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強制猥褻受害者對檢察官脆弱的控訴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王早)時間8年前 (2016/04/25 16:44), 8年前編輯推噓79(1355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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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仍再次的 感謝各位回文 文章或許是我表達的不夠詳盡 完全 希望能透過一次次的補充 能讓大家清楚被害者(我的友人)所想表達的以及她現在的處境 真心謝謝各位 以下是 女性友人 稍早看完了各位朋友的回覆後 託付我轉達的 1.擅自認為我成年了不需要社工陪同 所以沒有給我「告訴人權益書」 (書記官親口在電話裡告訴我是檢察官的意思) 2.不斷要求和解還說和解對我的優勢才最大 我問他什麼是優勢 他回答我他可以幫我談到很好的價錢 3.他問我為什麼堅持不和解 我回答:從我鼓起勇氣看精神科到報案到我今天站在這裡我只是在做對的事情, 因為做錯事情的人就應該接受司法的制裁。 (我沒有哭但是我全身發抖握緊拳頭) 檢察官回答我:你對法律的期望太高了 ------------ 以下 正文 ------------ 當 錢檢察官對受害者兼當事人說:「你對法律的期望太高了」 而處分書上面用「甚為短暫」來形容摸胸部這件事情時~ 這個 用詞 對於 受害者 來說恰當嗎 ? 什麼叫做甚為短暫 http://imgur.com/Z0lbq6H
......事發是這樣...... 去年的七月 我遭受了強制猥褻 兩名男子 其中一個被告A先架住我的脖子 摸我的胸部 當我借機轉身要逃走的時候 又被另一名被告B拉回來壓著我脖子不讓我離開 然後被告A又親了我! http://imgur.com/QnRH71H
http://imgur.com/tFPq9Af
去年的9月16號,開庭時檢察官不斷地要求我和解! 我堅決的不和解! 檢察官甚至對我說出了:「你對法律的期望太高了!」 身為檢察官就當著我的面說出了這樣的話!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句話! 而且 他認為被告A摸我胸部只有一秒我便推開甚為短暫,他認為被告B壓住我的時間只有 八秒而且認為我的表情並無不悅。認為被告嫌疑不足所以不起訴處分。 如果 你問我害不害怕,我非常害怕 你問我為什麼還是要去,我就是要去 從頭到尾這整件事我只有一個原則 就是正確的來面對這件事情! 雖然這一件對的事情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困難 可是無論我再怎麼痛苦我依然相信! 做錯事的人就應該接受司法的制裁! 更何況這整件事情從我一個人站在那裡到被這兩名被告強制猥褻的過程,監視器畫面清清 楚楚還有目擊證人! 沒有悲觀也沒有負面 我還是會繼續堅持下去 我一定會一直這樣堅持下去 我希望能告訴大家,遇到不對的事情就應該勇敢地站出來說『不』 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每一個人都有人權,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 性自主權 不分男女。 身為一名老師我無法想像,這樣的事情若發生在我的學生身上該怎麼辦... 我的身體要不要被摸 是由我自己決定 而不是檢察官 從來都不是用報復、仇恨的心態使用法律途徑 我深信一定還有如同目前我所親身經歷這般司法經驗的其他人 而我絕不是第一個... 但沒有人願意站出來 我一定會當那個勇敢站出來的那個人 不放棄 不自殺 致 所有曾遭受到任何騷擾、猥褻的受害者 http://imgur.com/u6i3Ige
http://imgur.com/A33ItNy
http://imgur.com/wxNod9C
http://imgur.com/q5iSlHz
偉大的檢查官 在104年的9月16日,我身為當事人、告訴人、受害者 出庭時,您親口對我說:「你對法律的期望太高了!」 您的書記官親口在電話中,親口告訴我:您認為我成年 因為您自以為的認為我成年了,不需要社工陪同, 除了傳票之外,您只寫了開庭傳票給我, 其它重要的「告訴人權益書」您自以為的省略了, 您奪走了我身為「人民」的權益! 在104年9月16日,您沒有盡責勘驗案發現場 的監視畫面,就連104年10月26日,被告兼證人 ○○○當庭作了僞證,您都沒有發現!   台灣是法治國家,教育國民「尊重法律」 而您是執法人員,您是偉大的檢查官,   您尊重人民了嗎?您憑什麼奪走我的權益! 「你對法律的期望太高了!」這是檢查官該說 給人民聽的話嗎? 強制猥褻受害者編號 3327-10455 105.04.20親筆 http://imgur.com/fM3SW0H
---上述 以第一人稱方式 表達友人近期在電話裡口述的心路歷程--- 身為當事者的朋友 我自己仍對台灣的司法抱有期望 但我無法接受身為執法人員第一線的錢姓檢察官 用這樣的方式對待強制猥褻受害者(我的朋友)。 我朋友報案時的三聯單是性交猥褻 也就是強制猥褻 但這位檢察官他卻起訴的是性騷擾防治法! 兩者根本不同 性騷擾防治法 是於當事人不注意的時候進行騷擾 強制猥褻 則要有強制的行為加上性騷擾的行為 而且對方明明就強制限制了我朋友的行為 重點是 我不懂 "短暫"是什麼意思? 以及我朋友的表情"並無不悅"又是什麼意思? 唉 看著友人這幾個月下來 因為這個 事件 生活徹底的改變 http://imgur.com/vmIOFgh
http://imgur.com/0MsgaJs
真心希望自己可以幫她些什麼 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還能做點什麼 而對她來說 長期這般身心俱疲的日子又還要多久...... ※ 補充 ※ 首先 感謝各位的回文 在此簡單的補充及回覆下方的朋友 1.我朋友已經有找委任律師 2.監視器畫面對方確實有限制住了我女性友人的行為 限制的行動裡 用手用力的勾住女性友人的肩膀以及脖子不讓她離開 3.而我主要是想表達 錢姓檢察官在本事件中似乎尚有許多未盡事宜疏忽之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48.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1573861.A.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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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服地檢署的處份,可以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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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也太誇張,旁邊一堆人都在看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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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內文似乎再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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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檢署又被駁回,就由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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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づ′・ω・)づ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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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好扯旁邊這麼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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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也遭受類似的 法院也是消極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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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不過我遇到的檢查官都滿糟的,都是一副要入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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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子,講出來的話令人搖頭,倒是法官人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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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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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有符合強制猥褻的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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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記得 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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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希望你的朋友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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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有強制猥褻的要件,法律不是你看到強制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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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字用自己的中文定義理解就能符合的,依你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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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要告訴你的其實是因為時間過於短暫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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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看起來,沒辦法證明有到法院實務認定的強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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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程序上他當然只能改用比較輕微的性騷擾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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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將只能不起訴處分,這樣不會比較好。身為女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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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你的憤怒不安,但很多時候法律就是沒有你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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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這麼單純,而且現在法律資源很多,遇到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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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詢問專業意見,你會比較能掌握案件應該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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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而不是一廂情願認為檢察官法官會替你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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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的建議大家遇到任何跟法律有關的事件,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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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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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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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了,身邊有一些一樣的例子,為什麼要執著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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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性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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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狀況比較符合性騷擾防治法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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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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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的部分,自動省略真的超級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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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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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妳拍拍 