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的同人可以發表嗎

看板eWriter作者 (Ryhpezlis)時間12年前 (2011/12/08 2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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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形式,不像專利法嚴苛。 並且創作你只要符合獨立創作與個別性,即可主張原著。 語文著作縱使你是接受他人思想、觀念而激發的創作, 只要你不是單純抄襲或改作,通常不會有著作權法上的問題。 (改作是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十一款之立法解釋, 「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著作權法不保護無體物,就是精神世界的思想、觀念、價值等 如果這也要保護,會造成思想壟斷。 法院審查抄襲有兩大原則: 1. 接觸可能性 2. 實質近似性 審查語文著作抄襲通常局限於客觀形式(表層), 如遣詞用字、句讀符號、體系章節等,客觀上可以辨別是否有抄襲可能, 而不會涉及文章思想、觀念等(深層),審查思想是很敏感的:P 至於在小說界語文界,可能就會抨擊「致敬」那就是後話了。 一些淺見。 ※ 引述《KimuraBill (張比爾)》之銘言: : 雖然是將近兩年前的文章了,不過我還是想要借題發揮一下, : 因為前一陣子看了刀大的殺手系列之後, : 一時興起就寫了幾千字的「同人自創小說」-----或者說是致敬文 : 再怎麼樣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拿去投稿或參加比賽, : 後來可能會在Story板或者唬爛板以及自己的blog發文,本文開始之前 : 會特別標明是跟刀大的殺手系列致敬,背景設定完全套用等等 : (人物就不確定了,目前還沒有寫到刀大筆下的人物出場) : 正當我有這個打算po文的時候,就想到來爬爬好久沒回來的網小板的文章 : 而且印象中還有一系列的文章有提到這個議題,最後就決定來問問大家 : 這樣做……會出什麼亂子嗎? : 畢竟先前的文章只有討論到出本,好像沒有提到在PTT發表這塊, : 所以特別藉著這篇標題發問,謝謝回答的網小板鄉民們。 : P.S.所謂設定套用就是在「三大法則、三大行規」這個部份。 : P.S.2.決定寫殺手同人文的原因之二因為這個月BenQ電影小說比賽真正想拿來 : 參加比賽的那個題材寫不出來,只好轉寫別的文章來當作練習,文末也在此 : 祝福有參加該場比賽的網小板鄉民能旗開得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8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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