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原以車徵收汽燃費 交部研擬改由里程計
車輛課稅目的應該有兩個方向
要你常常換新車
要你開省油的車
所以牌照稅應該這樣算
引擎排量 x 100km油耗 x 車齡
小型車
1000cc x 5L/百公里(每公升20公里)
就是五千塊
大型車
3000cc x 10L/百公里(每公升10公里)
就是三萬塊
大車/重車/拖車頭一萬三千cc
13000cc x 20L/百公里(每公升走5公里)
算出來是二十六萬
最新六期的除以六
二十六萬/6=4.3萬
五期的除以五
二十六萬/5= 5.2萬
若你是三期的老車
二十六萬/3=8.6萬
舉兩個例子
假設一年的拖車頭Euro6最新的六期標準
一萬三千cc油耗百公里15L
13000*15*/6*1.1=35750元
一台十年的拖車頭可能是四期的
油耗百公里20L
13000*20/4*2.0=130000元
二十年的拖車頭更不用說
13000cc 百公里油耗25L 三期引擎
那就是
13000*25/3*3.0=325000元
老車不強制淘汰保護人民的財產
不過要加稅
鼓勵換新車省油的車
淘汰老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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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燃料稅隨里程徵收
有人說商用車會反對
應該這樣說政府希望你買一部車
是一年開一萬公里還是一年開十萬公里
不怕你開但是里程開不夠多
政府的立場請你搭車就好了
道路養護的成本是一回事
交通的順暢還有效率都要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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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隨油徵收比較合理怎麼說咧
同樣的里程
一台耗油的商用車,吃油多,繳的燃料稅就多
但是一台省油的商用車,省油,他燃料稅就可以省不少
稅賦制訂並非只有使用者付費單一個目的
完善的規劃使稅賦同時具有更多功能
才是一個好的制度
對了電動車
是不是 電池容量x馬達功率
哈哈因為我對電動車的規格沒甚麼研究
※ 引述《gibaman5566 (55665566)》之銘言:
: 如果直接隨油徵收,衝擊太大,
: 而且一部分稅收會用在道路維護,似乎有油電車就開免錢的疑慮
: 如果要落實里程收費又要裝一堆機器太麻煩
: 那不然就採用折衷方案,燃料稅降一部分,然後一部分轉移到油價上
: 例如一年開一萬 10km/L 大概油錢1000公升*30元/1L= 30000
: 每公升隨油徵收3元 = 每年多花油錢3*1000 = 3000元
: 燃料稅原本要繳1800cc以下4800, 以上6180
: 改為各級距固定少個2500左右
: 這樣兼顧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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