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竹東的命案消失
※ 引述《flyingfei77 (虱目魚丸湯)》之銘言:
: 關於死刑,剛好也有一些可以分享的
: 我對報導上看到的凶惡、泯滅人性的犯罪恨之入骨
: 巴不得他們被判死刑 得到應有的制裁
: 所以就會想:
: 如果犯了強姦罪 法律規定判死刑
: 如果殺人 法律規定判死刑
: 如果虐待 法律規定判死刑
: 如果吸毒 ......同上
: 這樣一定不會有人敢做這些壞事!
: 社會就不用養這些人渣 還讓他們住在監獄有得吃住!幹
: 但實際上竟然恰恰相反
: 之前上刑法課的時候老師(法官)
: 「死刑」雖然對犯下重大案件有嚇阻效果
: 但是更可能的是這些重大刑案的增加
: Why????
: 原來 原因在於
: 若一開始就會被判如此嚴厲的「死刑」
: 那麼許多想法極端的罪犯
: 會想:「反正被抓到都是死刑 那不然就一次殺/強暴/....../多一點人好了」
: (尤其性犯罪特別容易如此)
: 所以說
: 要將某些案件直接用重刑(死刑)處理
: 以剝奪生命的方式來遏止這些重大刑案的發生
: 其實是沒有用的 還可能造成反效果
: 大概就是這樣
這說法我也聽過,不過講真的這東西說穿了就是怕了罪犯
為了別讓罪犯不開心,所以不可以用太重的刑罰,不然它一不開心就會犯更多的罪
而且這東西邏輯也是不通的
因為同樣道理,廢了死刑後還有無期徒刑,那要是又有想法極端的罪犯覺得
「反正被抓到都是無期徒刑 那不然就一次殺/強暴/....../多一點人好了」
甚至你把無期徒刑換成其他更輕的刑罰也是一樣
反正核心思想就是只要罪犯不開心,就有可能加重犯案
那基本上只要你判刑,罪犯都是不開心的,所以根本不該有刑罰,免得又加重犯案
你就給他上嘛,上累了他就不上了,要是他不開心上完你不夠又上其他人怎辦呢?
這個結論很爛對吧,我也覺得很爛,拿這理由廢死根本爛透了
: 不過我覺得死刑是需要存在的
: 我不覺得死刑是沒意義的報復
: 對家屬來說是公平正義
: 對社會來說 是減少一個風險跟負擔啊
: 個人認為凶惡的犯罪他的人權就應該被剝奪了
: 支持漢摩拉比法典!
: (他媽的你們虐待小女孩致死
: 這就是她死前的感受 知道了吧?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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