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女版被噓爆的那篇
※ 引述《hotaru1986 (ruru)》之銘言:
: 剛剛看到男女版被噓到xx的文章
: 好奇的點了進去
: 雖然女主角的用詞有點情緒化
: 但我還是想來問問women版的大家
: 如果你的男友是獨子
: 男友媽媽出車禍行動不方便
: 將來結婚願意跟男友媽媽住在一起
: 並且心甘情願幫忙一起照顧婆婆沒有絲毫抱怨
: 如果真的有女生願意
: 我想除了真的很愛這個男生
: 應該沒有別的原因吧
: 反問我自己
: 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我也有一問題
如果妳是獨子(女生)
媽媽單親扶養妳長大,妳媽媽出車禍行動不便。
有人會1.堅持不結婚,要和媽媽住一起照顧媽媽
2.或者希望老公同意和媽媽一起同住,以便就近照顧,不然不結婚。
如果可以做到1和2的人,請妳們將心比心
不能的人,或許妳們有自已的道德觀念吧~
不過
如果你的男人可以為了妳,放棄自已的媽媽
以後他也可以為了別的女人,放棄他的老婆
切記~切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63.2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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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感情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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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邏輯還是妳看不懂,
一個單親媽關扶養長大的小孩,為了女友捨棄媽媽
品德操守是能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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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人是"單親媽媽養大的"
媽媽出車禍了,行動不便,如果還不知道去照顧,這種品德男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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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折衷的作法,但是原文女方的回答,很明顯斷自已後路,智商問題
男方說因為媽媽行動不便(要復健),希望跟媽媽住一起照顧
女方大可說等媽媽身體康復,再搬出來住
而不是一直說"之前說好了要住外面之類白目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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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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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因為女方不接受男方住家裡照顧媽媽
想必她也認為同樣的事發生在她身上,也不會有男生願意照顧自已的媽媽
如果同樣的事發生了,她想留在家裡照顧媽媽,應該就結不了婚了。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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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標準,給推!
不過如果妳和原波男友相同條件下,妳還是不願意和媽媽住一起嗎?XD
1.單親媽扶養成人,2.媽媽出車禍行動不便。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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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有說,她想"留在家裡"照顧媽媽的話 這個本身和選項3 就有衝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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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看看原文,和這邊的原文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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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 或許妳不同意吧~
我的觀念是,如果遇到不孝順的人,我不認為他是個人品多好的人。
也不會是個可以托付終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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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XD 不過我是奶奶帶大的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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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5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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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時候說不和父母住,不孝了
斷章取義,我要怎麼回妳。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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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妳看清楚,前提1.單親媽媽扶養長大和獨子 2.媽媽出車禍不良於行
妳看清楚了嗎? 我現在解釋一次,請妳看清楚前提
別再那邊不和媽媽住就是不孝(重點是單親、獨子、出車禍,妳看清楚了嗎?)
單親媽媽扶養長大,也就是說媽媽只有你一個兒子(家裡沒有別人)
再者媽媽出車禍,不良於行(基本生活有問題)
這時做為獨子,你忍心放媽媽一個人在家嗎? 這不算是不孝嗎?
妳媽當初照顧妳時有嫌妳麻煩嗎? 她單親就代表妳媽也是一邊工作一邊養妳
而且她現在是"出車禍"不良於行,有點同理心好嗎?
妳是獨子,她除了靠妳還能靠誰?
妳為了和女友住,放棄一個一邊工作一邊養大妳的單親媽媽(不良於行喔)
這不是不孝是什麼?
再者,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小孩,特別能體諒媽媽的辛苦
也知道媽媽無依無靠,在媽媽出事的情況下,不願就近照顧,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
那我想請問,以後女友變老婆,又肥又老或出事時
誰又敢指望他能一如往昔呢? 這樣的人可以托付終生嗎? 有種東西叫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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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以想想,單親家庭,媽媽有因為要工作,就不照顧小孩嗎?
至於不跟媽媽同住就是捨棄媽媽,請看上面的解說,前提是單親、獨子、出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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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4:5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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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妳看不懂我也不怪妳,每個人的領悟能力本來就不同
妳和原PO一樣,中文能力都很特別。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6:06)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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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當了七年文字工作者,呵呵呵呵呵呵呵
自取其辱。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6:1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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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些=號都是妳打的,我有打過嗎?
=號旁邊那些東西,都是妳斷章取義,但我不怪妳啦
因為妳從頭到尾都看不懂,解釋了一遍還是不懂,妳有閱讀障礙嗎?
七、年、文、字、工、作、者。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時候臉真的是自已丟的。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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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裡被打臉??願聞其詳,不要和原PO一樣,說人是媽寶,卻不知道什麼是媽寶
這樣和原PO有什麼不同~~七年文字工作者~~~發篇文章來看看吧~~呵呵
好啦,我再和妳解釋一次,妳硬要在我的文章加等號是可以的
妳可以說 我認為"獨子放出車禍不良於行的單親媽媽一個人在家=不孝"
妳這樣說我不反對,但妳少了很多東西 妳說獨子不和媽媽住=不孝
這就是斷章取義了!!!
例如我說 女生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高
妳就斷章取義 女生=高
這樣我要怎麼承認這是我的原意呢?
妳以後別說妳是七年文字工作者了,不會不好意思嗎?
還是說我這樣解釋妳還是看不懂?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6:3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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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這樣還不懂,我也沒辨法了,神邏輯的是妳吧^^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6:3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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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妳應該知道妳那邊有問題了
只是不想承認而已,然後就用開始跳針,沒關係,我不會怪妳的,因為妳是
七~年~文~字~工~作~者 越想越趣味~哈哈哈
※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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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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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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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本來就是妳斷章取義,再說別人邏輯很差,我也很配服妳
我明明就不是那個意思,妳先誤會別人,再說別人神邏輯......
怕妳不懂都解釋給妳聽了,還舉例了,妳還要硬凹 整串也只有妳"一個人"噓過我
都在這個版了,還沒有多少人挺妳是對的
在別的版妳早就被噓爆了。
文字工作者是妳自已說的,真的被別人笑也是剛好
因為妳真的斷章取義啊~~ 需要我把文章整理一下,再來打妳臉嗎?
這樣只是更丟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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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ichuan 來自: 68.63.235.27 (09/1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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