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的1+1有自己的玩法嗎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迷幻人生)時間2年前 (2021/07/02 00:52), 2年前編輯推噓102(1020419)
留言521則, 5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waiting0212 (威)》之銘言: : 雖然攻城獅都願意放人啦 : 也不是要追殺什麼的 : 就單純討論台灣的球隊選擇權是有自己的玩法嗎 : 看NBA不是都球隊決定要不要留這個球員嗎@@? : 看很多推文也有一樣的疑問 : 希望有神人能解答 這件事沒有這麼複雜吧 站在攻城獅的立場 我還有一年球隊選擇權 我執行下去 你哪裡也別想去 把我惹毛了 我執行球隊選擇權 冰你一年 看你下一份約怎麼談 你想去別的地方 來跟我談 談到我滿意 我放人 站在成的立場 球團還有一年約 站合約精神 球團沒同意 你哪都別想去 站合約精神 成留著還有一年的錢可領 而且攻城獅也提出複數合約跟加薪了 所以 成寧可花錢買斷合約代表什麼? 各位自己想想吧 商業世界 誰都沒有錯 大家都是追逐自己的利益 站在攻城獅的立場 可能覺得 我給了你一個機會 還大量行銷幫你包裝 站在球員的角色 可能覺得 本來就有球隊找我 不是發生那件事 我未必要到攻城獅..... 角度不同 立場不同 攻城獅肯放 而且有提出複數約跟加薪了 表示誠意到了 成硬要走 也付錢買斷了 表示他也尊重合約精神了 無話可說 若要怪 應該要怪 背後有沒有球隊在明知還有一年球隊選擇權之下 硬是出高薪挖人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42.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25158336.A.A47.html

07/02 00:58, 2年前 , 1F
職業聯賽講商業價值 再正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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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件討論串我唯一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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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後一段就是問題所在 聯盟該趁這個機會把遊戲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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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訂好 不然之後還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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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是非幹嘛?球員想離開就想離開,在地球迷覺得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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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就去覺得啊?有話題就有討論串,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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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就是錯在 有球隊去挖角有約的球員 聯盟還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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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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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03, 2年前 , 9F
要這樣玩 那我就去故意去鬧富邦 讓球員和球隊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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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降低富邦球隊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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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04, 2年前 , 11F
是阿 之前不是就有在討論是不是惡意挖角 聯盟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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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不出來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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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好像也不能排除是先談不攏之後 才問到其他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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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出那個價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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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談不攏的 球隊選項球隊執行就還有一年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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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是要談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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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付違約金甚至還補償金,攻城獅剛好拿來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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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訓練中心啊,小球隊賣明星賺錢職業球隊一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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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執行了球隊選項還有一年合約 成也可以賠錢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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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思路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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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2, 2年前 , 22F
新竹球王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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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被T1挖角 那也認了 畢竟是競爭聯盟 但被P+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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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2, 2年前 , 24F
他隊挖角 聯盟還不出來說明一下 這樣以後有約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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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 不就可以開價挖角 反正球隊不給買斷 也搞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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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的關係 給買斷 就挖到增加球隊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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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3, 2年前 , 27F
所以就是聯盟的薪資制度和有無防惡意挖角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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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3, 2年前 , 28F
至少聯盟也要出來說規定一下 不得對有約球員提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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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3, 2年前 , 29F
價之類的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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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6, 2年前 , 30F
又不是成提了就能直接解約 沒合意原先的約就是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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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6, 2年前 , 31F
要趕緊訂了,下一步對有約球員挖角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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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7, 2年前 , 32F
除非合約寫明球員可以買斷 但如果有寫明那成還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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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獅談這麼多次幹嘛 直接付錢走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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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7, 2年前 , 34F
推 現在就是台籃的合約不能全用平常在NBA看到的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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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8, 2年前 , 35F
或許過一陣子台籃也能發展出一套做法到時候就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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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18, 2年前 ,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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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20, 2年前 , 37F
我不能認同付了錢就能走是符合合約精神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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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20, 2年前 , 38F
你要怎麼決定該付多少錢?不可能由球員開價,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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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20, 2年前 , 39F
是球團開價那買斷與否根本是球團決定。有某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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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42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7/02 07:58, 2年前 , 482F
