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看板car作者 (MJ<<<冷氣)時間3年前 (2021/01/27 18:10), 編輯推噓3(639)
留言18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我認為地方交通局KPI應列入違規檢舉數量, (因為警察也是地方政府可控制,但民眾檢舉不能控制) 因為違規的原因除了駕駛人習慣不良之外, 影響更嚴重的是道路設置規劃不良。 我屢屢寫市長信箱請交通局處理, 有的緩處理(跟我說要改但至少半年後才動,改個標線箭頭而已) 不然就是講一堆理由不處理。 以管理的角度來說, 管理者在不能篩選員工素質的情況下, 我們只能針對操作員去做教育訓練(考照制度), 然後針對道路設置去做改善, 第三才是懲罰不守規定的使用者。 一個道路設計都沒有做好, 當然很多人違規阿, 你今天道路設計規劃做好, 你開放檢舉有獎金我相信很少人有意見啦。 ※ 引述 《james7923 (詹姆士Q)》 之銘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209116 :   :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   : 交通違規亂象頻傳,民眾拍照檢舉衍生不少糾紛。交通部日前蒐集各方意見後,初步草擬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法,臚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包括惡性重大違規,如 : 闖紅燈、惡意逼車等;舉發違規停車部分,則需要駕駛人不在場。 :   :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7之1條明定,民眾可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提 : 案人郭姓民眾去年11月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他認為人民不該充當 : 執法者檢舉開單,造成民眾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且民眾檢舉量大,已造成警察的 : 業務量暴增,影響見警率。 :   : 此案經開放政府聯絡人月會投票通過,日前舉辦協作會議討論,由行政院數位政委唐鳳辦 : 公室主辦,以協助交通部、執行機關警政署蒐集民眾意見、擴大參與。 :   : 根據交通部草擬條文,針對民眾檢舉的違規樣態有條件限縮,暫定臚列16項行為,包括闖 : 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 蛇行、逼車、危險駕車;未依規定行駛路肩;違規超車。 :   : 以及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跨越禁止變換車道 : 或槽化線;超速或低於速限;駕駛或乘客未繫安全帶;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行車時通話等 : 。 :   : 交通部官員指出,1996年立法授權民眾檢舉,主要是盼可以利用適當的管道來檢舉交通違 : 規,以協助彌補警力,產生嚇阻效果以達交通秩序;然而,隨著智慧型手機和行車記錄器 : 的普及,民眾檢舉案量大幅增加。 :   : 交通部官員表示,他們蒐集正反方的意見都有,討論滿激烈的,大部分仍支持民眾檢舉制 : 度;若直接廢除該條文,也擔心會出現大量違停。初步想法是有條件限縮民眾檢舉,同時 : 讓警察能有更寬裕時間查證。 :   : 據統計,2019年全國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391萬4742件,比較2015年共計增加 : 298萬571件,成長逾4倍。 :   : 警政署表示,民眾檢舉案件大幅增加、且集中於6個直轄市,警察機關須規畫更多人力受 : 理,包括查證違規事實、回復檢舉人陳情等。以台北市警察局人力配置為例,平均每人日 : 約需處理87件民眾檢舉違規案件,已明顯造成警力排擠,影響其他勤務運作。 :   : 交通部指出,大部分重點違規都有明列在檢舉樣態裡,並非是為了限制民眾檢舉,而是希 : 望有些項目仍可主動通報,讓警察到現場處理。另外也修正第85條之1條文,同一違規行 : 為未逾6分鐘或未經過一個路口,以舉發一次為限。 :   :   : 心得: :   : 以後違規魔人爽翻了喔 : 違停只要人在車上也檢舉不了 : 打110叫警察來也不知道要多久 : 違停的人可以算一算時間,差不多警察快來了 : 再繞一圈回來不就好了 : 以後要變成大違規時代了嗎? :   --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S10e PiTT // PHJC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90.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1742223.A.A14.html

01/27 18:22, 3年前 , 1F
兩者要同時進行好嗎。沒有前後之分
01/27 18:22, 1F

01/27 18:23, 3年前 , 2F
那些人哪個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沒利益關係誰會
01/27 18:23, 2F

01/27 18:23, 3年前 , 3F
積極去推 可憐哪
01/27 18:23, 3F

01/27 18:28, 3年前 , 4F
不要一直推托道路設計 實際路上有八成駕駛就是沒在
01/27 18:28, 4F

01/27 18:28, 3年前 , 5F
看標線標誌的
01/27 18:28, 5F

01/27 18:30, 3年前 , 6F
昨天就一台下匣道開過頭的差點和我相撞...
01/27 18:30, 6F

01/27 18:35, 3年前 , 7F
對啦機車優先道停滿汽車都是因為標線設計問題嘛
01/27 18:35, 7F

01/27 18:53, 3年前 , 8F
我要買便當店門口怎麼可以沒有我可以停的停車格?
01/27 18:53, 8F

01/27 19:14, 3年前 , 9F
駕駛有熟悉道路標線的義務 什麼內車道忽然變專用道
01/27 19:14, 9F

01/27 19:15, 3年前 , 10F
那都是藉口,代表不熟悉標線就上路
01/27 19:15, 10F

01/27 19:15, 3年前 , 11F
反而應該更廣設左/右轉專用道 且用雙白線禁止變換
01/27 19:15, 11F

01/27 19:16, 3年前 , 12F
車道,以分流轉彎和直行人潮
01/27 19:16, 12F

01/27 19:16, 3年前 , 13F
既有的單邊虛線一律直接變雙白線
01/27 19:16, 13F

01/27 19:30, 3年前 , 14F
認同你 人們若都喜歡處罰彼此怎麼擺脫亂世
01/27 19:30, 14F

01/27 19:57, 3年前 , 15F
有U大濕開示?
01/27 19:57, 15F

01/27 22:46, 3年前 , 16F
規劃怎麼會有問題呢 明明是愛違規貪方便 我還不檢舉
01/27 22:46, 16F

01/28 00:20, 3年前 , 17F
同意!在錯誤的體系下除錯 永遠得不到效果
01/28 00:20, 17F

01/28 09:38, 3年前 , 18F
上面的人只會要求KPI根本不了解問題在哪
01/28 09:38,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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