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悲報,交通部正式發函安全帽外掛設備逾5m

看板biker作者 (路人甲)時間2年前 (2021/08/21 15:30),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6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剛才去電詢問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 他們完全沒聽過這消息 打去台中市勤務指揮中心,裡面的承辦人說有聽到消息 但目前也沒有宣導期, 更沒有在執行這類的取締 至於承辦人聽到要用31條第六項取締,他也覺得傻眼 因為不清楚"變更帽體"到底會如何改變帽子的安全性 進而讓"合格"的機車安全帽, 變成"不合格" 這些都會引發各界的質疑, 我想交通部有必要 "說清楚" "講明白"!!! ※ 引述《wssp2222 (p@pp!E)》之銘言: : ※ 引述《roadmanjia (路人甲)》之銘言: : : 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裡面的 : :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 : : 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 : 來裁罰明明有戴安全帽, 卻在帽子上加裝3C產品 : : 是意圖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嗎? : : 中華民國刑法第 213 條 : :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 : : 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這到行政訴訟的時候看法官怎麼判阿, 滿好奇的 : : 我安全帽上還裝了前後兩隻呢 顆顆 : 重點是「依規定戴安全帽」而非「戴安全帽」,整句不能割裂來看 : 舉例來說 : 騎車戴「工地安全帽」可開罰,就是有戴但未依規定 : 頤帶未扣可開罰,也是有戴但未依規定 : 總結來說 : 未依規定配戴或戴了不符規定的安全帽 : 就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 至於法院會不會以此函釋作為認定標準 : 就看承審法官接不接地氣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T9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3.176.211.12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9531045.A.3BA.html

08/21 15:32, 2年前 , 1F
交通部不是把問題丟給標檢局了嗎
08/21 15:32, 1F

08/21 15:33, 2年前 , 2F
最後還是要丟給第一線執法人員阿 無正當法源如何開罰?
08/21 15:33, 2F

08/21 15:34, 2年前 , 3F
我自己覺得回那個文的是文盲了
08/21 15:34, 3F

08/21 15:34, 2年前 , 4F
警察問你 民眾加裝東西,你說去問標檢局
08/21 15:34, 4F

08/21 15:35, 2年前 , 5F
還好他不是執法人員@@
08/21 15:35, 5F

08/21 15:35, 2年前 , 6F
那你為什麼不直接立法說禁止裝東西
08/21 15:35, 6F

08/21 15:38, 2年前 , 7F
是阿 立法院都某黨開的阿 直接立法明文規定就好
08/21 15:38, 7F

08/21 15:38, 2年前 , 8F
寫什麼函? @@?
08/21 15:38, 8F

08/21 16:34, 2年前 , 9F
就是要出一堆用詞奇怪、左右打臉
08/21 16:34, 9F

08/21 16:34, 2年前 , 10F
適法不清的函釋啊,當初喊修7-1被臭幹成什麼鳥樣,只
08/21 16:34, 10F

08/21 16:34, 2年前 , 11F
好用這種下三濫整檢舉達人啊
08/21 16:34, 11F

08/21 16:40, 2年前 , 12F
到時候警察又會亂開單叫你不爽去申訴
08/21 16:40, 12F

08/21 16:48, 2年前 , 13F
你各位啊! 以後鼻屎黏在安全帽上面 我都要罰(誤)
08/21 16:48, 13F

08/21 19:07, 2年前 , 14F
幹 上班路上撞死一堆蟲沒清下班吃罰單?
08/21 19:07, 14F

08/22 08:28, 2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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