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irent 車禍
: 4/22 收到台中太平站的通知說因為我們違反規定(開車人非承租人),不適用最高自負額
: $10000的規定,要求我們至太平門市繳交修車費用的全額。
: https://i.imgur.com/kTa81CF.png
: 4/23 當天有再次詢問太平專員關於退款事宜,他們也再次承諾說等初判表肇責出來後就
: 會依比例退回(如我方無肇責就退104880給我們,只會收30元匯款手續費)
: 另外這是他們提供的車輛維修估價單
: 5/28 太平站專員來電告知暫時無法理賠,會請主管聯繫我們。
: 6/3 一直沒收到主管來電說明,我們再次聯絡太平站,這次是由另外一位專員跟我
: 們說明:「因為我們違反租約規定,所以$104880等於是我們直接要付給和運,
: 後續理賠必須要由我們自行跟對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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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車禍的當下就已經跟和運反應我們非irent承租人開車
: 他們早就知道我們是違反租約
: 但是台中高鐵站的專員和太平站的專員都沒有跟我們說清楚
: 反而還跟我們擔保理賠會在14個工
: 作天內退回卻又改口說我們違約所以不退
原PO覺得有爭議的點是22號 太平站已經知道違反規定(開車人非承租人)
然後4/23 專員還承諾說初判出來會依比例退回
然後6/3 直接打槍賠償 因為違反租約
irent公司於法絕對站得住腳
倒是業務或許也有作業上的疏失 怎麼會答應這種事情
如果原PO要討的話 跟這業務討還比較有可能
對肇的小貨車司機沒第三人 應該也是裝皮皮的
10萬當作社會學費還可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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