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霸凌者被打了就變成受害者?
※ 引述《Ripper (Jack the Ripper)》之銘言:
: 現在是不是全世界都在宣揚一個概念:
: 當被霸凌的孩子反擊打了霸凌者之後,
: 他的身分就瞬間從被害者轉為加害者;
: 而原本霸凌他的人,一下子就華麗轉身,從加害者變成全世界都在憐惜的受害者。
: 霸凌真的爽,可以同時享受到欺負人+被人聲援的快感。
: 被霸凌的就聰明點不要動手反擊,你只有事後譴責的這個選項(例如找老師報告)
本來就是啊,
要相互對等啊,像之前一個行車糾紛,
肇事者違規擦撞人家的保時捷,本來是肇事者理虧,
明明車主才是受害者,沒錯吧?
肇事者違規才該被譴責沒錯啊,
交通違規帶頭霸凌安全用路人。
結果車主一群人自己腦羞,用球棒把肇車者打成腦震盪住院。
你難道會覺得車主把人打到住院合理嗎?
還是照你的意思,這個狀況狀手反擊,而不是找警察報案,
是正確的?你是在鼓勵這種行為嗎?
任何事只要當事人覺得受到霸凌都可以反擊?
知道上次台中大火,燒死好幾個人,結果是人為縱火,
縱火的也是說房東不准他養羊,還要趕他走,
起口角就是霸凌他,然後就放火燒房子了。
難道你也要覺得他的反擊是合理的,好棒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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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29 10:46,
2年前
, 1F
03/29 10:4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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