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 王國材:朝「行人在近端需停讓」研議

看板car作者 (明月幾時有)時間10月前 (2023/06/22 12:50),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3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交通問題是很多沒錯,但最令人疑惑的是安全距離,也就是在撞到之前可以安全煞停的距離。不管是公車小客車機車腳踏車,絕大多數都是直接忽略不當一回事。 不理安全距離之後當然就是很自在啦~進入達爾文模式。 路上常看到除非快要撞到幾乎沒人會減速,急著加速,急著“關門”,用行動爭奪那一點點路權。還可以隨機加開超速跟逼車之類的副本劇情。 打方向燈的作用是刺激後車,大多數看到橘閃的會踩油門加速,連幾十公尺以上很遠的地方的都硬要衝。 騎腳踏車的遇到行人多的區域也不會想要減速,反正人行道上多劃兩條線就是別人該讓,斑馬線也是他們的,反正行人自己會閃。 就因為都沒在減速的所以也不存在禮讓這件事,很多時候只要讓一下就順了但自己絕對不能受委屈,大家一起塞不吃虧(?)現在說要禮讓行人,這個會造成減速的邏輯一定會讓某些群體不開心。 不禁想到在水桶裡互相拉扯制肘的螃蟹們,非常原始。 到底是在急什麼? ※ 引述《lizard30923 (蜥蜴)》之銘言: : 台灣的交通問題是整體性的 : 今天想要解決一個問題必須從很多方面解決 : 台灣今天不只是行人地獄 : 是整個交通都是地獄 : 例如你要還行人安全通行的空間 : 又要不太多影響交通順暢 : 你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 1.一定寬度以上路口全面實施行人獨立時向 : 2.嚴格取締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 何謂違規?附近一百公尺有人行道、天橋、地下道等供穿越的地方時需走那邊 : 另外也包含時間不足時仍然硬要過馬路卡中間等 : 3.嚴格取締在行人正常使用穿越道時仍然不讓的汽機車駕駛 : 4.提供足夠多的行人空間而不是人車爭道 : 隨便想大概就這些 : 啊警政署在幹嘛? : 說一個只要有人在行人穿越道內就都別走? : 甚至要把這範圍擴大到沒行人穿越道也是? : 這規定不就是噎到就別吃東西 : 怕噎死應該也是教大家慢慢吃 學哈姆立克法 : 現在其實也不止行人問題 : 有一大堆問題待解決 : 很多違規都是被垃圾警察長期放爛的 : 早早不解決 : 真的出大事大家抱怨又開始臨時抱佛腳 病急亂投醫 : 難怪交通永遠亂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4.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409458.A.1B8.html

06/22 12:57, 10月前 , 1F
就一堆開車路怒症啊~ 家裡死人都沒這麼急= =
06/22 12:57, 1F

06/22 13:09, 10月前 , 2F
遇到最白痴就是鄉間小徑不在會車區停讓一下,硬要
06/22 13:09, 2F

06/22 13:09, 10月前 , 3F
擠進來比技術,10秒不等,硬要會車幾分鐘,我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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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3:09, 10月前 , 4F
都直接停正中間,示意他們倒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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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0:40, 10月前 , 5F
很多打燈跟踩油門沒辦法同時的... 不見得是人家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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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0:40, 10月前 , 6F
就加速... 有的根本是打燈的沒辦法保持車速
06/22 20:4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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