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看板car作者 (森)時間3年前 (2020/06/13 01:08), 編輯推噓20(20020)
留言40則, 2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14 (看更多)
※ 引述《nxrandy (nx)》之銘言: :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 各位大大好 :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 :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 : 對方因撞擊擋風玻璃後彈出,肋骨龜裂四根,急診後住院約一個月後出院後療養 : 初判表為對方閃紅燈未停未禮讓我方,為肇事主因,我方未注意車前為次因 : 我方保險(富邦)有第三責任險與超額1000萬保險 : 對方保險只有強制險 : 事發後我方都有去醫院探視,也有撥電話關心對方,直到第一次調解 : 我方財損車輛毀損修理費用30萬,已超過車輛殘值22萬 : 對方財損機車修理費用約2萬 : 我方人傷使用自身醫療險,未跟對方求償 : 對方人傷求償300萬..... 原因是對方年事已高快90歲,車禍後行走不易需請看護照顧 : 對方家人說按照自己家人餘命還可以活六年, : 每年看護費30萬,六年共計180萬,其他精神賠償+營養品補助等,共計120萬,合計300 : 因對方單據不足,實際醫療花費不到3萬,醫生診斷書也只有寫建議在家休養3個月,保 : 公司只願出20萬還未先計算肇事比例 : 因對方要求落差太大,調解委員說差異太多也不用浪費時間,對方後續考慮提告,第一 : 調解失敗 : ================================================================= 小弟鍵盤律師俠,睡前簡單回,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 : 經做過網上功課後想請問各位大大建議 : 1.因我方也有受傷,所以對方提告我方也會提告,我方是否最多只有刑事過失傷害的罰 : 產生 雙方如果沒和解,最終就是都成立過失傷害罪,這種常見就拘役或易科罰金,大概幾萬塊 ,不過這個也算是前科喔,只是如果要申請良民證不會顯示而已 另外,對方因為超過80歲,依刑法18條,得減輕其刑,減刑原則上是減一半,所以對方罰 的可能是你的一半ㄏㄏ : 2.對方提告如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賠償與律師部分是否保險公司會全額處理 這部分要看你的保單內容跟範圍,請洽保險公司。 : 3.聽說對方家人背後山很大,調解時一直說保險賠以外,我方要加賠多少.... 有保險 : 方應該不用加賠吧 小弟執業的經驗通常有靠山的不要說到調解階段,車禍當下就會出面「瞭解」,事後才一 直強調有靠山的,嗯.....可能是家住靠山吧 : 4.我方家人一直很擔心,問說要不要請律師,我是說最多刑事要易科罰金五六萬,對方 : 事求償部分保險公司會處理,這樣是否正確 不完全正確,車禍常見的請求項目除了車損、人傷、薪資損失、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 等等,「好的律師」能夠幫你客觀的分析雙方各自可能的求償範圍,進一步才會讓和解有 成立的可能,否則只是淪為雙方各說各話,再者,過失比例如何認定的問題雖然實務上大 多是送車鑑會,但還是有些眉角可以爭取對特定一方有利的鑑定結果,最重要的是,訴訟 就交給律師處理,民事開庭你也不用去,可以不用每天為了這件事煩心,車禍案件的律師 費大概就6萬8萬,花這些錢讓您跟家人能夠安心,暫時放下心中的大石,甚至這些錢是有 機會在未來的訴訟中「賺回來」,你說值得嗎?不過前提是好的律師啦 : 5.保險公司建議我們提告過失傷害,因為他們的經驗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很難和解,都要 : 法院處理,我真的很不想 建議提告,因為他告你,你是刑事被告就必須出庭,不管怎樣你都逃不過出庭的命運啦, 認命吧,不過這種案子,大概就偵查庭開一庭,起訴開一庭就會結案了,沒上訴快的話從 大概半年吧,有告附民的話通常會轉去民庭審,大概也半年,不用怕上法院,去一次會怕 你有去兩次嗎XD : 小結 : 想說都保到超額1000萬了,結果遇到獅子大開口要300萬的,對方自己是肇事主因但完 : 沒想要陪我的車損,很不想上法院但感覺好像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8.5.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1981730.A.CC0.html

