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人贊成體罰成人嗎?
※ 引述《chosenone (獲選者)》之銘言:
: 感覺有點離題 希望大家可以把內容拉回來
: 我之所以會在題目上加上"成人" 就是不想討論的焦點轉到"小孩"
可是你又想問贊成體罰小孩但不可體罰大人的矛盾?
: 這個想法最好玩的地方在於
: 有的人贊成體罰 不論大人小孩
: (我就是這類 每次看到路上亂開車 還有電視上酒駕撞死人 我都會覺得這些人應公開鞭刑)
: 有的人反對體罰 不論大人小孩
: 但是有人贊成體罰小孩 但不可體罰大人 (應該沒有人贊成體罰大人不罰小孩的吧)
: 這實在很難自圓其說
: 有人覺得 體罰小孩有用 體罰大人沒有
: 如果屬實 那我們為何要訂刑法 把違法者抓去關
: 連被打都不怕了 罰個錢或抓去關起來 就能教會他們不要犯法嗎
: 也有人覺得 小孩用講的不會聽 大人用講的就會聽懂
: 這我也不太同意 用講的大家都會聽懂的話 台灣交通早就世界第一好了
: 而且大人因為覺得人人都是成人 沒有階級 反而更難把別人的話聽進去
: 我真的覺得 台灣社會這麼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有的人還真的很欠打
你是想問贊成體罰大人的理由嗎?
沒人可以隨便對成年人施以體罰的,除非是以法律強制力來實行。
不然就是觸犯傷害罪甚至是殺人未遂等等刑事責任。
(還是你想以後莫名其妙被打,對方可以因為「你欠管教」這種理由便無罪?)
更精確的界定你的問題,應該是:
該不該讓體罰納入台灣法律對罪犯的正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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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討論的「體罰」引用維基百科的定義:
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
使人做大量工作、運動,使其身體難以負荷,亦是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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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體罰納入法律正式處罰的理由:
1.若此責罰讓受刑人因此造成身體上永不可磨滅的傷害,甚至肢體殘障~
導致日後無法融入社會、甚至無謀生能力,這不是逼他回不了頭嗎?
提高再犯率這種方式,相信你也不樂見。
2.部分你所認定很欠打的人,通常~他是不怕打的。
這種核心犯罪人,通常也因小時受虐的關係對皮肉傷的耐受程度是很高的,
也因此根本沒有嚇阻能力。
3.若想要達到真的嚇阻作用,單單只有嚴厲性的處罰~
是不夠的,還需要判決的迅速性以及落實執法的確定性。
(而體罰對受刑人本身是否嚴厲也令人質疑。)
4.另外,單只強調嚇阻,這樣便忽略了教化的功能,
因為一個惡性偏差行為的產生通常伴隨著受刑人本身的因素,
如:自我控制能力、環境影響因素、生理因素,抑或者是社會條件(無謀生能力),
只強調立即性的懲罰,沒有考慮改善其條件~也只能得到暫時的嚇阻,
甚至,只會讓受刑人對下次犯罪更加小心~
也因此我認為把體罰納入法律的正式處罰,不僅是一種開倒車~
也沒實質的效果。
此外,就歷史的角度來看~體罰的極致:酷刑。
在中世紀歐洲蓬勃發展,試問這種方式對那時代的治安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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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sanguine 來自: 163.19.218.217 (09/14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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