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 引述《Equalmusic (Calvin)》之銘言:
: 這邊我想針對多數暴力的部份回應一下
: 多數暴力我的理解應該是指大眾意志透過多數決來得到實踐
: 而不是公眾意志得到實踐
: 如此, 就等於一群人利用自己的多數地位來自肥, 而非為了整體的利益在考慮
: 這樣就失去了民主的意義
: 民主的正當性是建立在「向量和」上
: 儘管人人都有不同的意見, 但是大體上還是可以異中求同, 為彼此謀福
: 多數決只是在一致決無法達成時的一種妥協
: (多數決是危險的, 所以在重要議題上, 門檻就要大幅提高
: 有時連一半都太少, 要超過三分之二等等)
: 如果反過來利用多數決的缺陷來操作大眾意志為特定人服務, 那民主的正當性就消失了
: 所以當你說「尊重少數」的時候, 其實已經偏離主題了
: 民主的原則是要「尊重每一個公民」, 「尊重每一個公民的意見」
: 之所以特別強調要「尊重少數」, 是因為我們太容易掉入多數決的圈套裡
: 而忽略了民主真正的意涵
: 多數的意見並不是比較有智慧, 而是在操作上我們不得不選擇依循他
: 也正是如此, 在被多數的強勢地位衝昏頭時, 我們更需多考慮少數的意見
其實多數的意見在原初的設定上的確是被認為比較正確的意見
這個假設的根據是我忘了可能是19世紀的經濟學理論
在每個個人都做出他認為最正確的決定之下,最多數的決定會是最正確的
這個理論不能算是錯,可是在實行上就會發生一個問題
其實每個投票的人並不是都同樣的理智和有智慧,而這是這個假設的前提
現在很多人投票並不是依據對事實情況的了解,很可能是根據一些其他不相關的原因
也因此才會漸漸出現一些限制多數決決定的措施
現在還是採多數決的方式,單純也只是找不到更好的民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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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ben mir ein glückliches E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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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04 19:2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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