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 王國材:朝「行人在近端需停讓」研議

看板car作者 (蜥蜴)時間10月前 (2023/06/22 10:17), 編輯推噓5(5011)
留言16則, 7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台灣的交通問題是整體性的 今天想要解決一個問題必須從很多方面解決 台灣今天不只是行人地獄 是整個交通都是地獄 例如你要還行人安全通行的空間 又要不太多影響交通順暢 你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一定寬度以上路口全面實施行人獨立時向 2.嚴格取締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何謂違規?附近一百公尺有人行道、天橋、地下道等供穿越的地方時需走那邊 另外也包含時間不足時仍然硬要過馬路卡中間等 3.嚴格取締在行人正常使用穿越道時仍然不讓的汽機車駕駛 4.提供足夠多的行人空間而不是人車爭道 隨便想大概就這些 啊警政署在幹嘛? 說一個只要有人在行人穿越道內就都別走? 甚至要把這範圍擴大到沒行人穿越道也是? 這規定不就是噎到就別吃東西 怕噎死應該也是教大家慢慢吃 學哈姆立克法 現在其實也不止行人問題 有一大堆問題待解決 很多違規都是被垃圾警察長期放爛的 早早不解決 真的出大事大家抱怨又開始臨時抱佛腳 病急亂投醫 難怪交通永遠亂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52.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400260.A.643.html

06/22 10:31, 10月前 , 1F
傻子 撞到行人 行人沒違規情況 直接一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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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31, 10月前 , 2F
200萬 不就解決了 逃逸一張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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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32, 10月前 , 3F
交通三E執法永遠不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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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33, 10月前 , 4F
燈號方式不改 道路設計不改 罰則法規不改 只會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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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33, 10月前 , 5F
號 87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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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37, 10月前 , 6F
1000萬是有點誇張了,沒收車輛充公拍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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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37, 10月前 , 7F
沒收犯罪工具,這個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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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41, 10月前 , 8F
推2樓,但台灣觀念執法第一,然後有人會腦補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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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41, 10月前 , 9F
就不用執法了嗎?!」大概滑坡吧,3e缺一不可,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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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41, 10月前 , 10F
序要對啊,常都要強調執法也是並進,真是讓我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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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41, 10月前 , 11F
奇妙,這不是很基本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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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42, 10月前 , 12F
互不衝突的事情,卻常常都要說明,真是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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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1:13, 10月前 , 13F
很簡單啊!我當宗痛! 一年解決!不要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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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3:18, 10月前 , 14F
這些官員都沒壓力 最根本就是禁止他們開車搭車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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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3:18, 10月前 , 15F
能當行人走路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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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3:47, 10月前 , 16F
把車道砍掉不給車走 就不會撞到行人
06/22 13:47,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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