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的同人可以發表嗎
原文吃光光
: 推 dream2:我的認知是有商業行為就不行 01/14 06:32
: → windi15:縱沒有商業行為我也認為不行! 01/14 08:28
: → simochiya:如果只是寫作練習可以,但當作個人作品除非經過原作(包 01/14 09:12
: → simochiya:含漫畫作者及其出版社、動畫公司及如果有的原案)同意, 01/14 09:14
: → simochiya:不然違法可能性很高。即使是寫作練習也要註明原作資料跟 01/14 09:15
: → simochiya:跟聲明這是寫作練習會比較保險。 01/14 09:16
: 推 flysonics:當然違反法律= = 同人誌那種東西已經是原作群睜隻眼閉隻 01/14 11:39
: → flysonics:眼才能賣的fans取向產物了 更別說"人物劇情基本上相同" 01/14 11:39
: → flysonics:這種東西就算寫好也只能拿來練習 不能比賽不能銷售... 01/14 11:41
以上皆同意,同人小說寫得再好,也只是自己練筆+為原作宣傳罷了
「同人小說」這種文類下筆之初,二次創作者便沒有任何立場及合法性
不能商業化、不能投稿,頂多只有證明「這是你寫的」的權利
因此姿態最好趴得夠低,永遠保持謙虛、原作至上的態度…………1
除非是負向的戲謔惡搞,告訴大家原作有多雷之外,
我甚至認為po文時「有義務要為原作作正面宣傳」…………………2
要發表,我會建議發在該動/漫/遊戲/輕小說專板
真要出版的話,也只能在同人誌圈子裡打轉…………………………3
(1、2、3都有先行避責、躲進同類群眾中尋求保護的意味;但不代表這樣就變合法
又,獨立在非相關板面公佈的話,不但被注目的可能性低,亦容易被懷疑是抄襲)
: 推 Jackalxx:跟原公司洽談小說化成功後就合法了(誤 01/14 12:00
淚推正解。但有多少人談得成呢?orz
: → egozentriker: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都是對原著及版權擁有者的侵權 01/14 12:38
: → egozentriker:但是直接改作小說 沒有加入自己的創意 就算是同人練 01/14 12:39
: → egozentriker:習 也比一般的同人要更容易引起爭議 當然 我認為寫作 01/14 12:40
: → egozentriker:練習的方式有很多種 作品跟習作的定位也要分清楚 01/14 12:40
大推第二、三句。就算是同人,也要加上自己的東西(不一定是加自創角色)
不然練習就沒意義了。
: 推 funnyjoe:人家只是想寫又沒關係 01/14 12:58
話是沒錯,但最好慎選公開平台、注意態度,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 → obscurenight:說真的,這個不太能算是同人創作 01/14 15:17
: → obscurenight:而且有原版的在,大家何必去看這個只是翻譯版本不一樣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的東西呢?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真的想寫的話還有很多其他東西可以練習,比方說[百題]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找個百題的題庫來練筆,效果絕對比去"翻譯"動漫畫好.. 01/14 15:20
非常同意。
說句難聽的話,要為原作出小說版也是官方的事,輪不到二次創作者
二次創作頂多是寫些腦內補完、怨念、主線之外的推測等自己燃給自己看的東西
但「翻譯」原作是非常非常不推薦,風險高獲益低(這裡的獲益是指寫作經驗值)
關於練筆的話,個人是認為:
初期→同人小說可以寫多點,用既成的世界觀及人物設定,難度低
而且因為有愛的關係,比較有動力完成它,不會半途而廢
中後期→以百題練習、徵文練習、原創小說為主,
同人小說變成因愛而寫的,不再是練筆的主力
最後,提供林依俐小姐的網誌「IGT偵探趣味」中的一篇文章
〈10分鐘就懂的抄襲基準講座〉http://elielin.chu.jp/blog/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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