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姊邀他同睡一張床 然後就被性侵了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冬之喧)時間8年前 (2016/05/25 14:14), 8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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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eeplesser (冬之喧)》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學姊邀他同睡一張床 然後就被性侵了 : 時間: Tue May 24 20:36:53 2016 : → Mei5566: 只要男性的權利 不要男性的義務 :) 05/25 08:48 父權體制下,男性的義務、男性的權利與被犧牲的女性權利常是三位一體的概念 當肯定了男性在家庭婚姻關係中負起經濟責任是合理義務,就肯定了男性在家庭婚姻關係 中具有絕對支配權,也就肯定了女性在家庭婚姻關係中喪失主體性的正當合理。 於是女性在家庭婚姻關係中就成了洩慾工具、育兒工具、持家工具,如影子、寄生蟲般的 依附性存在,非家庭婚姻的重要構成要件要素,若不適宜就可隨意汰換。 我絕對尊重你及某些女性選擇服從父權體制,將自己工具化、非人化的決定。 但若要一邊肯定男性被父權體制所科予的義務是合理的,一邊又要主張女性在家庭婚姻關 係中應保有主體性 那我只能幫你回一句"倫家是女森耶" : → zxnstu: 認同,但我反駁一點,男性對女性下套的例子就是讓人下海賣 05/25 09:14 : → zxnstu: 淫啊,怎麼沒有見過==威逼利誘,新聞還是有報導 05/25 09:14 在前文中所舉例的案件類型是"仙人跳",也有講到前提是"性行為關係裡面,男性則被視 為扮演主動索求且純粹受益的一方" 如果不給錢,就要把男性與女性發生性行為一事向司法機關或男性的妻子告發 因男性被視為主動索求且純粹受益的一方,所以可預期得不到司法機關或男性的妻子的有 利判決、有利認定,男性基於畏懼前述惡害結果的發生而交付財物。 我想上開解釋應該符合前文舉例的"仙人跳"一詞的社會定義,你所述的情形非屬"仙人跳" ,要不要思考一下你的反駁是否太過跳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40.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4156842.A.897.html ※ 編輯: sleeplesser (111.242.140.133), 05/25/2016 14:39:18

05/25 14:47, , 1F
其實可以白話一點XDD不然某些人看不懂
05/25 14:47, 1F

05/25 15:01, , 2F
啥三位一體 3P使用一種體位 到底說啥阿 呱呱
05/25 15:01, 2F

05/25 15:05, , 3F
三位一體=三位格爲同一本質,你可以wiki一下
05/25 15:0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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