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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請問這樣的同人可以發表嗎
共 1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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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形式,不像專利法嚴苛。. 並且創作你只要符合獨立創作與個別性,即可主張原著。. 語文著作縱使你是接受他人思想、觀念而激發的創作,. 只要你不是單純抄襲或改作,通常不會有著作權法上的問題。. (改作是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十一款之立法解釋,. 「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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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將近兩年前的文章了,不過我還是想要借題發揮一下,. 因為前一陣子看了刀大的殺手系列之後,. 一時興起就寫了幾千字的「同人自創小說」-----或者說是致敬文. 再怎麼樣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拿去投稿或參加比賽,. 後來可能會在Story板或者唬爛板以及自己的blog發文,本文開始之前. 會特別標明是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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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借這個標題請問一下,像有些同人誌展,有些網路的同人作家會將自己的. 同人作品集結印刷成冊拿去販賣,那這樣不是侵權了嗎?但是似乎日本. 台灣都有這樣的現象,而且也不算低調,有時候去漫畫便利屋,也會看到. 那裡有賣同人作品的書籍,以前看過灌籃高手一個很有名的同人作者,佐佐. 木雅良的作品,也是有出書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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