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法律&道德 vs 對&錯

看板ask-why作者 (OOXX點點點)時間17年前 (2008/06/27 10: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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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我覺得,如果不能在法庭上證明一個人有罪,那麼社會就不能說這個人有罪 : ,即使他真的可能犯下了錯誤。 : 如果已經證明一個人有罪,卻沒有辦法制裁他,那就是法制不健全。 : 如果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完全合法,那麼社會就不能說他有罪,他也可以理直 : 氣壯的說自己無罪。 : 聽過卡神楊蕙如的故事嗎?她靠刷信用卡在短短兩個月內獲利上百萬元新台 : 幣,據報道,楊蕙如賺錢的套路是: : 她辦一張台灣某銀行信用卡,獲得刷卡消費紅利點數(相當于“消費積分” : )八倍的優惠, : 然後在購物台用信用卡購買了六百萬元(台幣)的禮券,轉賣給親友後讓親 : 友在網上拍賣,自己再從網上刷卡買回。 : 這樣她的紅利點數(消費積分)迅速累積到八百余萬點,她用這些點數兌換 : 航空公司的頭等艙機票,以半價在網上出售, : 站在“受害者”銀行的角度來說,楊蕙如的行為完全是在走漏洞,但她並沒 : 有違反任何規定。 : 楊蕙如的行為合法不合法?完全合法!合法到受害者(銀行)都拿他沒輒。 : 總不能說,楊蕙如利用了銀行的漏洞而牟利,義賊就可以去偷她的錢。 兩個都一樣是利用漏洞 但道德選擇上有很強的"先入為主"成見 孫道存會被認為有錯 因為他過很爽......很有錢 被害的很多人 卡神不會.... 因為被害的是"大銀行" (銀行<=很有錢) 只是破產的人 應該要像阿B一樣被限制出入聲色場所 限制過太爽的生活才對..... (因為台灣沒有規定這個嗎?) -- 町: 再怎麼痛苦也請您忍耐,再怎麼悲傷也請您活下去... 我與V‧賽連將和您生涯與共... 請連同那把劍和我,一起接下吧... 騎士大人,請將我收為搭檔... 「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57.21

06/28 03:41, , 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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