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法律&道德 vs 對&錯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我覺得,如果不能在法庭上證明一個人有罪,那麼社會就不能說這個人有罪
: ,即使他真的可能犯下了錯誤。
: 如果已經證明一個人有罪,卻沒有辦法制裁他,那就是法制不健全。
: 如果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完全合法,那麼社會就不能說他有罪,他也可以理直
: 氣壯的說自己無罪。
: 聽過卡神楊蕙如的故事嗎?她靠刷信用卡在短短兩個月內獲利上百萬元新台
: 幣,據報道,楊蕙如賺錢的套路是:
: 她辦一張台灣某銀行信用卡,獲得刷卡消費紅利點數(相當于“消費積分”
: )八倍的優惠,
: 然後在購物台用信用卡購買了六百萬元(台幣)的禮券,轉賣給親友後讓親
: 友在網上拍賣,自己再從網上刷卡買回。
: 這樣她的紅利點數(消費積分)迅速累積到八百余萬點,她用這些點數兌換
: 航空公司的頭等艙機票,以半價在網上出售,
: 站在“受害者”銀行的角度來說,楊蕙如的行為完全是在走漏洞,但她並沒
: 有違反任何規定。
: 楊蕙如的行為合法不合法?完全合法!合法到受害者(銀行)都拿他沒輒。
: 總不能說,楊蕙如利用了銀行的漏洞而牟利,義賊就可以去偷她的錢。
兩個都一樣是利用漏洞
但道德選擇上有很強的"先入為主"成見
孫道存會被認為有錯
因為他過很爽......很有錢
被害的很多人
卡神不會....
因為被害的是"大銀行" (銀行<=很有錢)
只是破產的人
應該要像阿B一樣被限制出入聲色場所
限制過太爽的生活才對.....
(因為台灣沒有規定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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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
再怎麼痛苦也請您忍耐,再怎麼悲傷也請您活下去...
我與V‧賽連將和您生涯與共...
請連同那把劍和我,一起接下吧...
騎士大人,請將我收為搭檔...
「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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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57.21
推
06/28 03:41, , 1F
06/28 03:4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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