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我本來想推文嘴一下就算了
但是貼了判決書還不會看 寧可被記者帶風向的人出乎意料地多
所以只好回一篇
先再貼一次判決:https://bit.ly/3KAHA4I
1.現場情況
汽車閃紅燈 機車閃黃燈 路權在機車方
"特種閃光號誌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
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2.開車的范興宜老師把車停在十字路口中間靜止,又往前動一下的瞬間
機車騎士認為會撞上 為了閃避而急煞導致摔車
"畫面時間11時55分3 秒至7 秒,A 車均橫停靜止在中和街西往東行向車道,畫面時間
11時55分8 秒時,A 車稍微往左前行"
"因中和街東往西行向車道之車輛正欲右轉進入錫安巷,被告無法順利左轉駛入中和
街東往西行向車道,乃將A 車橫向佔據停在中和街西往東行向車道,致直行在該行
向車道之告訴人因閃避佔據西往東行向車道之A 車而急煞失控人車倒地。"
3.機車並非無過失
"告訴人於案發時騎乘B 機車行駛幹線道上,行經閃光黃燈號誌路口未確實減速慢行
,致見在其前方路口之A 車未及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因煞避不當人車倒地受傷,就本
案車禍事故之發生,亦與有過失,惟此與被告過失責任有無之認定要無影響,仍難因
此解免被告過失責任,併此敘明。"
4.肇事逃逸罰的是離開現場這個行為,為了避免延誤就醫導致死傷增重,
跟事故是誰的錯沒有關係
"刑法第185 條之4 之肇事逃逸罪,其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
,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
擅自逃離肇事現場(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594號判決意旨參照)"
"不論其責任之歸屬為何,即有義務留在肇事現場,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
警察機關報告,以維護他人之生命與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其立法目的,係促使駕
駛人於肇事致死傷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報告警察機關,以減少死傷。是該罪之
成立祇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為已足,至於行
為人是否自認有肇事原因,以及實際上有無過失責任,則屬另一問題,並不影響上述
罪名之成立;否則,祇要肇事者自認無肇事原因或過失責任,或諉稱不知有人受傷,
即可置被害人生命、身體危難於不顧,而逕行離去,顯違前揭條文之立法旨意(最高
法院107 年度台上字第2571號、101 年度台上字第5599號判決意旨參照)。"
講白一點,今天你開車在高速公路上一個人突然衝出來被你輾過
雖然你完全不可能來得及閃避 這明顯不是你的錯
你也不能"不是我的錯喔 三優娜啦!"直接走人
就算肇事你無過失 為了傷者能提高生存機率你也必須留下來處理或報警
這是肇事逃逸罪的立法意旨 (更何況這個案子汽車車主有過失)
今天人家是因為閃你摔車 因果關係就成立了
又拍車子警示你說發生事故了 不可能推託說不知道
那這個案子肇事逃逸就妥妥的跑不掉
還找媒體帶風向根本可悲
煎熬什麼鬼? 你當初下車問候處理一下根本不可能變成這樣
更可悲的是這麼多人直接被記者帶風向而不自知 貼了判決也不會看
※ 引述《pmes9866 (DontBeEvil)》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ocal/1894602
: 原文內容:
: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 沒有碰撞卻被認定肇逃,女駕駛打官司,身心煎熬!台北市一名范小姐,開車去找弟弟,
: 行經北投中和街時,發現左邊有騎士滑倒,當下認為原因不在自己,加上一個人在車內,
: 沒報警就離開,因此挨告,肇逃一審被判刑六月,不能易科罰金,傷害部分拘役二十天,
: 除了上訴,也希望用自身慘痛經驗提醒,碰到車禍要報警,先別走。
: 十字路口,白色轎車緩緩往前,下一秒,左邊騎士就像是撞到什麼東西一樣滑倒,騎士轉
: 身站起,忍痛拍打轎車像是說別走,女駕駛選擇離開挨告!
: 駕駛范小姐:「摔倒之前其實很遠,很遠的距離其實我看到他,所以我沒有動看他跌倒之
: 後,我看他很快迅速爬起來,那可能我自己是教書的學生常常會有這種打滑經驗,那只要
: 看他爬起來沒事,那我們通常就走。」
: 雖然超過兩年,駕駛還是清楚記得車禍情況,因為汽機車之間還有一大段距離,而且也沒
: 有直接碰撞,當下主觀認為車禍原因不在自己,女駕駛這一走,官司打了兩年,身心煎熬
: 。
: 車禍地點就在台北市北投的中和街,這裡沒有紅綠燈,駕駛行駛的那邊是閃紅燈的支線,
: 騎士那方則是閃黃燈的主線,法官審理,駕駛沒和騎士和解,考量判刑一年太重,裁定肇
: 逃部分六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而傷害部分拘役二十天,罰兩萬,不用關。
: 駕駛范小姐:「如果我做錯事情,我也願意面對這些懲罰,因為不能說你無知你就拍拍屁
: 股走,那我覺得也許就是一個,愚蠢的村姑做的事情就是我離開現場。」
: 女駕駛沒認為司法不公,但希望法院有比例原則,提上訴,用自身慘痛經驗提醒其他人,
: 車禍了,先別走,要報警。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KUwVjATkk
: 簡單來說
: 騎士是主線道 汽車是支線道
: 汽車停在路口中央準備左轉 鬆了剎車後補了點油門 隨即又剎車
: 騎士因為汽車補油的動作以為汽車要左轉 於是剎車而摔車
: 因為有一小段距離 女駕駛就這麼走了
: 於是被提告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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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 │> ◎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 辯論社)
: 應該出現⊙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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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ccc101419 : 煎熬你媽 人家都拍你車子了還走 就僥倖心態想逃啊 09/01 23:01