5年約給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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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7:59, 2年前 , 483F
補一下,新人滿2年就可以談旅外了,所以滿2年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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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7:59, 2年前 , 484F
隊談合約算聯盟預期的操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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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3, 2年前 , 485F
所以這根本不是球隊選擇權(比價議約的話)旅外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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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3, 2年前 , 486F
款是回來以後要在原球隊打滿三年才能找新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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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4, 2年前 , 487F
球隊選擇跟議約、留人權不是同一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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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4, 2年前 , 488F
啟動球隊TO之後就按照合約跑,如果要在TO時提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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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5, 2年前 , 489F
那就重新議價。但是如果球隊不執行TO,或是球員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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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5, 2年前 , 490F
買斷合約,那麼球隊還是有比價留人權吧?這是聯盟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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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5, 2年前 , 491F
球團的選秀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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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6, 2年前 , 492F
我自己是這樣看啦,就看霹靂哥自己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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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6, 2年前 , 493F
因為球隊也可以在執行TO時直接提前續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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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7, 2年前 , 494F
所以就看新人進聯盟的表現是否讓球隊願意砸錢簽長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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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8, 2年前 , 495F
霹靂哥目前還是保障母球隊有談約優勢,但不是用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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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09, 2年前 , 496F
約長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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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44, 2年前 , 497F
ㄧ定有球隊先談過 知道自己身價在哪 才會去談解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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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35, 2年前 , 498F
台灣合約這塊就很弱啊,完全資方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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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1, 2年前 , 499F
尊重合約精神表面沒錯啊 實際就是沒信用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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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2, 2年前 , 500F
真的不要再把毀約付買斷金什麼的合理化 他對不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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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2, 2年前 , 501F
團那是他們私人的事 我們還真的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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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2, 2年前 , 502F
代表錢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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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3, 2年前 , 503F
但為錢走人 發了一篇好像全世界欠他的文 這樣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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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3, 2年前 , 504F
對得起球迷?以我僅有的認知是覺得有道德瑕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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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44, 2年前 , 505F
錢太少 就去打德撲啊 幹嘛回來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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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56, 2年前 , 506F
大家是不是沒有解除過手機合約 這麼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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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0:24, 2年前 , 507F
我懂cal大想法 愛的太深傷的越重 成等明年合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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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0:24, 2年前 , 508F
束拿個別隊大約走人相信球迷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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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0:42, 2年前 , 509F
成+1到底球隊選擇權還是球員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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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35, 2年前 , 510F
Kenny 說是 TO 啊 而且能卡死球員的 也只有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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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3, 2年前 , 511F
手機合約 不能和這種比 難道你想看一個 每月所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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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3, 2年前 , 512F
員都大風吹的聯賽打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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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05, 2年前 , 513F
所以一開始討論重點就應該在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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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06, 2年前 , 514F
首先一堆白痴搞不懂球員跟球隊選擇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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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06, 2年前 , 515F
另外一派一直在那邊誰誰誰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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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07, 2年前 , 516F
文章打怎樣就一直腦補其他的 看的真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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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7:00, 2年前 , 517F
現在就是最好的結果: 獅願意放人,成也可以到他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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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7:00, 2年前 , 518F
的球隊. 鄉民們就別再追究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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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7:42, 2年前 , 519F
聯盟連個基本的勞資制度都訂不出來很誇張 但趁草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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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7:42, 2年前 , 520F
期鑽漏洞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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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3, 2年前 , 521F
球員好可憐,就離隊而已也硬要被導向一個背叛的罪名
07/02 22:13, 5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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