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改裝車之爭!陳為民狠批「戒嚴」 朱立倫:別造成困擾

看板car作者 (我的小跑車夢)時間8年前 (2017/05/18 13:53), 8年前編輯推噓7(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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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之銘言: : 法令就是一把刀 : 執行者就是一刀砍下去 砍掉不適合的部分 : 砍少了沒效用 砍多了傷及無辜 : 但是五隻手指都有長有短 更何況眾生百態 : 你要去修法 讓刀彎彎曲曲 剛好砍掉不要的 留下正常的 : 實在並不現實 : 就算能修 可能修好法令 都已經改朝換代 : 你要是因為怕傷及無辜而不砍 什麼都不做就沒人抱怨 : 整個台灣就是因為這樣才空轉十幾年 這就是重點,這刀砍下去,是砍握拳時?還是手指伸長時? 台灣就是砍握拳時,手指要伸出來要經過許可 美國是砍手指伸長時,然後再慢慢把刀砍和各指頭間的差距修回去 這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是原則禁止,特例許可;還是原則許可,特例禁止 這個才是法要去做的 原則禁止有什麼好處?政府好管理,反正沒能力管的,不想管的,禁止就對了 等有資源時再慢慢開放,不需要理由~要也只有一個"安全"(反正可以無限上綱) 缺點就是行政權獨大,只要不是原廠的就可以抓,民眾自由受限,市場受限 原則許可有什麼好處呢?自由,改車方便,市場會活絡。 但政府管理要花更多心力,因為你沒去限制管理項目就有可能會變成交通安全隱憂 至於什麼執法啦,驗證啦,收費啦,都是後續行政面了 不過個人立場很明確,當然是原則許可,特例禁止或管理! 這倒不是和什麼交通安全有關,而是和國家制度及態度有關 回到我前一篇文章說的,自己的財產當然是自己玩啊,玩壞了自己負責任啊~ 如果國家用"安全"為由,採原則禁止,那未來就更有可能擴及各種領域 極端一點,就是以"安全"為由,進行人身自由管制,例如出國要許可 (不過份啊,許可才能掌握,出去不會丟臉,出事馬上可以協助,多安全啊) 但是,我一再強調,這不是零或壹的選擇,就算原則許可,還是會有特例要管理 像排氣管這種涉及噪音的,或燈光因為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就應該要管理 不過看來板上的風氣仍是以原則禁止為主流(也就是現行法令做法) -- ┌───────────────────────────┐ │ 一恨 才人無行 二恨 紅頻薄命 三恨 江浪不息 │ │ 四恨 世態炎冷 五恨 月臺易露 六恨 蘭葉多焦 │ │ 七恨 河豚甚毒 八恨 架花生刺 九恨 夏夜有蚊 │ │ 十恨 薜蘿藏虺 十一恨 未食敗果 十二恨 天下無敵 │ └───────────────────────────┘ 劍君十二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95086824.A.EC0.html

05/18 13:58, , 1F
只要能滅絕這些噪音車,看砍到手腕也沒關係啦
05/18 13:58, 1F

05/18 14:01, , 2F
樓上砍到手腕意思是不要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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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3, , 3F
你怎不合在一篇用加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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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3, , 4F
美國一些事情的做法反而是世界獨有...而且各州也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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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4, , 5F
像都市化比較深的東西岸管制就嚴格了 也有驗車之類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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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手指就會有一堆酸民說政府有改跟沒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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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政府問題不再於怎麼改,而是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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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下去大家過一個月就忘了,什麼問題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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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6, , 9F
當初戴安全帽也是吵一堆阿,罰久了就習慣大家都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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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7, , 10F
這可不是政府硬幹就行,硬說可是涉及到憲法層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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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12, , 11F
你以為戴安全帽沒有好事者去申請釋憲嗎? 大法官才不鳥
05/18 14:12, 11F
啊沒辦法,台灣就是要求政府什麼都保障,在這種風氣下,大法官自然就不受理 像這種原則禁止的也是,改裝出了事就怪政府沒把關好,當然是先禁止再說啊 不然講老實話,我實在搞不懂換個車色也要去變更登記是什麼意思? 治安?那是警察單位的事;交通違規執法?車型對就好了。 車色是那點對公眾安全有影響?又影響那些用路人了?貼紙當然就更扯了.....

05/18 14:13, , 12F
說得是,為了避免憲政問題,就繼續讓法令這樣下去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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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ck2 (122.116.52.6), 05/18/2017 14:19:42

05/18 14:14, , 13F
我覺得這篇邏輯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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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22, , 14F
車色比較像是以前還沒數位化需要紙本行照時的過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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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24, , 15F
沒電腦能查車牌資料,只好限制車色來當作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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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24, , 16F
是嗎 在這件事上 板民好像也不少原則許可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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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26, , 17F
就像中國現在車管系統還很差勁,就需要靠車廠牌來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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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26, , 18F
換個車標也違法真的是天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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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29, , 19F
別笑人家,咱們家法令要嚴格解釋,換車標照樣違法~
05/18 14:29, 19F

05/18 15:05, , 20F
[原則禁止,特例許可]延伸,是否可想像成禁止私人開車?
05/18 15:05, 20F

05/18 15:06, , 21F
只有特例少數族群可以開車、原則禁止大眾開車 XD
05/18 15:06, 21F

05/18 15:07, , 22F
因為開車比大眾運輸不安全,所以禁止民眾自行開車 XD
05/18 15:07, 22F

05/18 15:07, , 23F
P大,可以,以安全為由,只提供特定族群開車,合理啊~
05/18 15:07, 23F

05/18 15:08, , 24F
把開車變成特許制,當然有效減少事故率和傷亡率囉
05/18 15:08, 24F

05/18 15:09, , 25F
(這只是從你的文章連想到的反諷,別認真XD)
05/18 15:09, 25F

05/18 15:12, , 26F
哈哈,我知道啦,但這個理由看起來也是合情合理啊~
05/18 15:12, 26F

05/18 15:58, , 27F
其實美國對於"為證明有害就是無害"做得蠻極端的
05/18 15:58, 27F

05/18 16:00, , 28F
05/18 16:00, 28F

05/18 16:01, , 29F
噪音車真他媽的吵!!
05/18 16:01,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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