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看板ask-why作者 (貝西摩斯)時間17年前 (2008/12/04 11:3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3 (看更多)
單就多數決來講: 1.多數決只能維護多數利益,而非整體利益 今天假設一個團體有100人。 我們可以推動一個法案,讓其中51個人賺2萬,其他49人賠3萬。 這樣的法案會在團體裡通過,但整體利益卻是虧了45萬。 2.多數暴力會讓決策傾向於少數利益,而非多數利益 今天團體人數仍然是100人,你和你的政黨佔25人。 你有一個法案要通過,是故,你應該: A)制定合適的方法,讓剩下的75人可以平均受益 B)制定合適的方法,讓當中的26人可以受益 答案當然是選B,不選A。 如果只是為了讓法案通過,過半才是重點。 讓26人滿意,遠比讓75個人滿意來得容易(且便宜)。 是故多數決的狀況下,大黨一定是跟小黨合作,拚個勉強過半。 絕對不可能看到兩個大黨互相合作-縱使那樣才會使最多人受益。 -------------------------分 隔 線-------------------------------------- 所以多數暴力怎麼可能不存在? 多數決本身就是一種很暴力的方式。 也因為如此,人們才會不斷修正的投票制度,使其加完善。 像美國分參眾議院就是為了防止多數決產生的問題。 參議院以州來設議員數,此舉可保障小州的利益; 眾議院以人數來設議員數,則可讓法案更能符合實際人數需求。 此外還有提高法案的過關人數,逼迫大黨設定法案時,必須顧及更多人的利益。 我同意「多數尊重少數」這句話只是口號。 但是我覺得這不只是安慰那些少數人,同是也在提醒多數人,為公眾利益著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0.10

12/04 23:33, , 1F
12/04 23:33, 1F
文章代碼(AID): #19Dr3ABb (ask-wh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Dr3ABb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