: → ccc101419 : 人家就是為了閃你而打滑摔車 還想牽拖什麼沒碰撞 09/01 23:02
: ※ 編輯: pmes9866 (123.192.217.214 臺灣), 09/01/2022 23:04:40
: ※ 編輯: pmes9866 (123.192.217.214 臺灣), 09/01/2022 23:05:24
: 推 ccc101419 : https://bit.ly/3KAHA4I 09/01 23:06
: → ccc101419 : 除了騎士拍車子要她停下來外 旁邊路人也大喊肇逃 09/01 23:06
: 推 Miralles : 騎士自摔問題很多,但汽車直接開走算肇逃跑不掉 09/01 23:06
: 推 a894392000 : 笑死 要不要看看距離多遠 還是現在只要路人自摔去 09/01 23:07
: → ccc101419 : 這樣還能開走 說自己沒碰撞不關我的事 恭喜六個月 09/01 23:07
: → a894392000 : 拍車子都有肇責 09/01 23:07
: → ccc101419 : 不得易科罰金進去關 09/01 23:07
: 推 SakuraHana : 鬼島法律和恐龍法官都挺兩輪,四輪就是沒人權,難怪 09/01 23:08
: → ccc101419 : 車禍的因果關係是看距離喔? 又一個法學高手出現 09/01 23:08
: → SakuraHana : 一堆碰瓷兩輪 09/01 23:08
: 推 ludoren : 看一審判決易科罰金寫一日一千元折算,哪有不能易科 09/01 23:08
: → ludoren : 罰金?除非檢察官不准,而且查二審還在審判程序 09/01 23:08
: 推 Raptors5566 : 懂了 以後自摔趕緊去旁邊隨便拍一台車 09/01 23:08
: → ccc101419 : 那是過失傷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看主文看一半?? 09/01 23:09
: 推 a894392000 : 對啦 只要自摔大家都找台車去拍下 只要不停就是肇 09/01 23:10
: → a894392000 : 逃 這樣滿意了嗎 09/01 23:10
: 推 Lowpapa : 女駕駛 09/01 23:10
: → hicoy : 有沒有肇逃不是自己說了算 要法官判 09/01 23:12
: 推 ccc101419 : 笑死人 去看看判決書再來吠好不? 09/01 23:13
: 推 Miralles : 樓上原告本人? 09/01 23:15
: 推 henryeech : 女肇逃無誤但這樣判六個月也太扯 09/01 23:16
: 推 rainbow321 : 以後自摔趕快找旁邊的車拍 這樣就有人賠你錢了 09/01 23:16
: → proepi : 這樣也會自摔 可以吊銷駕照了 09/01 23:16
: 推 Slash520 : 看起來就是騎士技術太爛 09/01 23:17
: 推 aaa83926 : 太氣了吧,不過我看酒駕撞死人會不會都還判的比較輕? 09/01 23:17
: → kabukiryu : 台灣開車真的很弱勢,絕對的弱勢,只能被二輪仔吃 09/01 23:17
: 推 ccc101419 : 給某樓 幫你補充點法學常識 刑事公訴罪沒有所謂原告 09/01 23:17
: → kabukiryu : 的死死的。永遠的那句老話,二輪仔總是害人害己 09/01 23:17
: → ccc101419 : 被告的另一端是檢察官 懂? 09/01 23:17
: 推 BlacKlonely : 以後自摔隨便找一台爽賺百萬金 09/01 23:18
: 推 toasl : 我是法官直接判騎士賠錢 09/01 23:19
: 推 KAOGUY0617 : 看起來是機車自己蠢沒錯 不過都拍窗了 該停下來的 09/01 23:19
: 推 ccc101419 : 又一個反智發言 肇事逃逸罰的是你離開這個行為 09/01 23:20
: → proepi : 自摔的路口 只要附近車輛有移動1cm 都是車禍 09/01 23:20
: → ccc101419 : 民事的求償了不起就醫藥費跟修車費幾千塊 加上歸責 09/01 23:20
: → ccc101419 : 哪來的百萬金 夢裡幻想的嗎? 09/01 23:21
: → proepi : 任意拍打他人車輛 這是恐嚇嗎? 09/01 23:21
: 推 kayyaa18 : 這個路口如果沒有號誌的話 敢這樣轉也是猛 09/01 23:22
: → proepi : 應該要陳述被拍打車窗 心中驚恐 方駕車駛離 09/01 23:22
: 噓 relaxcloud : 笑死,最強勢的族群在那邊裝可憐,肇逃跟拍車啥屁 09/01 23:22
: → relaxcloud : 關係,四輪大爺不用亂扯好嗎 09/01 23:22
: 推 tnw : 修法前肇逃最低刑一年,酌減一次是法定最低刑了 09/01 23:22
: → kayyaa18 : 要我我會先右轉再找個地方迴轉 09/01 23:23
: 噓 Miralles : 白車在路口停那麼久機車還能急煞自摔,什麼水準? 09/01 23:26
: 噓 relaxcloud : 大爺們超猛,為了族群團結,連肇逃仔都能護航 09/01 23:27
: 推 kissung : 隔山打牛QQ機車還敢上國道ㄚ、會被告死 09/01 23:27
: 推 tnw : 照判決在新聞影片前10秒左右都有來車的狀況下 09/01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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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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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記者帶風向 肇事逃逸者在那邊我老師欸 我就一肚子火
※ 編輯: ccc101419 (1.161.248.161 臺灣), 09/02/2022 0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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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本案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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