06/13 01:13, 3年前 , 1F
06/13 01:13, 1F

06/13 01:15, 3年前 , 2F
請律師比較實際 以免翻船
06/13 01:15, 2F

06/13 01:15, 3年前 , 3F
讓專業的來
06/13 01:15, 3F

06/13 01:17, 3年前 , 4F
300萬 不請律師 滿冒險的
06/13 01:17, 4F

06/13 01:24, 3年前 , 5F
好文幫推
06/13 01:24, 5F

06/13 01:33, 3年前 , 6F
推 實際大概就是降 別怕
06/13 01:33, 6F

06/13 01:41, 3年前 , 7F
06/13 01:41, 7F

06/13 01:42, 3年前 , 8F
判例:老人找遺產
06/13 01:42, 8F

06/13 03:27, 3年前 , 9F
寫錯了吧?繳納完易科罰金的5年內,良民證上會有紀
06/13 03:27, 9F

06/13 03:27, 3年前 , 10F
錄。
06/13 03:27, 10F

06/13 03:37, 3年前 , 11F
2.己方律師費需保律師險、對方律師費無權跟你求償
06/13 03:37, 11F

06/13 03:37, 3年前 , 12F
。應該沒問題,都保到超額一千萬了,記得要通知保
06/13 03:37, 12F

06/13 03:37, 3年前 , 13F
險代表參與及不要超過申請理賠期限。
06/13 03:37, 13F

06/13 03:55, 3年前 , 14F
6-8萬是一個審級嗎?若是,一方刑加名律師費=12-16
06/13 03:55, 14F

06/13 03:55, 3年前 , 15F
萬嗎?若是車鑑權責明顯,律師在刑事庭空間有限吧
06/13 03:55, 15F

06/13 03:55, 3年前 , 16F
?雙方民事求償也是舉證為主,如果不想花太多律師
06/13 03:55, 16F

06/13 03:55, 3年前 , 17F
費,可以諮詢就好,不然花錢請律師擬個狀、或針對
06/13 03:55, 17F

06/13 03:55, 3年前 , 18F
民事庭聘請律師就好。
06/13 03:55, 18F

06/13 07:22, 3年前 , 19F
06/13 07:22, 19F

06/13 07:56, 3年前 , 20F
06/13 07:56, 20F

06/13 08:51, 3年前 , 21F
感謝
06/13 08:51, 21F

06/13 08:56, 3年前 , 22F
感謝回覆!!!
06/13 08:56, 22F

06/13 08:57, 3年前 , 23F
如果只是拘役或罰金,良民證不會有記載
06/13 08:57, 23F

06/13 08:57, 3年前 , 24F
可參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06/13 08:57, 24F

06/13 09:04, 3年前 , 25F
愛睏寫太快,良民證問題如i大補充
06/13 09:04, 25F

06/13 09:12, 3年前 , 26F
律師費要看有沒有保律師險,但超額保1000萬就一定
06/13 09:12, 26F

06/13 09:12, 3年前 , 27F
不用擔心.....保險公司內部對於理賠項目跟金額都有
06/13 09:12, 27F

06/13 09:13, 3年前 , 28F
一定計算的標準,但對方不見得會用願意用保險公司
06/13 09:13, 28F

06/13 09:13, 3年前 , 29F
算的金額和解,但你又很希望跟對方和解,怎麼辦呢?
06/13 09:13, 29F

06/13 09:13, 3年前 , 30F
當然也可以把程序走完,打到判決確定,哪保險公司
06/13 09:13, 30F

06/13 09:14, 3年前 , 31F
基本上就會按這個金額理賠,但你願意嗎?所以我才會
06/13 09:14, 31F

06/13 09:14, 3年前 , 32F
說要洽保險公司囉
06/13 09:14, 32F

06/13 09:19, 3年前 , 33F
原po很怕事的感覺 問題是怕事不能解決問題
06/13 09:19, 33F

06/13 09:35, 3年前 , 34F
斷臂不等於中彩,獅子大開口要300萬,告下去不用怕
06/13 09:35, 34F

06/13 11:11, 3年前 , 35F
06/13 11:11, 35F

06/13 13:24, 3年前 , 36F
推提告 不然很難和解
06/13 13:24, 36F

06/13 17:40, 3年前 , 37F
就找律師是正解,或者真的那麼怕事,就花錢消災呀
06/13 17:40, 37F

06/13 17:40, 3年前 , 38F
,300萬花下去就沒事了,可是又不甘願
06/13 17:40, 38F

06/14 09:28, 3年前 , 39F
律師險是一年300元嗎?感覺可以省去不少麻煩耶
06/14 09:28, 39F

06/15 19:31, 3年前 , 40F
不提告你就準備被對方壓著打吧XDDD
06/15 19:31, 40F
文章代碼(AID): #1UuxQYp0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UuxQYp0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