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 引述《geeky (玉米大俠)》之銘言:
: 先講尊重少數好了 我想應該有不少人跟我一樣認為
: 現在的民主社會中所謂的"尊重少數"只是個口號
: 因為就實踐上尊重少數是很難和服從多數的原則調和的
: 好比說一次總統大選 或一次公投 對於那些敗選的人、議題及其支持者
: 或許持多數意見的人的可以表露對他們的尊重與同情
: 候選人也可以嘴砲說我要當全民總統等等的 但是這樣又能怎樣?
: 現實狀況也不會改變啊 他們還不是得忍受他們討厭的總統n年 接受那些很感冒的政策
: (不過他們有移民去其他地方的自由啦)
: 這樣看來尊重少數這個價值根本不會發會到什麼效果嘛~
: 其充其量只是個為安撫少數人的空洞口號而已
: 而且就實然面以外 我也覺得就應然面來說 尊重少數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 因為少數意見之所以得不到廣泛的認同 往往是因為其不夠健全或過於激進
: 我不太懂為什麼那些不經深思熟慮的意見有被尊重的必要
: 好比說現在大部分的台灣人是不想和對岸打仗的
: 但總有一些少數主戰的意見 不惜為了台獨或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戰到剩一兵一卒
: 我覺得要那些主張和平的人尊重這些激進的意見根本是天方夜譚
: 沒有殲滅這些意見就夠有雅量了
: 所以我認為 尊重少數不僅就實然面而言是站不住腳 就應然面來說也是說不太通的
: 換句話說 尊重少數或許"只應該"是個口號
: 另外
: 常常聽到有人批判現在的民主制度是充滿了多數暴力
: 之前也覺得是個傷腦筋的問題 但我最近想了又想
: 越來越覺得這樣的批判有些莫名其妙 因為我不懂如果我們不要多數暴力?
: 那我們要的是什麼? 從那些控訴者所聽到的
: 總讓我以為他們要的只不過是"少數暴力"而已 如果是這樣
: 那就現在普遍被社會接受的效益主義(達到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幸福原則)而言
: 多數暴力明顯是較少數暴力具有正當性的 至少是無可厚非的
: 所以我覺得 在一般正常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之下
: 多數暴力不過是服從多數原則被汙名化之後所產生的一個辭彙
: 但它的內涵不過就是多數決罷了 是一種為了實現群體利益沒有辦法的辦法
: 而尊重少數 卻是一個被過度高抬的價值 它本身是缺乏深刻的內涵的
: 因為不管是為什麼要尊重少數? 怎麼個尊重法? 都沒有合理的答案
: 而且它很容易被少部分人拿來作為他們遂行少數暴力的利器
: 但我覺得尊重少數 是有其消極目的就是了
: 因為如果一個群體中的少數被極度忽視到一種程度
: 他們是有可能藉由一些作為來勒索整個群體的 例如恐怖攻擊的手段
: 但積極意義這一方面 我聽到的論述真的並不多 雖然從小就被教導該這麼做
: 所以我覺得尊重少數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 對於那些少數人多有一點同理心是應該的 但對於那些激進的意見過度的尊重是一種矯情
: 以上是我的拙見 希望耐心看完的大大們多多加以批判
: 以匡正我對於尊重少數和多數暴力的觀念
: 感激不盡~
個人的看法是,尊重少數是尊重那些不願意參予民主的人
舉例來說好了,上次總統選舉中有快要1000萬人並未參予選舉
這些人才是永遠的少數,因為他們的政見永遠不會採納
其他兩黨在社會中其實都佔了相對多數
只是最後必須有個拿到選票絕對多數的候選人當選
但是如同政黨輪替一般,輸的那方只是在這四年無法實現自己的政見
不代表以後就沒機會實現他的政見,因為在社會上還是佔相對多數
但是任何制度都有其缺陷,多數的意見不代表最正確的意見
如果不尊重這些不願意選舉的人,那政府很快就變成只要討好有出來選舉的人
你有出來投票就會拿到比別人更好的權利,這樣跟買票有何差異?
同樣的,當這些少數無條件服從多數人(這裡指有出來投票者)的決定時
多數人可以因為掌握了權力,就隨便損害這些人的權利嗎= =
例如制定個前科犯克重稅,死刑犯強迫捐贈器官之類的法案
所以才說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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