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誠品的格局

看板eslite作者 (Cherry Voe)時間17年前 (2006/10/25 00:06), 編輯推噓1(2113)
留言1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2 (看更多)
看完只覺得真奇怪,如果解讀沒有錯誤的話 有瑕疵的物品,賣方並不是不願意換吧 連要退貨也是可以的 請問還要什麼"賠償"呢? 誠品或商家有沒有道歉? 有 補救措施:要換全新或者退貨退款都可以 請問還要什麼賠償呢? 文裡舉兩個例子,餐廳與台鐵 餐廳的不同分店所販售的產品品質不一,是該家餐廳自己雇用的人員的失誤 所以餐廳主管登門道歉或有必要 台鐵誤點影響層次更是大,有些時效的事情可不能等,台鐵慎重處理有其必要 (乘客有可能因為台鐵誤點,結果搭不上飛機,甚至上億的合約沒辦法簽到  這才是真正實質的損失) 賠償的前提是發生實際的損失需要去填補,今天發生什麼實際損失了嗎? 故意賣出有瑕疵包包而不告知顧客的是誠品賣場裡的某商家 買包包的顧客因為買到瑕疵包包而發生實際的任何損失了嗎? 況且,有錯的是賣包包的商家,不管是銷售人員訓練素質不佳或是品管問題 今天真有什麼需要進行賠償的一方,應該是賣包包的商家吧 好奇怪,一直抓著誠品不放,開口閉口都是要"賠償",還歡迎轉寄? (小東西顯然這位顧客並不滿意,非要什麼"賠償"才行嗎?) 雖然消費者意識抬頭的出發點很好,但是也不是濫用吧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要主張的對象會是賣包包的商家,不會是誠品 (在sogo買Dior包,回家後發現Dior包有瑕疵是找Dior專櫃還是sogo負責?) 我不領誠品一毛錢,也不是任何的關係人 但是,總還是要講道理吧 服務業的時代裡,付錢的顧客是老大沒錯,但是也沒大到不講道理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8.76

10/25 01:56, , 1F
同意....而且也只有店員比較不理想..之後的處理都很OK阿
10/25 01:56, 1F

10/25 01:57, , 2F
指標性意義的企業??...這什麼鬼阿..@@
10/25 01:57, 2F

10/25 19:51, , 3F
推!!
10/25 19:51, 3F

10/26 21:39, , 4F
賠償的目的在懲罰~"真的拿來換了"
10/26 21:39, 4F

10/26 21:40, , 5F
原POST一開始也是跟店員要求~是店家推給誠品~
10/26 21:40, 5F

10/26 21:41, , 6F
誠品自己要跳進來~只能說誠品自己危機管理不夠好~
10/26 21:41, 6F

10/26 21:42, , 7F
沒有認清問題來源~
10/26 21:42, 7F

10/27 04:47, , 8F
不對,請把原po的文看清楚,原po一直都跟"誠品"索賠
10/27 04:47, 8F

10/27 04:48, , 9F
開口誠品、閉口誠品,反正誠品就是要"賠",還引證歷歷
10/27 04:48, 9F

10/27 04:48, , 10F
Time is Money,就是要錢錢錢,這無關是否銅臭,如果誠
10/27 04:48, 10F

10/27 04:49, , 11F
品真的有錯到有必須要對顧客賠償,理所當然,問題原點是
10/27 04:49, 11F

10/27 04:50, , 12F
沒錯的事,根本沒發生的損失,要賠什麼呢?要懲罰也應該
10/27 04:50, 12F

10/27 04:51, , 13F
去罰銷售的某專櫃,不是一直把砲口對誠品,我覺得誠品從
10/27 04:51, 13F

10/27 04:51, , 14F
"服務"來看,誠品已做到他該做的,不是特別顧客享受特權
10/27 04:51, 14F

10/27 04:52, , 15F
(原po的feeling不爽 遠大於 誠品應有的服務水準)
10/27 04:52, 15F

10/27 04:54, , 16F
不好意思,因為推在我的原po文上,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補充
10/27 04:54,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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