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關PCHOME標錯價事件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銘言:
: 我想我的工作心得po錯地方了
: 原本以為會得到值得學習的討論...
: 我只能夠說今天大部分相對人買了數十台的投機行為
: 已經不是消保法要保護的''相對弱勢''
: 言以至此~~別吐曹我了
沒有吐槽的意思
先請教一下
於相同事實前提下,但假設沒有消保法,
商家就可以耍賴了嗎?
用耍賴的字眼不太好的話,那麼改一下:
商家就可以不必負責了嗎?
如果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
才有閣下所謂消保法要保護哪種弱勢及是否合理的問題。
相同的例子,但換成是商人對商人,
賣家自己標錯價,買家要求履約,答案會不一樣?
---
順便請教為何要提到消保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
04/03 14:43, , 1F
04/03 14:43, 1F
推
04/03 17:44, , 2F
04/03 17:44,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