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聲真的贏嗎?真的贏了!!!

看板customers作者 (暫時沒有)時間14年前 (2010/01/13 22:46), 編輯推噓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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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FIshop (chui chui)》之銘言: : 她訂了一雙鞋.在訂這一雙鞋的同時,我就有和她說明 : ,這雙鞋至少需要20天以上.它從12月初到今天剛好一 : 個月又5天.結果明天鞋子就到了,她就說她等太久,現 : 在要退貨.說完電話的後,就跑來店裡鬧, : 說今天一定要給她一個答案. 看到後面某篇回應中 BluePlume君的推文,讓我想到一件事情: 你們讓這個顧客的消費流程開了個缺口,產生了一個讓奧客發作的環 境。 我是不太常訂購衣物啦,只能就書籍CD這種來推斷,也許不能類比也 說不定? 首先讓我描述一下訂購書籍的流程: 當我在熟識的商店訂購書籍時,在我拿到訂購單時,店員會告訴 我,一般的訂購流程可能會長達 4~6週,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更久 。如果超過某個期限 (似乎是兩個月?) ,他們會跟我確認是否 要繼續等待,或者退訂(全額退費)。 對顧客來說,漫無止境的等待是很折磨、痛苦的。 也就是說,既然商店端是掌握了貨物通路的一方。盡量消除交易的迷 霧,就可以降低消費爭議發生的可能性。 文章裡看到店家關於到貨的資訊只有「會超過20天」,而後續似乎都 是顧客來追問進度。 在 D1 買賣雙方的共識是「在 D21前無法取貨」,那麼在 D21之前店 家是否有進一步的資訊呢?例如「情況變更,在 D30前都無法取貨」 ,或者是「貨品將於 D40到店」之類的。 把這樣的資訊傳遞給顧客,我想是有助於解消顧客的焦慮。也可以避 免顧客入魔成為澳客。 而關於退訂的部份,在文中沒看到說明。倘若在訂貨時,預先告知顧 客「下訂 X日內請耐心等候通知,若 X日內均無法確認到貨時間,即 可退訂退款。」也可以釐清買賣雙方的關係。 我想,如果能夠多留心這些小地方的話。也許這只是一筆遺憾沒成的 生意,而不是現在這樣的狀況吧? 撲滅澳客,人人有責~^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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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出了重點。如能主動說X日內一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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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3:56, , 2F
不然退訂金,那麼就不會有這種爭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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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53, , 3F
我想這是以物品非訂製而言吧?若是訂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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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退訂的話 商品最後製作完成卻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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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尋找符合的買主…不是更多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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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訂製商品、書籍等 因為還可等待下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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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殊需求的買主,反而好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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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2:49, , 8F
因為通常我訂的是原文書,可能市場很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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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08, , 9F
不如說訂製品的唯一性比較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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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樓,如果要用"定期契約",他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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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要件較嚴格。需有客觀特定需求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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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之。否則你的訂的東西晚到,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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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可能主張民法"給付遲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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