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看板car作者 (~妞妞兒~)時間3年前 (2020/07/31 17:47), 編輯推噓4(4023)
留言27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借這篇回應一下 之前我也有在版上求助過版友我車禍的事(已刪文,原因在後面有提到) 當時也是得到很多版友的幫助 也有很多版友給了我建議,讓我比較有信心去面對被告的這件事 實在非常謝謝大家 但後來事情有了其他發展(如果想看文章的話,應該有別的版有回文有備到一點) 在我PO出文章後的隔天 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說對方願意和解了,就是30萬 *前情提要一下,當時在調解委員會時 最後就是對方說要35,但我們最多最多就是30萬,所以調解破局 然後我和我家人討論過後,本來我自已是覺得就提告沒差 但家人覺得上法院還要跟他耗兩年,可能也是罰個三萬 乾脆現在付三萬跟保險公司湊湊30和解算了 然後當天對方有打來,我都沒有接到 一直到保險公司跟對方約定簽和解書的當天 他用分局打電話來,我接起來才知道是他 我這才知道原來他看到網路上的文章 然後說他已經簽和解了,口氣很差的要我把文章刪掉 不然就要對我採取法律行動 後來我問了身邊法律人,他這樣其實也告不成 所以其實我本來不打算刪文 但是其實我當初願意和解 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我不想再見到這個人 也不想浪費時間在這個人身上 即使我站的住腳,但在真的上法院前,可能還要面對那個人幾次在調解上 所以為了不要再浪費時間 保險公司也給了建議 所以我把文章刪掉了 (當然我有備份,因為裡面很多受用的資訊_) 這件事應該就這樣告一段落了 除非他現在又看到文章又想對我提告 他說文章裡提到他的資訊什麼的... 我自已是覺得好笑啦,所以如果他現在又來提告的話 我可能也會跟著採取行動吧:) PS 後來他打給保險公司其實不是說30萬他願意和解了 而是想討價還價到33,被我保險公司打臉 因為真的上法院,他連30都拿不到。 ※ 引述《vacuous (痾)》之銘言: : 之前有類似經驗也給你做個參考 : 如果有錯也請版友指教 : ***** : 法律流程: : 1.對方不滿意保險公司賠償金額 : 2.對方去警局提告過失傷害,我方收到警察電話通知對方提告 : 3.我方收到地檢署通知去地檢署開庭(簡易庭) : 3a.開簡易庭:沒有法官,只有檢察官/對方/我方,檢察官當庭只是確認對方及我方證詞. : 3b.檢察官會問你們雙方要不要調解,要的話就進調解委員會 : 4.調解失敗->進法院 : 4a.先判刑事,如果是骨折應該就易科罰金(這是繳給政府的,保險公司不幫你出) : 4b.只要你有錯,不管大小程度,就是背一條過失傷害,詳細後果有板友回文 : 4b.後判民事,法院判多少就是給對方多少(保險公司出) : ***** : 其實會進到法院 : 簡單說就是金額談不攏 : 我的建議是不要完全丟給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 : 原因1: 保險理賠專員素質參差不齊 : 我的案件理賠專員太白目了 : 竟然跟對方說"我也只是領人家薪水的" : 徹底激怒對方... : 原因2: 理賠額度高不等於實際理賠金額 : 我當初保險內容 人損傷害理賠額度破百萬 : 但是對方開價80萬, 保險公司堅持實支實付70萬 : ***** : 後來我是跟對方和解 沒有進法院 : 我放低身段跟保險公司談 : 差額的10萬我自付5萬, 保險公司從70->75萬 : 對方拿到堅持的80萬也就撤告和解了 : 如果進法院被判兩個月易科罰金 我也是要繳60天*1000=6萬給政府 : 判三個月就是9萬, 還要多背一條過失傷害 : 除非你覺得你100%沒錯 : 或是進法院背一條過失傷害 寧願繳錢給國家你沒差... : 就是出一口氣不想自掏腰包給對方 : ***** : 我從車禍到拿到對方的和解書 : 前後耗了大概一年 : 心得就是不要完全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 沒錯 你是花錢保險了 但是理賠專員真的也只是按照公司的流程走而已 : 想要安全下庄還是要自己勞心勞力 : 比方說請假出庭/調解真的很煩 : 或是像我一樣自掏5萬 勞財消災 : 希望對你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18.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6188861.A.DF8.html

07/31 17:52, 3年前 , 1F
我是原原po 我也很感謝版上對我的珍貴建議 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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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2, 3年前 , 2F
稍微告一段落我會把整個案件詳情 包括初判表、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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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記錄器影片跟整個協調(庭審)過程都發上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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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3, 3年前 , 4F
供大家參考 借我寄生在這篇推文發這些 我如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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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3, 3年前 , 5F
發一篇又要被查水表震怒了 娶妻請慎選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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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4, 3年前 , 6F
1f你被你另一半茶水表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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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6, 3年前 , 7F
我其實還在看大家文章跟著討論啦 超不想刪 可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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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6, 3年前 , 8F
婆朋友跟他說我po這篇他超爆怒 我只能委屈吞肚裡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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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7:57, 3年前 , 9F
大家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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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1, 3年前 , 10F
樓上,有一點蠻重要的,因為你不能提供細節,我單方面講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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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1, 3年前 , 11F
聽,你們要保持願意調解付合理金額的態度,包括言語.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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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2, 3年前 , 12F
去年修法後變1年以下(先假設沒有重傷),超過6個月就要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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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2, 3年前 , 13F
,因為不知道實際多嚴重,所以提一下這點,如果真的輕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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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3, 3年前 , 14F
致於超過6個月.但是較高程度的輕傷又拒不和解態度不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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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4, 3年前 , 15F
不排除被判到6個月或更多.主要是業務過失傷害拿掉合併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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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4, 3年前 , 16F
過失傷害,但其實也給法官更高視狀況的裁量,不再是死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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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4, 3年前 , 17F
上限6個月一定可易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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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5, 3年前 , 18F
正常來講,態度良好表示出願和解(只是對方金額大開口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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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6, 3年前 , 19F
成立而破局)或一般小傷,不會真的被判到六個月或更重
07/31 18:06, 19F

07/31 18:06, 3年前 , 20F
感謝 我有注意到上修 這一年來判例幾乎都是去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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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6, 3年前 , 21F
件今年以舊法裁定 希望車禍案判刑力道還是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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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7, 3年前 , 22F
即使超過六個月,犯後態度良好(我上面強調的),又初犯,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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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8, 3年前 , 23F
也會給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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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8, 3年前 , 24F
法律上的重傷通常真的很嚴重,就是壽險都會賠錢的殘廢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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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9, 3年前 , 25F
這種會變3年以下.我想對方還能吵架,大概不會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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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14, 3年前 , 26F
補一下:重傷害定義在刑法第10條
07/31 18:14, 26F

07/31 18:54, 3年前 , 27F
推bit大實用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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