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關PCHOME標錯價事件

看板consumer作者 (Sim)時間18年前 (2006/04/04 01:0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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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之銘言: : 買賣行為,不是慈善事業,本質上就是投機 : 只是過去談判地位不對等,只容許廠商投機,消費者只能吃悶虧 : 想想看,廠商的法務們會不會出來靠北廠商沒良心,趁人之危,或是行為投機?? : 然而 : 現在原本站在消費者方的法務人員,竟然跳出來抱怨消費者亂來 : 官司還沒打,消費者己經被自己的法務人員擺上一道 : 假設今天是a廠商向b廠商下訂單,錢也給了 : 後來b廠商又以價格錯誤為由,片面取消訂單 : 你還會說a廠商是趁人之危嗎?? : 還是根本是b廠商自己搞鳥龍,應該自己承擔商業風險?? : 台灣從過去企業經營者單方玩弄消費者的局面遂漸轉變 : 消費者開始在法律的保護下和企業經營者展開角力,目前可以說仍然是敗多而勝少 : 總的來說 : 這次的事件如果成功,對台灣的消費市塲將會是很大的助力 : 因為這代表台灣的消費者和企業經營者在談判桌上的地位有很大的進步 : 制度化的保障,會讓消費者更勇於買賣行為,促進經濟活絡......... : 我是這樣給原po建議: : 相信你不是無給職的在為消費者服務 : 拿人錢財為人做事 : 如果你無心替消費者服務,希望您可以轉向廠商方面謀職 : 因為想到將來在法庭上,會有一個心態上己經變節的法務人員可能隨時會扯後退 : 真是讓人替消費者感到寒心 哦?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大加撻伐那些無道廠商的投機行為 然而一旦自己也逮到機會投機時 卻用各種說詞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上面這些文章我只看到貪婪 以及使自己貪婪合理化的藉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135

04/04 02:38, , 1F
又要變成戰文了╮(﹀_﹀")╭
04/04 02:38, 1F

04/04 08:18, , 2F
先讀又要有鄉民說"難道PCHome都沒有責任?"
04/04 08:18, 2F
文章代碼(AID): #14CLMo-m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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