加油 希望妳早日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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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you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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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對受害者以及原PO說 加油 別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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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件以外,也可能因為刑法強制猥褻是公訴罪,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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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有各種不如意 但我們要更努力改變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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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防治法是告訴乃論,所以被害人若撤告了檢察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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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大的專業建議也頗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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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58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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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又氣到全身發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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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補充跟鄉民的質疑有什麼關聯 還是避重就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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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和解不是民事賠償的部分嘛 當然跟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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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貼一些莫名其妙的文青手稿,跟本案有何關係?是要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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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字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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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兩篇跟法律版一篇共3個帳號po,是分身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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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憐,不和解結果判無罪,一毛錢都拿不到,只能上網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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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討拍公審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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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我比較相信無罪(不起訴)的被告,他的清白有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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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不敢貼出處分書的妳可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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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了您在law版的大作,想請問到底是"不起訴"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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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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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可是天差地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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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理相信被害者是被亂告性侵的男性,因為清白有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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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妳連處分書或判決書都不敢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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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個那麼高又那麼蒯,我找半天才看到告訴人被夾在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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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旁人沒有干涉的原因之一吧,她的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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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的確表露出不願意,但是找到證人會比較有力。對於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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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被害者的言論,還有對被害者的高要求,我只能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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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樣,所以要避免危險的情境,以免被波及,這也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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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概念的應用。不是你行得正坐得直,就會有人幫你、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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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護你,反而會因為不懂得閃避而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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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幫PO 法律版的 那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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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法律版那篇是我的問題,不起訴跟無罪是我自己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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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回的,沒有搞清楚這件事,那邊的內容我也會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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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分身或亂PO什麼的,查一下IP跟回文、看板習慣就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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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朋友想要幫忙她而已,我自己這樣弄巧成拙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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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可以來罵我,但懇請各位不要在被害人身上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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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造成誤會很抱歉,也謝謝各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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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希望司法能給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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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小心不要讓自己陷入被包夾還被擋住的死角,情況不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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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快閃。這是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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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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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4:24, , 432F
難怪,我就想說,我用偵查字號去找關鍵字都沒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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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4:24, , 433F
有一審判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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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6:52, , 434F
好可怕又喪心病狂,如果是自己家女眷又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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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8:22, , 435F
很心疼原po的遭遇,希望可以幫上沒。
04/29 18:22, 435F

04/29 22:24, , 436F
04/29 22:24, 436F

05/03 03:17, , 437F
這世界真的不缺少一堆說風涼話的低能兒
05/03 03:17, 437F
文章代碼(AID): #1N7TZb5P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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