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的同人可以發表嗎

看板eWriter作者 (海馥羽)時間14年前 (2010/01/15 00:4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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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 推 dream2:我的認知是有商業行為就不行 01/14 06:32 : → windi15:縱沒有商業行為我也認為不行! 01/14 08:28 : → simochiya:如果只是寫作練習可以,但當作個人作品除非經過原作(包 01/14 09:12 : → simochiya:含漫畫作者及其出版社、動畫公司及如果有的原案)同意, 01/14 09:14 : → simochiya:不然違法可能性很高。即使是寫作練習也要註明原作資料跟 01/14 09:15 : → simochiya:跟聲明這是寫作練習會比較保險。 01/14 09:16 : 推 flysonics:當然違反法律= = 同人誌那種東西已經是原作群睜隻眼閉隻 01/14 11:39 : → flysonics:眼才能賣的fans取向產物了 更別說"人物劇情基本上相同" 01/14 11:39 : → flysonics:這種東西就算寫好也只能拿來練習 不能比賽不能銷售... 01/14 11:41  以上皆同意,同人小說寫得再好,也只是自己練筆+為原作宣傳罷了  「同人小說」這種文類下筆之初,二次創作者便沒有任何立場及合法性  不能商業化、不能投稿,頂多只有證明「這是你寫的」的權利  因此姿態最好趴得夠低,永遠保持謙虛、原作至上的態度…………1  除非是負向的戲謔惡搞,告訴大家原作有多雷之外,  我甚至認為po文時「有義務要為原作作正面宣傳」…………………2  要發表,我會建議發在該動/漫/遊戲/輕小說專板  真要出版的話,也只能在同人誌圈子裡打轉…………………………3  (1、2、3都有先行避責、躲進同類群眾中尋求保護的意味;但不代表這樣就變合法   又,獨立在非相關板面公佈的話,不但被注目的可能性低,亦容易被懷疑是抄襲) : 推 Jackalxx:跟原公司洽談小說化成功後就合法了(誤 01/14 12:00  淚推正解。但有多少人談得成呢?orz : → egozentriker: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都是對原著及版權擁有者的侵權 01/14 12:38 : → egozentriker:但是直接改作小說 沒有加入自己的創意 就算是同人練 01/14 12:39 : → egozentriker:習 也比一般的同人要更容易引起爭議 當然 我認為寫作 01/14 12:40 : → egozentriker:練習的方式有很多種 作品跟習作的定位也要分清楚 01/14 12:40  大推第二、三句。就算是同人,也要加上自己的東西(不一定是加自創角色)  不然練習就沒意義了。 : 推 funnyjoe:人家只是想寫又沒關係 01/14 12:58  話是沒錯,但最好慎選公開平台、注意態度,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 → obscurenight:說真的,這個不太能算是同人創作 01/14 15:17 : → obscurenight:而且有原版的在,大家何必去看這個只是翻譯版本不一樣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的東西呢?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真的想寫的話還有很多其他東西可以練習,比方說[百題]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找個百題的題庫來練筆,效果絕對比去"翻譯"動漫畫好.. 01/14 15:20  非常同意。  說句難聽的話,要為原作出小說版也是官方的事,輪不到二次創作者  二次創作頂多是寫些腦內補完、怨念、主線之外的推測等自己燃給自己看的東西  但「翻譯」原作是非常非常不推薦,風險高獲益低(這裡的獲益是指寫作經驗值)  關於練筆的話,個人是認為:  初期→同人小說可以寫多點,用既成的世界觀及人物設定,難度低     而且因為有愛的關係,比較有動力完成它,不會半途而廢       中後期→以百題練習、徵文練習、原創小說為主,     同人小說變成因愛而寫的,不再是練筆的主力         最後,提供林依俐小姐的網誌「IGT偵探趣味」中的一篇文章  〈10分鐘就懂的抄襲基準講座〉http://elielin.chu.jp/blog/189 --   海馥羽(Cynroya) 的文字創作  ◣  ◢                                   ◥◣◢◤               《 無 盡 夜 曲 》              http://cynroya.ti-da.net                   ◢◤◥◣                  ◤  ◥   ◆◇Endless Noctur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20.14

01/15 11:16, , 1F
原來如此 感覺致敬和抄襲挺曖昧的...0.0
01/15 11:16, 1F

01/20 15:02, , 2F
…同人跟所謂的二次創作不一樣,同人這個詞常被搞混
01/20 15:02, 2F
文章代碼(AID): #1BJqacc9 (eWr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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