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過失致死

看板car作者 (Munez)時間5年前 (2018/11/30 02:32), 5年前編輯推噓10(10041)
留言51則, 1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我一直覺得這種判法很奇怪 閃紅燈未停是肇事主因沒錯 黃燈未減速是肇事次因 可是這個案子 重機3貼,超過限速餘40km/h加無照 難道這些都能被忽略嗎? 在確保主幹道路權下,人人都有一把尺 嚴重超速會不會影響支線駕駛距離判斷? 其他不說了,法律上肇事主因是閃紅燈未停 但我覺得丟了性命的人他是自找的 今天要是他限速內出事,10之89都能活著 騎士會死,他的智X行為才是主因 之前北宜有些少年家彎道過世 有的怪罪在路面平整度 有的說住戶停車停太外面 怎麼不想想這些都是可預期的 選擇外內外壓車催油門前 就該了解風險 嚴重超速就是有風險,世界並不完美 永遠都有不守規矩的人,意外的情況 自己的命自己負責 要騎車在非封閉道路嚴重超速 就要有連一隻野狗都能收你性命的自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58.139.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3516373.A.F52.html ※ 編輯: MunezSu (172.58.139.110), 11/30/2018 02:37:23

11/30 02:36, 5年前 , 1F
不曉得這種案子 在歐美國家會怎麼判
11/30 02:36, 1F

11/30 02:43, 5年前 , 2F
限速內能不能活是你的猜測.以刑法來說,他閃紅沒停才是造
11/30 02:43, 2F

11/30 02:43, 5年前 , 3F
成碰撞的主因.沒碰撞該騎士就不會死...
11/30 02:43, 3F

11/30 02:44, 5年前 , 4F
頂說就是判輕一點.至於民事則是有責任比例分配.
11/30 02:44, 4F
數據上來說,超速就是死亡率的關鍵之一 造成事故法律這樣判我沒意見 但是騎士會死是騎士要負很大的責任 退100不來說,騎士遵守黃燈減速 不超速,這件事也不一定會發生 法規也沒推論說紅燈有停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不是?

11/30 02:46, 5年前 , 5F
本案的機車車主也是判6個月,緩刑2年喔
11/30 02:46, 5F
※ 編輯: MunezSu (103.103.131.4), 11/30/2018 02:52:23 ※ 編輯: MunezSu (103.103.131.4), 11/30/2018 02:54:26 ※ 編輯: MunezSu (103.103.131.4), 11/30/2018 02:56:33

11/30 04:03, 5年前 , 6F
閃黃vs閃黃、只要有一方沒減速根本沒意義
11/30 04:03, 6F

11/30 04:04, 5年前 , 7F
閃紅你停下來確認左右來車、可視距離受角度影響左右各不
11/30 04:04, 7F

11/30 04:05, 5年前 , 8F
到5m的路口多的事,幹道車別說超速了,只要未減速
11/30 04:05, 8F

11/30 04:06, 5年前 , 9F
支道車確認無來車往前就有很大機會碰到
11/30 04:06, 9F

11/30 04:0, , 10F
在美國會判negligent driving因為fail to yield. 極可能會輸
11/30 04:0, 10F
8

11/30 04:09, 5年前 , 11F
閃紅燈是要你停下來先 然後讓幹道車先行 不是停了就可以衝
11/30 04:09, 11F

11/30 04:10, 5年前 , 12F
停了之後如果看不到幹道狀況 必須往前嚕 看清楚才能走
11/30 04:10, 12F

11/30 04:12, 5年前 , 13F
簡單來說 只要你有閃紅或stop sign然後出事 八成是你的責任
11/30 04:12, 13F

11/30 04:12, 5年前 , 14F
因為你沒有the right of way
11/30 04:12, 14F
美國對於遵守號誌是很要求的 可是法庭上對超速也很嚴謹尤其是能視為 魯莽駕駛的。 判例也很多種,很自由,端看你怎麼抗辯 跟證據的提出 不會像台灣這麼制式,民事全賠家屬 事實上在幾個州的法規中,超速是會喪失路權的 MN 169.20 Sub 1 Sub D 可是喪失路權並不代表路權轉價至另一方 這個案例如果在美國 兩方保險公司可能要花一陣子打官司 而不是一翻兩瞪眼的講賠償 刑事則是兩個都罰,台灣也一樣 命是自己的 ※ 編輯: MunezSu (129.137.28.238), 11/30/2018 05:12:00 ※ 編輯: MunezSu (103.103.131.4), 11/30/2018 05:16:23

11/30 06:18, 5年前 , 15F
所以說只要閃紅不停就一定脫不了身. 不是嗎?
11/30 06:18, 15F

11/30 06:21, 5年前 , 16F
所以遇到超速仔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了. 沒立場去指著別人說
11/30 06:21, 16F

11/30 06:21, 5年前 , 17F
三道四
11/30 06:21, 17F
法律上沒有什麼倒霉不倒霉,我可沒有說沒停車無責。我只是說亡者要為自己的死負責任 做一些太誇張的事情,自己就要承擔風險 在現實狀況,我只是希望這些能考慮進去 事實上較嚴重車禍的法庭判例上 這個肇責比例不是一定

