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影片] 台中車禍肇逃已回收

看板car作者 (Snoopy1111)時間10年前 (2014/05/03 10:44), 10年前編輯推噓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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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quidmix (第17號使徒)》之銘言: : 一、 : 今天飛車追逐那輛肇事車,那輛肇事車撞到別人, : 別人/檢察官要告肇事車外,會不會連你一起告,並不是自己說得算。 : 還有另一種狀況可能會發生: : 肇事車自己撞死了,我相信肇事車的家屬百分之百一定會告追車的人。 雖然這樣的考量不是沒有道理 但是在法律上探討會不會被告沒有意義 因為只要臉皮夠厚,100%肇事責任的車主一樣可以告被害人 你兒子撞死人了,你想要告被害者家屬也一樣可以 所以要討論請討論有無法律上理由 : 二、 : 追車人要引用刑法24條緊急避難,以下為法條內容: : 刑法 第 24 條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 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所以緊急避難還是需要檢驗是否過當的。 : 是否過當當然要看比例原則: : 我前一篇有強調「一開始的擦撞而未造成死亡」的狀況下,需要去飛車追逐嗎? : 如果今天肇事車一開始就把其他人撞到失去意識,恐有生命危險之虞, : 我就覺得追上去還情有可原。 : 如果是我,我記下車牌,我覺得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是聯絡交通隊與通知保險公司, : 讓交通隊做好現場研判分析。至於肇事逃逸,是警方要去處理的。 個人覺得是引錯法條了 這邊的阻卻違法事由 追車人應該要引 刑法 第 21 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其依據即 刑事訴訟法 第 88 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追車本身不是不得已的行為,所以引24條應該不對。 : 三、 : 肇事車離開現場,屬於肇事逃逸,個人見解跟賠償擦撞損失並無直接關係。 : 追車人也離開現場去追逐,現場完全破壞,我比較好奇實務上將會怎麼去認定責任歸屬? : 今天就算追上了,沒有傷及無辜,進了調解委員會,責任會去怎麼分擔? : 因為他跑了,就需要付全部責任嗎? 這邊也不太正確 因為負損害賠償責任的行為人是駕駛人而非車主 如果駕駛人跑了只拍到車牌 到時候如果車主抗辯車子借給第三人,而第三人目前無法聯絡上 那你要嘛就想辦法去把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第三人找出來 要嘛就想辦法證明當時的駕駛人是車主 而這兩樣都把你去把他攔下來要困難許多 另外如果肇事者跑了 你留在現場用處也不大 因為根本無法看出是誰撞誰或推斷出當時的情況 事實上就算兩台車都在 要能推斷出當時狀況還是靠路口攝影機、行車紀錄器、路人及當事人證詞 所以以為留在原地比較好厘清肇事責任的想法也不盡正確 : 四、 : 追車人在追逐過程中,如果不慎與其他車輛、行人發生事故。 : 難道追車人可以主張要肇事車賠償?還是要自己埋單? : 結果為了擦撞賠償,又賠上其他責任,不是得不償失嗎? 這個是重點,追車的過程自己去造成他人損害是要自己負責任的 所以開車技術不好勿追 : 五、酒駕問題 : 有位板友留言說酒駕才是重點,可是我認為這犯了邏輯上的謬誤。 : 今天一開始只是擦撞,然後他跑了,我們怎麼可以馬上預先確認他是酒駕? : 更怎麼可以預知這輛車在幾個紅綠燈之後會撞到其他人? : 以這次案例來說, : 追車人追逐肇事車過程中,造成許多傷亡, : 假設抓住這肇事者時,如果他沒有酒駕,到時候怎麼善後? : 他主張我是因為被後面的車緊追不捨,怕有生命危險,才會有後續的事故發生。 : 最後大家一起上法院去向法官解釋,上班的人還要跟老闆請假才能去法院出庭。 酒駕問題只是讓他為自己的行為能完全接受法律的制裁而已 事實上只要他肇事逃逸,你就可以追了 至於他在逃逸時有沒有酒駕、逃逸過程中有沒有造成他人的損害 那都是肇事逃逸人的問題 當然你如果怕上法院就不要追車,最好是不要開車出門 因為只要開車出門就有機會上法院 其實只要出門就有機會上法院,乾脆別出門好了 : 五、結論 : 我覺得還是先把後果想清楚吧。 : 本來可以把事情交給保險公司跟警方處理就好了。 : 結果為了一時的決定,可能因此要去上法庭,要去幾次不知道, : 最後會不會有民刑事責任也不知道。 : 我真的認為不值得。 : 小弟的一點淺見,並非要替肇事車開脫,而是希望討論什麼才是追車人的最佳利益。 當然希望大家還是能以保護自己為第一優先啦 但是對壞人姑息養奸只是養成更多壞人 大家自己衡量吧 這種敗類還要眼睜睜看著他跑掉我實在做不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28.2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399085071.A.575.html ※ 編輯: Snoopy1111 (124.11.128.224), 05/03/2014 1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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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05/03 10:49, 1F

05/03 10:52, , 2F
推 現行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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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0:58, , 3F
同意, 類似的事件, 假如蔡正元不小心在追逐過程中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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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也要反告追他肇逃的正義姐嗎?(雖然現實還是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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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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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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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類跑掉日後可能會傷害自己的親人XD 蜘蛛人有一段超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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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犯?現行犯的定義只在於 "犯罪"
05/03 16:5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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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若只是兩台車子撞,單純車損而已的話,並無犯罪條件
05/03 16:58,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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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刑法肇事逃逸也是限縮在人傷亡逃逸的要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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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的部分 是車主要自己去證明當時的駕駛不是他 提不出證據
05/04 03:5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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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算在該車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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