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古人寫錯字
※ 引述《aishiteiru (愛你唷)》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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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人來說,寫錯成同音字的情況的確比較常見。
這可以用「叚借」這條「造字條例」來說明。
許慎:「叚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其實叚借字可分幾種,一種是本無其字的叚借。
如縣令、縣長的令、長,本來沒有專為這職位而造的字。
在春秋時,唯一跟「縣」有關的官名,是楚國的「縣公」。
《左傳‧宣公十一年》:
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
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栗門。因縣陳。陳侯在晉。申叔時使於齊,反,
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
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
」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
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
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
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
也。反之,可乎﹖」對曰:「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
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
行父于陳」,書有禮也。
其實,宣公十年冬十月,夏徵舒弒陳靈公,
十一年,《春秋》書:「夏,楚子、陳侯、鄭伯盟于辰陵。」
由十年冬十月至十一年夏,陳成公猶在晉,不得與於辰陵之盟。
則這裡的所謂「陳侯」應是夏徵舒。
夏天才與之結盟,冬天就因其弒君而予以討伐,
可見「將討於少西氏」本來就只是楚國侵陳的藉口。
「因縣陳」本是楚國的目的,因人之有釁而趁隙為之罷了。
楚莊王問申叔時說:「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
更表明出他得到陳之後洋洋得意的心情。
申叔時用兩句俚諺巧妙地譬喻,使得楚莊王頭腦清醒過來,放棄「縣陳」,
所以雖然「納公孫寧(孔寧)、儀行父于陳」是否有禮,還有可議之處,
但是畢竟「興滅國,繼絕世」是禮之大者,所以《左傳》作者還是稱許了他一下。
這裡的「縣公」呢,就是現在的所謂「縣長」,以前或叫做「縣令」。
古人注此二字,多認為楚國僭號稱王,所以縣大夫皆呼為公。
但是考之齊國也有齊棠公,乃是棠邑大夫。
(棠非諡,乃是邑名。)
所以可能不只楚國有「縣公」的稱號。
後來將「發號施令」的「令」跟「長輩」的「長」借用過來,
「縣令」、「縣長」才成為一種職官名,
令、長也才有了作為職官名的一種用法。
以上是略據《說文》,解釋一下本無其字的叚借。
第二種叚借,是所謂的通叚,這也是所謂「依聲叚借」的一種。
如《詩經‧相鼠》:「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胡,本意為鬍子的鬍,又,國名。
但這裡「胡不遄死」的胡,則是借為「何」字的用法。
胡何聲紐同,古韻同部,所以得以通叚為用。
通叚其實就有點像古人寫白字,而多半也是跟字音較為相關。
第三種叚借,是所謂「本有其字,行文倉卒間偶忘其形,遂借音同之字以為叚借」。
因為聲義同源,借用同音字往往對文義的影響最小,所以這種借字也很常見。
比如「一差二誤」這句成語好了,
要是有古人寫「一錯二誤」,今日教育部成語典也會出現「一錯二誤」。
差錯古音相近,意義也相近,可以相借。
至於現在廣告手法或遊戲中常用的「諧音字」,
比如「有教無累」、「因財施教」,
只要是那種刻意創造的,而非真的寫別字,似乎也可算是「叚借」的流風餘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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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錯>////<
剛才要改,突然斷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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