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單就多數決來講:
1.多數決只能維護多數利益,而非整體利益
今天假設一個團體有100人。
我們可以推動一個法案,讓其中51個人賺2萬,其他49人賠3萬。
這樣的法案會在團體裡通過,但整體利益卻是虧了45萬。
2.多數暴力會讓決策傾向於少數利益,而非多數利益
今天團體人數仍然是100人,你和你的政黨佔25人。
你有一個法案要通過,是故,你應該:
A)制定合適的方法,讓剩下的75人可以平均受益
B)制定合適的方法,讓當中的26人可以受益
答案當然是選B,不選A。
如果只是為了讓法案通過,過半才是重點。
讓26人滿意,遠比讓75個人滿意來得容易(且便宜)。
是故多數決的狀況下,大黨一定是跟小黨合作,拚個勉強過半。
絕對不可能看到兩個大黨互相合作-縱使那樣才會使最多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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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多數暴力怎麼可能不存在?
多數決本身就是一種很暴力的方式。
也因為如此,人們才會不斷修正的投票制度,使其加完善。
像美國分參眾議院就是為了防止多數決產生的問題。
參議院以州來設議員數,此舉可保障小州的利益;
眾議院以人數來設議員數,則可讓法案更能符合實際人數需求。
此外還有提高法案的過關人數,逼迫大黨設定法案時,必須顧及更多人的利益。
我同意「多數尊重少數」這句話只是口號。
但是我覺得這不只是安慰那些少數人,同是也在提醒多數人,為公眾利益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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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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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3: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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