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增加科技執法 警方希望爭取電子收費門架

看板car作者 (DS)時間6年前 (2018/04/25 01:03), 編輯推噓8(10222)
留言34則, 1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8/20 (看更多)
不管怎麼逕行舉發,效果都是有限。因為現有制度根本對「愛違規」、「愛危險駕駛」的 特定小客車駕駛族群沒有遏止力。 每天開國道,我只能說,最喜歡亂鑽貼車的小客車7成以上都是豪華品牌車。車子越貴, 而且是R開頭車牌的車,車主越自以為自己在拍警匪追逐飛車片。我不相信他們沒有被行 車記錄器舉發過。但為什麼還是這麼多喜歡不打燈亂切、貼車貼很近然後鑽車縫?因為罰 了也不痛。有錢老闆富二代買台600萬車,被檢舉罰個1000-2000不記點就當過路費,不痛 不癢的。 考過駕照都知道違規記點制,但問題是逕行舉發一律無法確認駕駛,一律都不記點。要敦 促立委和行政單位改成逕行舉發也一律記點,然後吊照無照駕駛一律依公共危險或其他刑 事罪名送辦,且造成他人死傷一律加重刑責一倍不得易科罰金。讓這些愛違規駕駛通通上 不了路,自然就沒危險駕駛了。 人頭車怎辦?就照樣罰人頭車主啊,如果人頭車主被抓起來,車子沒申請更換駕駛還上路 ,警察就是可以當通緝車輛隨時攔查,抓到就是扣車扣到車主重新考照,終身吊照就要求 車輛過戶給有照駕駛。公司行號車輛怎辦?要求公司定時登錄駕駛,照罰駕駛。我不相信 有人這麼閒可以為了一直違規一直找人頭。罰這麼重有坐牢風險,人頭也很難找。 現在很多法律罰則看似公平根本就不公平,所以大家才會仇富。平平罰3000,對月收3萬 上班族和月收300萬老闆是有一樣嚇阻效用嗎?整天在那邊轉型正義,把法律罰則改成罰 任何人都有一樣程度的「不適感」才叫正義,罰錢絕對不公平。除非是按資產比例做基礎 計算來罰錢,但這計算太複雜。最簡單就是罰「時間」,因為不管有錢沒錢,一個人一天 就是24小時。現在不是缺兵嗎?管你幾歲,違規累犯就扣手機進軍營服勞役。不用半年交 通違規一定剩不到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48.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24589437.A.1A9.html

04/25 01:31, 6年前 , 1F
有錢人的扣繳憑單說不定比剛出社會的新鮮人還少,要怎麼
04/25 01:31, 1F

04/25 01:31, 6年前 , 2F
罰…
04/25 01:31, 2F

04/25 03:02, 6年前 , 3F

04/25 03:24, 6年前 , 4F
直接計點在車牌上就好啊 點數過了就扣車
04/25 03:24, 4F

04/25 05:02, 6年前 , 5F
有道理。
04/25 05:02, 5F

04/25 07:46, 6年前 , 6F
大家都知道就立委不知道
04/25 07:46, 6F

04/25 08:40, 6年前 , 7F
立委也知道啊 但是誰會修法罰自己
04/25 08:40, 7F

04/25 08:44, 6年前 , 8F
這樣也一樣阿,無賴時間特別多根本罰不怕
04/25 08:44, 8F

04/25 08:44, 6年前 , 9F
酒駕調到12萬有沒有用,有阿....因為有錢人少沒錢人多
04/25 08:44, 9F

04/25 08:48, 6年前 , 10F
那就雙管齊下吧!
04/25 08:48, 10F

04/25 08:51, 6年前 , 11F
這也是為何有些國家的罰單會考量其收入與資產,會痛才有用
04/25 08:51, 11F

04/25 08:59, 6年前 , 12F
窮人的確要檢討
04/25 08:59, 12F

04/25 09:52, 6年前 , 13F
乾脆照車價比例罰好了,一次罰個5%
04/25 09:52, 13F

04/25 10:08, 6年前 , 14F
就是要罰錢+累犯服公眾勞役,不管有錢沒錢違規都有相當
04/25 10:08, 14F

04/25 10:08, 6年前 , 15F
程度被剝奪感。
04/25 10:08, 15F

04/25 10:10, 6年前 , 16F
酒駕12萬真的還好,一堆有錢人很聰明直接拒測繳9萬。根
04/25 10:10, 16F

04/25 10:10, 6年前 , 17F
本就是有錢人酒駕脫身條款。
04/25 10:10, 17F

04/25 10:42, 6年前 , 18F
現在拒測就會吊銷駕照啦....哪來的脫身
04/25 10:42, 18F

04/25 11:02, 6年前 , 19F
一樣脫身啊,有錢人有沒有照開車有差嗎
04/25 11:02, 19F

04/25 11:03, 6年前 , 20F
全台灣無照趴趴造的一堆
04/25 11:03, 20F

04/25 11:03, 6年前 , 21F
永世不得考駕照他也沒差啊,現在連借漫畫都沒得借了
04/25 11:03, 21F

04/25 11:04, 6年前 , 22F
拒測不往刑罰設計的話就是落跑用的
04/25 11:04, 22F

04/25 11:04, 6年前 , 23F
警察執法不應該有這種曖昧空間,很難辦
04/25 11:04, 23F

04/25 12:21, 6年前 , 24F
同意,應修法不得拒測,妨礙公務罪應包含不接受酒精藥
04/25 12:21, 24F

04/25 12:21, 6年前 , 25F
物測試。
04/25 12:21, 25F

04/25 14:19, 6年前 , 26F
完全同意一堆豪華車到底是家裡死人膩?硬鑽硬貼
04/25 14:19, 26F

04/25 15:17, 6年前 , 27F
轉型正義不是這個意思
04/25 15:17, 27F

04/25 15:27, 6年前 , 28F
照上面的邏輯,就算吃個前科繳個罰金又有什麼差?
04/25 15:27, 28F

04/25 15:28, 6年前 , 29F
這種沒撞死人都輕判根本不會進去
04/25 15:28, 29F

04/25 15:30, 6年前 , 30F
反正你只要認為沒把他大卸八塊都沒差啊
04/25 15:30, 30F

04/25 16:05, 6年前 , 31F
你沒入刑罰怎麼知道沒差?現階段看得到拒測就是無解啊
04/25 16:05, 31F

04/25 16:05, 6年前 , 32F
不然就是抬高到他會痛的金額吧,9萬很明顯在可接受範圍
04/25 16:05, 32F

04/25 16:06, 6年前 , 33F
拒測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屎啊
04/25 16:06, 33F

04/26 10:02, 6年前 , 34F
無聊 白癡長官腦包政策 開多快是每個人的自由好嗎
04/26 10:02, 34F
文章代碼(AID): #1QtsDz6f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20 篇):
文章代碼(AID): #1QtsDz6f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