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的同人可以發表嗎
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形式,不像專利法嚴苛。
並且創作你只要符合獨立創作與個別性,即可主張原著。
語文著作縱使你是接受他人思想、觀念而激發的創作,
只要你不是單純抄襲或改作,通常不會有著作權法上的問題。
(改作是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十一款之立法解釋,
「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著作權法不保護無體物,就是精神世界的思想、觀念、價值等
如果這也要保護,會造成思想壟斷。
法院審查抄襲有兩大原則: 1. 接觸可能性 2. 實質近似性
審查語文著作抄襲通常局限於客觀形式(表層),
如遣詞用字、句讀符號、體系章節等,客觀上可以辨別是否有抄襲可能,
而不會涉及文章思想、觀念等(深層),審查思想是很敏感的:P
至於在小說界語文界,可能就會抨擊「致敬」那就是後話了。
一些淺見。
※ 引述《KimuraBill (張比爾)》之銘言:
: 雖然是將近兩年前的文章了,不過我還是想要借題發揮一下,
: 因為前一陣子看了刀大的殺手系列之後,
: 一時興起就寫了幾千字的「同人自創小說」-----或者說是致敬文
: 再怎麼樣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拿去投稿或參加比賽,
: 後來可能會在Story板或者唬爛板以及自己的blog發文,本文開始之前
: 會特別標明是跟刀大的殺手系列致敬,背景設定完全套用等等
: (人物就不確定了,目前還沒有寫到刀大筆下的人物出場)
: 正當我有這個打算po文的時候,就想到來爬爬好久沒回來的網小板的文章
: 而且印象中還有一系列的文章有提到這個議題,最後就決定來問問大家
: 這樣做……會出什麼亂子嗎?
: 畢竟先前的文章只有討論到出本,好像沒有提到在PTT發表這塊,
: 所以特別藉著這篇標題發問,謝謝回答的網小板鄉民們。
: P.S.所謂設定套用就是在「三大法則、三大行規」這個部份。
: P.S.2.決定寫殺手同人文的原因之二因為這個月BenQ電影小說比賽真正想拿來
: 參加比賽的那個題材寫不出來,只好轉寫別的文章來當作練習,文末也在此
: 祝福有參加該場比賽的網小板鄉民能旗開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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