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竹東的命案消失
※ 引述《Gikber (Gikber)》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其實這個案子我看到時也很震驚,到底是甚麼樣的深仇大恨讓兇嫌做出這樣的事情
: 但是在案子還沒完全釐清之前也不方便說些甚麼
: 社會大眾似乎也是一面倒的要求死刑
: 我當然也很生氣但是這案子要所有加害人都判死恐怕非常困難
: 前陣子我剛好做了個社會規範的報告
: 裡面剛好有提到死刑,其實我本來是個支持死刑的人
: 但做完這報告後讓我有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死刑
: -------------------以下是我報告內容---------------
: 社會規範其中還有一個大問題就是關於死刑。
: 「死刑」意義為「合乎法律行事的正當殺人」,更貼切的說是「以暴制暴」
: 這部分如果放在中東之類的國家執行,它可能會像是一件小事
: 因為他們習慣用「等值互換」的方式執行
: 但對於那些號稱「文明國家」的人來說,死刑反成了一種不文明的法律制度。
: 死刑是否應該廢除?其實可以把這問題套用在這次報告裡。
: 首先以法律層面來看待這個問題,關於檢察、司法制度的公正性
: 在美國有一份報告指出每100個死刑犯就有4個是無辜被判死的
: 假如台灣的司法公正度與美國相同,社會就必須決定是否可以接受有4個無辜
: 的生命犧牲來換取社會秩序的維持
: 但是這樣會傷害到那4個無辜被判死的家屬以及接受台灣司法的不完美
: 但是這樣做對於台灣司法也是一種傷害。
: 接下來是社會面,死刑是否有辦法喝止像鄭捷這種骨子裡就是有殺人慾望的人?
: 或是像恐怖情人,這些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喪失理智與過度自我中心,他們並不考慮後果
: 更枉論對於刑罰的嚴重性,但是對於重大計畫性殺人也許有喝止的作用。
: 情感面可分為被害家屬以及社會輿論
: 像洪慈庸(洪仲丘的姐姐)日前說他無法支持死刑,
: 他希望最少的人受到最少的痛苦,但是此話一出立刻掀起熱烈討論
: 他身為一個被害人家屬應該是比社會大眾更加痛恨加害人但是事實卻是相反
: 他在某種層面上選擇了原諒,原諒加害人也放過自己
: 反倒是社會輿論一面倒認為必須讓加害人殺人償命
: 很明顯洪慈庸說的話並不符合多數社會大眾的期待
: 但我認為也不應該對他所說的多說些甚麼,畢竟他是受害人家屬應當尊重他的選擇。
: 對於死刑,如果國家法律能正常化,沒有罪犯權益受損,沒有冤案,沒有最為政治工具,
: 這樣子的死刑,我可以接受。死刑存廢與否,我不能決定,但對於這些重大的社會犯罪,
: 我們都能想得更仔細、更深入,去探討如何讓社會更安定、更美好。
: ------------------------------結束-----------------------------
: 上面報告內容有些我是引述別人的話
: 但說真的死刑真的可以貫徹正義嗎?
: 或是一種報復,假正義之名的合法手段之一而已
: 其實對於罪犯我是支持另外一種做法
: 像神鬼交鋒裡,李奧納多飾演一個高端的偽造支票犯
: 後來被吸收進去FBI內成為破案的得力助手之一
: 台灣的罪犯是否也能夠這樣子?比如製槍的製毒的
: 這些都需要技術為何不讓他有正當管道去發揮他的專長
: 至於殺人犯,可以拿來做生物實驗做藥物測試
: 或是說做高危險工作比如核電廠
: 他們的行為對社會造成損害,我想不該只有死這麼便宜
: 而是要去彌補對社會的傷害,對社會大眾有所貢獻
: 我想會有人說我變態或是不文明
: 但是大家仔細想想,死刑真的符合最大利益嗎?
: 單純分享我的想法,謝謝大家
講了那麼多.......
結果也是做了一堆毫無「人權」的事情啊
讓一個人保留他應有的尊嚴,
至少是為人的尊嚴離開這個世間
這樣才是真正的文明吧
所以不少反對死刑的人講到最後
連「人權」的精神都不知道跑去哪
真不知道哪來的立場批評支持死刑者野蠻
有些廢死論者說:「永久監禁比較有人權」。
然而興許大家已然忘記之前爆發的劫獄案
該案就某些陰謀論者認為,可能有其他的陰謀存在
但關心那些繪聲繪影的同時
其實該事件也真真切切地揭露了
當前台灣監獄對待受刑人的情況並非合乎「人權」之水準
所以廢除死刑後,把人一輩子關進那種折磨肉體和精神的地方
真的有比「死刑」還把人當人看嗎
至於更多的廢死相關議題,本板精華區都有
就不多加論述了
除非還要再辯論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8.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2225262.A.CB2.html
推
05/22 00:25, , 1F
05/22 00:25, 1F
推
05/22 00:54, , 2F
05/22 00:54, 2F
→
05/22 00:54, , 3F
05/22 00:54, 3F
推
05/22 01:29, , 4F
05/22 01:29, 4F
→
05/22 01:29, , 5F
05/22 01:29, 5F
這個問題太過於簡化。
通常犯案者的手段變得兇殘,
除了外在的環境改變給予刺激,
行為人本身具有的性格,
也會成為犯案手法兇殘與否的變化原因之一
※ 編輯: success0409 (118.169.188.182), 05/22/2015 01:38:56
推
05/22 02:05, , 6F
05/22 02:05, 6F
→
05/22 02:05, , 7F
05/22 02:05, 7F
推
05/22 04:21, , 8F
05/22 04:21, 8F
推
05/22 10:50, , 9F
05/22 10:50, 9F
→
05/22 10:50, , 10F
05/22 10:50, 10F
推
05/22 12:42, , 11F
05/22 12:42,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心情
21
113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0 篇):
心情
172
407
心情
21
113
心情
7
11
心情
9
18
心情
6
66
心情
10
11
心情
0
1
心情
0
4
心情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