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人那麼愛排隊為什麼開車一直插隊?

看板car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1年前 (2022/12/01 09:11), 1年前編輯推噓3(416)
留言11則, 6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10 (看更多)
※ 引述《kerker ()》之銘言: : 可能跟駕駛教育有關。 : 我在荷蘭,取得駕照超困難,我同事有的考了四次才過。這裡的考照訓練,把「讓」當成 : 了基本功在要求了。礙於篇幅我只能很簡單舉例幾種「讓」: : 1.兩個車道匯入一個車道時,一台左側車過,第二台左側車會讓右側車過,一左一右的。 : 沒有人搶道。 拉鍊式合併,我有做,但有時我只想讓一輛會連續三輛過去 https://c.8891.com.tw/news/14600 台灣有入法,有網友回過我不照做依法有罰則,但我不會查 : 2.另外你只要打方向燈,基本上後車也會讓你。我回台灣開車常常覺得我打方向燈要變道 : ,後車竟然加速要超過我。 身為一個電腦工程師,我比較喜歡數位網路的概念 也就是 碰撞檢出 https://blog.toright.com/posts/1243/csmacd-%E8%88%87-csmaca-%E4%B9%8B%E9%96%93%E7%9A%84%E5%B7%AE%E7%95%B0.html https://tinyurl.com/5sfwp9mx internet 可以運作得又快又不掉封包,人家是有 protocol 的 碰撞檢出指的是雙方各送各的,但也不斷檢查有沒有發生碰撞,若發生碰撞則等待重送 (適用於有線) 移植到公路上,我們不能等待實體物理碰撞 但我們可以就燈光音響上先進行碰撞,也就類似比較嚴格的載波偵測型式(適用於無線) 我不認為人是穩定的個體,今天想讓明天不想讓是正常 我也不認為一定要誰讓,每三輛車有一輛想讓,33% 的機率也可以接受 我也不會每次都讓,但我確定自己是很常讓 讓或不讓是這樣,但必需先講清楚 如果閃了大燈,就是堅持;反過來也可以取消大燈,取消左右轉燈,代表不堅持 講好了再開便是 最近最杜爛的是有輛車在路肩要起步,我方為直行車,車速略快 如果要讓他必需急剎,或是剎停讓他時車身已過,無法讓 所以我決定不讓並且閃了大燈,但在經過時他還是衝出來了;我只好急剎 剎停後我再閃一次大燈,並且起步,他又第二次衝出來了 在這期間,他既然堅持,但卻沒有按喇叭 所以是要我有它心通?還是非讓不可? 像這就是不懂 protocol 的傢伙 我後方又沒車,等我過了不是很安全?非要搶 (我要切出時都有看照後鏡,這些我會很清楚,他則是看到我才剎車,似乎沒在看) 如果我在路邊要起步,都是看到來車很近就會取消左轉燈;這一輪放棄上路 等一段時間再打左轉燈;而且雖然是上路失敗又重打 但是我打燈的頻率可以讓後車的後車看到,我是想切出但切不出的 通常不到三次,就有後車刻意慢下來讓我出去 這就是網路工程師可以領悟到的,按照 protocol 行車的路感 : 4.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內側,超完車要回去,或看到後車比你快速行駛,你要讓到外側 : 去。 台灣這點的困難是車多,超完要回去,八成是要減速了 不然中線車道仍然有車,是要怎麼切回去 我的做法就是減速,如果說加速超過再切就好,這句話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又想超一輛。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是精神好有能力貼車時,才連續行駛內線 精神差就切回中線 畢竟走內線就是要夠快,但內線前方還有車,就快不了了;也就是車多。。 這種車多,我就算讓了,切回中線,我後方還是過不了;只前進一個車位 所以需要讓?我貼緊就是了,但貼緊時要隨時準備剎車,因此較耗精神 前不久檢舉一輛插我安全距離的,想看看政府的態度 如果不認為這是不該的插隊,那我以後也不保留安全距離。 我精神夠好,有能力貼更緊。 當時我離前車距離只是適當,右方要插入的刻意離他的前車更近;這都危險駕駛了 很簡單的原則:你切進來,我不後退,你會不會覺得我太近,在逼車? 會,那你進來不就是在逼車? 當然我也可以讓,但我閃了三次大燈表明不讓,你還硬要切進來 那我只好檢舉,看看國家的態度了。 (我前方又不是沒車,切進來是有什麼好處?) ------------------------------------------ 回到之前在別篇,我提過的分割車道,發函請交通部制定標準 交通部回應'尊重地方政府及法院' 政府四年一換,看來不能要求交通部,應該要求裡面不換的事務官 這些都路政司在回應,以後盯著路政司好了 尊重地方政府的問題在於沒有標準 地方政府有權劃設標誌標線 但標誌標線的解釋應該全國統一 如果有的地方政府雙黃線可以超車,有的不行,不是天下大亂? 但要不要劃設雙黃線是地方政府職權,這可以接受 所以這個回應我並不滿意 因為分割車道已經可以把所有規則洗牌了 在你右邊開一道又直行車優先,這不是繞了個圈破解現行法規嗎? 就好像欠債必需還錢,若不還錢必需坐牢(數十年前還有票據法的時代) 但只要加一條:債務人可以自行取消債務 靠,這條法有跟沒有不是一樣;我說我沒欠債可以自行宣告,那欠債坐牢有何意義 現在分割車道就是這種可以強姦任何路權的狀況 政府劃設的標誌標線是政府畫的 我可以在心中任意再劃一道 規則是沒有規則。。。 而最後一條規則是撞上了才說不可以 講人話就是'沒撞上都能分割' 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57.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9857080.A.848.html ※ 編輯: HuangJC (123.204.157.47 臺灣), 12/01/2022 09:14:23

12/01 09:19, 1年前 , 1F
我所在的城市已經利用拍照檢出未拉鍊的駕駛逕行舉
12/01 09:19, 1F

12/01 09:19, 1年前 , 2F
12/01 09:19, 2F

12/01 09:20, 1年前 , 3F
科技執法
12/01 09:20, 3F
你在哪?

12/01 09:34, 1年前 , 4F
有時候覺得是我的塞車不是你的塞車,跟近點就一起
12/01 09:34, 4F

12/01 09:34, 1年前 , 5F
插入了
12/01 09:34, 5F
上次我有發影片,有人來噓我,說我的安全距離和別人定義不同 他習慣更緊是吧! 很簡單的規則啊:那我維持更近更久,他真的不覺得是逼車嗎? 我不會閃大燈按喇叭,我就跟著而已;能接受? ※ 編輯: HuangJC (123.204.157.47 臺灣), 12/01/2022 09:38:46

12/01 09:38, 1年前 , 6F
台灣某些高級車駕駛很愛死不讓 一副碰到你賠不起
12/01 09:38, 6F

12/01 09:38, 1年前 , 7F
的嘴臉 品牌形象都被這種駕駛搞爛
12/01 09:38, 7F

12/01 09:41, 1年前 , 8F
有按規矩打燈慢慢切的我會讓,如果是明顯想投機把其
12/01 09:41, 8F

12/01 09:41, 1年前 , 9F
他人當白癡的我不會讓
12/01 09:41, 9F

12/01 09:42, 1年前 , 10F
推這篇
12/01 09:42, 10F

12/01 10:11, 1年前 , 11F
台灣問題是很多車都是等到畫槽線才排隊插入
12/01 10:11, 11F
你以為我不知道? ※ 編輯: HuangJC (123.204.157.47 臺灣), 12/01/2022 17: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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