11/30 06:25, 5年前 , 18F
就跟之前 市區超速150KM撞左轉的
11/30 06:25, 18F

11/30 06:26, 5年前 , 19F
法規覺得左轉肇責大 但是合理嗎?
11/30 06:26, 19F

11/30 06:31, 5年前 , 20F
不合理但合法. 端看你要法理情還是情理法.
11/30 06:31, 20F
不合理的法規就有修正空間不是嗎? ※ 編輯: MunezSu (174.97.53.76), 11/30/2018 08:25:14

11/30 08:33, 5年前 , 21F
是啊. 但修法前你要怎麼辦呢?
11/30 08:33, 21F
服從法規啊,但不是不講啊

11/30 08:33, 5年前 , 22F
我覺得法規沒有問題 主要是設閃紅燈與閃黃燈的點的問題
11/30 08:33, 22F

11/30 08:34, 5年前 , 23F
如果是路口 本來是紅綠燈的狀態 流量少時切換成閃燈狀態
11/30 08:34, 23F

11/30 08:35, 5年前 , 24F
站在法律的立場 一定要有一個優先順序去訂哪方先走
11/30 08:35, 24F

11/30 08:35, 5年前 , 25F
不能設成兩邊都是閃黃燈 這就是沒有燈的意思
11/30 08:35, 25F

11/30 08:36, 5年前 , 26F
要不就是維持原有的紅綠燈狀態 輪流優先順序
11/30 08:36, 26F

11/30 08:36, 5年前 , 27F
要節省主幹道的車流的時間 就必須犧牲支道的時間
11/30 08:36, 27F

11/30 08:38, 5年前 , 28F
本案有肇事責任的全都被檢察官以過失致死送辦....
11/30 08:38, 28F

11/30 08:38, 5年前 , 29F
機車駕駛(黃男)以及汽車駕駛(韓國魚)
11/30 08:38, 29F

11/30 08:40, 5年前 , 30F
總之 在法規上 只要車的動線有交叉 就必須訂優先順序
11/30 08:40, 30F

11/30 08:41, 5年前 , 31F
而推測因為韓國魚在民事方面給予被害白男家屬相當代價
11/30 08:41, 31F

11/30 08:41, 5年前 , 32F
就像在人行道 機動車必須讓行人
11/30 08:41, 32F

11/30 08:42, 5年前 , 33F
法官也無意對機車駕駛狡辯加重,兩人都判可緩刑刑度
11/30 08:42, 33F

11/30 08:42, 5年前 , 34F
要是在較低等級的順序上發生事故 那就是主要肇事方
11/30 08:42, 34F
是這樣沒錯,我只是希望民事上有較多空間能答辯

11/30 08:47, 5年前 , 35F
而且,機車三人都對韓國魚提告(2人告過失傷害,1人公訴)
11/30 08:47, 35F

11/30 08:48, 5年前 , 36F
而且之後韓國魚也跟機車兩人傷害和解也撤告
11/30 08:48, 36F
※ 編輯: MunezSu (174.97.53.76), 11/30/2018 09:08:26

11/30 09:15, 5年前 , 37F
我覺得不應該因人而改變對於判斷事情對錯的立場
11/30 09:15, 37F

11/30 09:16, 5年前 , 38F
當時車上是有民意代表背景的官
11/30 09:16, 38F

11/30 09:17, 5年前 , 39F
沒有因為有官涉入 而影響判決結果 我對法官表示肯定
11/30 09:17, 39F

11/30 09:18, 5年前 , 40F
而且和解金額不大 我覺得結果還算正常
11/30 09:18, 40F

11/30 09:19, 5年前 , 41F
畢竟有人死亡是比較嚴重的事 能出錢的出點錢就算了
11/30 09:19, 41F

11/30 09:21, 5年前 , 42F
這件事如果韓被輕判或是無罪 對於日後選舉才是可被攻擊的
11/30 09:21, 42F
喔喔,我忘了考慮有官這點。可是還是私心希望未來判賠比例能加入多點考量

11/30 09:29, 5年前 , 43F
路口假如有閃紅黃燈 一定都是一個閃紅一個閃黃 紅讓黃
11/30 09:29, 43F

11/30 09:30, 5年前 , 44F
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的路口已經很少見到了。
11/30 09:30, 44F
※ 編輯: MunezSu (174.97.53.76), 11/30/2018 09:34:29

11/30 11:32, 5年前 , 45F
路不平跟車亂停可預測 有點落後
11/30 11:32, 45F

11/30 16:08, 5年前 , 46F
宣稱閃紅燈定會完全靜止再開跟重來都不超速哪個較不真實?
11/30 16:08, 46F

11/30 21:01, 5年前 , 47F
如果撞到40速限內 我覺得不見的會活 90KM可以噴飛80
11/30 21:01, 47F

11/30 21:01, 5年前 , 48F
公尺 那40KM噴30公尺合理吧
11/30 21:01, 48F

11/30 21:12, 5年前 , 49F
老實說你把超速無限上綱到超越正統路權 我覺得天下大
11/30 21:12, 49F

11/30 21:12, 5年前 , 50F
11/30 21:12, 50F

11/30 21:17, 5年前 , 51F
a大 重來都不超速太虎扯了
11/30 21:17,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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