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想知道

看板bi-sexual作者 (away)時間18年前 (2006/04/08 13: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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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thalion (吟遊詩人)》之銘言: : 看到就提供一下 : 聖經中關於反對同性戀的段落 : 這是以我自己理解與徵詢基督教友人後的結果 : 舊約 利未記 第十八章 :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 (中略) :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舊約 利未記 第二十章 :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 : 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新約 羅馬書 第一章 :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 : 的用處; :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 : 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 新約 哥林多前書 第六章 :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 : 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 新約 提磨太前書 第一章 :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 : 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 : 事設立的。 : 另外亦有人以所多瑪城被滅之事作為上帝憎惡同志的例證 : 原文見此(舊約 創世紀 第十九章) : http://springbible.fhl.net/read5.cgi?ot1_19 : (因有認為天使與騷擾天使之所多瑪人皆是男身) : 但這爭議比較大,被認為有附會之嫌 : 但前舉之各項大都是明確指出同男同性戀是被神禁止的 : (好像沒提到女同:p) : 參考一下 我是路人~看到你們在討論這個話題 所以也想問看看~~ 從聖經上 從古希臘史中 知道同性戀是很早就存在的 但是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會演變成 今天大多數教徒拿著聖經"討伐同性戀" 宛若另一場宗教戰爭... 我想聖經中的這些話必有其涵義 不然 為何耶穌要這樣明確的指出這樣的行為是有罪的 是因為當時多數人因貪誤男色而導致社會禮教敗壞 還是有其他因素??@@ 我只是很好奇想知道是怎麼樣的歷史背景 讓同性戀正式被記載在聖經裡甚至被判為有罪 (這在中國歷史上幾乎看不到呀!!) 況且同性戀的族群在歷史上存在這麼久 從不曾壯大也不曾消失 這不是有很值得探討的地方嗎? (迷之聲:難道聖經就不會像憲法一樣會有牴觸的時候嗎?) 問的沒頭沒尾的~請多包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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