了。 是到如今,這樣有什麼意義呢。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35)

03/01 03:34, , 209F
然後東拉西扯一堆什麼規範權利言論自由
03/01 03:34, 209F

03/01 03:35, , 210F
這整個系統畢竟是人造的...嘆!
03/01 03:35, 210F

03/01 03:35, , 211F
早就跟講過了 當初就是要取代一行文才設計的
03/01 03:35, 211F
因為這是應該與不應該很重要的標準原則阿, 還是你不知道你的生活包含發言現在正在依據這些標準或原則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37)

03/01 03:36, , 212F
他開始在掉書袋了,但我們講的是我們的歷程經驗,看
03/01 03:36, 212F

03/01 03:37, , 213F
愈來愈形而上戰到火星去惹…
03/01 03:37, 213F

03/01 03:37, , 214F
來他真的不知道推文功能並不是那麼“理所當然”
03/01 03:37, 214F
沒有人說什麼是理所當然的。 要回到原始叢林的任意刪推文也是可以,我反對而已。 也正因為不是理所當然才要不該任意刪推文主張。。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39)

03/01 03:37, , 215F
講不過人家才用這種掉書袋修補一下自我感覺阿
03/01 03:37, 215F
所以pokky那這算是一種講的過人的說法嘛?

03/01 03:39, , 216F
pokky,別理他了,他的精神都可以質疑ipod為什麼只能
03/01 03:39, 216F
請便阿。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42)

03/01 03:39, , 217F
反正我不知道推文怎麼來的又怎麼樣呢 你知道OO嗎
03/01 03:39, 217F

03/01 03:40, , 218F
透過iTunes來交換檔案了...
03/01 03:40, 218F

03/01 03:40, , 219F
哈哈 你不知道 我吵贏你了 YA~(顯示為精神勝利)
03/01 03:40, 219F

03/01 03:41, , 220F
真可愛的回應。各自睡去...
03/01 03:41, 220F

03/01 03:42, , 221F
優卡的意思是,因為現在是辯論,不能中途換論點兩位懂否?
03/01 03:42, 221F
這不是辯論,我一直無法進入這兩位的實然推論應然的層次。 我想任何念過哲學的人都會覺得太偉大,偉大到無法理解阿。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45)

03/01 03:47, , 222F
一邊講哲學,一邊講歷史,對不上是理所當然的事…
03/01 03:47, 222F
講歷史沒問題阿,問題是你要講歷史來幹嘛? 因為A所以B是陳述事實實然面,還是討論規範性這種應然面?? 還是回到最原始的問題,有權限不代表我們要這樣做。 若我們都有能力可以傷害別人,代表我們該這樣做嘛?

03/01 03:49, , 223F
原來優卡大不但是戰神 還是位哲青~
03/01 03:49, 223F
不敢當,沒有顧左右而言他這招厲害。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52)

03/01 03:49, , 224F
寶傑好,大家好~
03/01 03:49, 224F
可以給我有話好說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01 03:59)

03/01 20:58, , 225F
ㄜ...雖然之前咱倆大多敵對...但這次我挺禁刪
03/01 20:58, 2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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