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看板ask-why作者 (豪)時間17年前 (2008/12/03 22:0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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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eky (玉米大俠)》之銘言: : 先講尊重少數好了 我想應該有不少人跟我一樣認為 : 現在的民主社會中所謂的"尊重少數"只是個口號 : 因為就實踐上尊重少數是很難和服從多數的原則調和的 : 好比說一次總統大選 或一次公投 對於那些敗選的人、議題及其支持者 : 或許持多數意見的人的可以表露對他們的尊重與同情 : 候選人也可以嘴砲說我要當全民總統等等的 但是這樣又能怎樣? : 現實狀況也不會改變啊 他們還不是得忍受他們討厭的總統n年 接受那些很感冒的政策 : (不過他們有移民去其他地方的自由啦) : 這樣看來尊重少數這個價值根本不會發會到什麼效果嘛~ : 其充其量只是個為安撫少數人的空洞口號而已 : 而且就實然面以外 我也覺得就應然面來說 尊重少數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 因為少數意見之所以得不到廣泛的認同 往往是因為其不夠健全或過於激進 : 我不太懂為什麼那些不經深思熟慮的意見有被尊重的必要 : 好比說現在大部分的台灣人是不想和對岸打仗的 : 但總有一些少數主戰的意見 不惜為了台獨或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戰到剩一兵一卒 : 我覺得要那些主張和平的人尊重這些激進的意見根本是天方夜譚 : 沒有殲滅這些意見就夠有雅量了 : 所以我認為 尊重少數不僅就實然面而言是站不住腳 就應然面來說也是說不太通的 : 換句話說 尊重少數或許"只應該"是個口號 : 另外 : 常常聽到有人批判現在的民主制度是充滿了多數暴力 : 之前也覺得是個傷腦筋的問題 但我最近想了又想 : 越來越覺得這樣的批判有些莫名其妙 因為我不懂如果我們不要多數暴力? : 那我們要的是什麼? 從那些控訴者所聽到的 : 總讓我以為他們要的只不過是"少數暴力"而已 如果是這樣 : 那就現在普遍被社會接受的效益主義(達到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幸福原則)而言 : 多數暴力明顯是較少數暴力具有正當性的 至少是無可厚非的 : 所以我覺得 在一般正常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之下 : 多數暴力不過是服從多數原則被汙名化之後所產生的一個辭彙 : 但它的內涵不過就是多數決罷了 是一種為了實現群體利益沒有辦法的辦法 : 而尊重少數 卻是一個被過度高抬的價值 它本身是缺乏深刻的內涵的 : 因為不管是為什麼要尊重少數? 怎麼個尊重法? 都沒有合理的答案 : 而且它很容易被少部分人拿來作為他們遂行少數暴力的利器 : 但我覺得尊重少數 是有其消極目的就是了 : 因為如果一個群體中的少數被極度忽視到一種程度 : 他們是有可能藉由一些作為來勒索整個群體的 例如恐怖攻擊的手段 : 但積極意義這一方面 我聽到的論述真的並不多 雖然從小就被教導該這麼做 : 所以我覺得尊重少數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 對於那些少數人多有一點同理心是應該的 但對於那些激進的意見過度的尊重是一種矯情 : 以上是我的拙見 希望耐心看完的大大們多多加以批判 : 以匡正我對於尊重少數和多數暴力的觀念 : 感激不盡~ 個人的看法是,尊重少數是尊重那些不願意參予民主的人 舉例來說好了,上次總統選舉中有快要1000萬人並未參予選舉 這些人才是永遠的少數,因為他們的政見永遠不會採納 其他兩黨在社會中其實都佔了相對多數 只是最後必須有個拿到選票絕對多數的候選人當選 但是如同政黨輪替一般,輸的那方只是在這四年無法實現自己的政見 不代表以後就沒機會實現他的政見,因為在社會上還是佔相對多數 但是任何制度都有其缺陷,多數的意見不代表最正確的意見 如果不尊重這些不願意選舉的人,那政府很快就變成只要討好有出來選舉的人 你有出來投票就會拿到比別人更好的權利,這樣跟買票有何差異? 同樣的,當這些少數無條件服從多數人(這裡指有出來投票者)的決定時 多數人可以因為掌握了權力,就隨便損害這些人的權利嗎= = 例如制定個前科犯克重稅,死刑犯強迫捐贈器官之類的法案 所以才說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7.188

12/04 00:37, , 1F
現在選舉不是早就改成相對多數了?
12/04 00:37, 1F

12/04 11:37, , 2F
七百萬哪來的絕對多數?
12/04 11:37, 2F

12/04 12:07, , 3F
看錯抱歉@@,我意指全部投票的人
12/04 12:0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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