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難道這樣陳x就不用被譴責了嗎?

看板WomenTalk作者 (silentalice)時間6年前 (2017/08/25 00:51), 6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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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dleventus (雨織)》之銘言: : 最近風向一面倒 : 但我很好奇的是,就目前所知的「證據」陳x不代表沒有任何責任或過錯吧? : 也許沒有證據證明他在法律上有罪責 : 但 : 1. 外遇 這點數個月來沒看到沒人替陳開脫,確認林當小三比較新,所以多點討論度很正常。 : 2. 和當時未成年的女學生搞曖昧,一畢業就正式交往(通常不會在沒感情的狀態下就交往,所以推斷在林成年前他們是有曖昧關係的) 不起訴書原文:「陳O星於97年1月間起迄於98年4月間止,亦無任何撥出或傳送簡訊至林女持用之行動電話 之紀錄,而係迄於98年5月26日始有第一次以上開門號撥出聯絡林女」林是80年3月生日,所以兩人開始曖昧時林已經成年了。 : 3. 明知道外遇是錯的,加上對方年紀比自己小非常多,又有憂鬱症(可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卻沒有拒絕這樣的關係,或是引導她回正確的道路 外遇吃嫩草的男性多了去,同第一項根本沒人為他辯護。至於憂鬱症並不是具有妨礙意思表示和情感表達的病。 : 4. 人師身分沒有做好避嫌 補習班老師就是一般上班族,沒有教師證也沒有聘書,不具人師身分。 : 如果陳外遇的對象不是學生(還是他教的學生),他要怎麼外遇都是他家的事 不要自己反駁自己的1、3論點好嗎?你自己把自己立證的東西推翻可是論述文大忌啊! : 然而事情並非如此,難道上述幾點不夠讓大家撻伐嗎? : 利用自身優勢誘騙未成年女學生的感情,不管有沒有上床都是個大問題吧? 林已經成年了,然後上面唯一可撻伐點你已經自己反駁了。 : 最後,非常疑惑的, : 情侶之間就沒有「強姦」這種事存在嗎? 有,但不存在於陳林二人之間。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8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03593490.A.9E6.html ※ 編輯: silentalice (123.205.183.2), 08/25/2017 00:54:53

08/25 07:19, , 1F
同意,其實他們也不是公眾人物,陳x就是出軌
08/25 07:19, 1F

08/25 07:19, , 2F
然後林是小三多年後自殺
08/25 07:1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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