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動手打人的男人

看板WomenTalk作者 (太陽研究社社長)時間12年前 (2011/08/10 19:17), 編輯推噓-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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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cil722 (華華)》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先把原文吃光光 : 今天的最新進展 前男友在警察局那告我傷害外還有公共危險罪 還有毀損財物 : 因為我在他開車送我回家的路上 我們就發生了口角 .口角的原因呢? 怎麼都不說口角的原因? : 在這之中就有肢體的動作 只是不嚴重 拜託,對方在開車,你還跟她有肢體的行為 你這樣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 所以這點我昨天在文中並沒有做說明 : 公共危險罪的部分 因為我們車輛行經輔大的時候 : 他那時候毆打我 所以我就開了車門準備要逃跑 行經輔大的路上 哪一個駕駛會在開車的路上毆打對方 這樣怎麼開車呢?? : 並且有放聲大叫 在掙扎的過程中 有踢到前面踏腳的那塊板子 : 板子有被我的鞋子摩擦到擦傷 : 然後這點 被他放大成 我有公共危險罪+損毀財務 : 已經有在新莊板po文了 : 希望昨天8/8號兩點五十分左右 有行經過輔大的車輛 可以幫我做指認 : 我只記得我副駕駛座旁邊停的一輛藍色車子 他後來沒有再行進 : 有停下來往我這邊看 : 因為後來前男友很快把我的車門拉上 並且快速的開走 : 希望有好心的板友可以幫我做指認 : 謝謝 : 還有 我從頭到尾確定是要提告的 不管你跟你男友有什麼吵架 你在開車的時候 跟她發生肢體衝突 除非他主動過來打妳 否則妳的行為 造成公共危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08/10 19:18, , 1F
你要LAG多久阿= =
08/10 19:18, 1F

08/10 19:18, , 2F
越來越多其實可以推文就好的文章...
08/10 19:18, 2F

08/10 19:19, , 3F
你的論點幾百人說過了吧
08/10 19:19, 3F

08/10 19:19, , 4F
這種文根本不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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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9:20, , 5F
你快點刪文吧 這些已經好多人講過了甚至比你詳細
08/10 19:20, 5F

08/10 19:22, , 6F
有爬文的話會發現你說得大家都說過了
08/10 19:22, 6F

08/10 19:31, , 7F
上面某樓好激動 查了一下原來是被打臉的
08/10 19:31, 7F

08/10 19:44, , 8F
5樓........大家在找你耶.....要不要踹共一下呀
08/10 19:44, 8F

08/10 20:46, , 9F
要不要那時候的呼吸心跳也報給你知道?
08/10 20:46, 9F

08/10 21:01, , 10F
無聊文 可以退散嗎
08/10 21:01, 10F

08/10 23:24, , 11F
沒梗就不要在PO了
08/10 23:24, 11F

08/11 00:24, , 12F
快點學5樓刪文吧
08/11 00:2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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