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重考版版主CIH亂水桶

看板UniDis-Serv作者 (30分滅一國的匈奴)時間16年前 (2008/07/13 13: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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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如果還有需要答辯的請於這5天提出 由於事證有一點多,所以小組長要思考判決的結論要如何 但是我希望雙方在判決過後,不可以有任何異議,這一點請雙方都做到 不服結果就請往上一層上訴,本人不處理結案的申訴 joh ※ 引述《allnewfish (重新?)》之銘言: :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 請問雙方還有事證要提出嗎? : : joh : 我想在此補充幾點 : 1. josephi之文到底是否算經營補習班之道 : 是否該刪? : 以我一個板友認為j大之文重點在於 自習教室共用 : 而非最後一句"有點好奇今年台北兩大重考班會變得如何" : 我認為 他純粹只是看到補習班的生態有感而發之言 : 並非刻意去探討補習班經營之道 : 而 自習教室 的確也能成為同學們選擇補習班之因素 : 我個人認為此文章沒有刪除之必要 : 也無明顯違反板規 : 板主就因為j大好奇未來重考班的生態 : 把此文歸類於討論如何經營補習班 : 實在刻意且牽強...... : 2. albert0303噓文是否違規? : 倘若今天j大之文不該被刪 而是板主誤判 : 那麼a大應該要免除水桶 : 我想他只是提出心理的懷疑 : 並非以肯定語氣或者謾罵字眼批評板主 : 至於噓文 板規並無規定不能"亂噓"別人(板主) : 所以 即使亂噓 也不該被水桶 : 若j大之文確實該刪 板主沒有誤判 : 但是 a大之噓文並未構成人身攻擊 : a大根本沒有發生辱罵或者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 : 態度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 : 既然人身攻擊不成立且噓文本無罪 : 判定水桶實在不合理 : 3. 用未來板規定罪板友過去行為 似乎有點荒謬 : 本板為重考經驗討論版,為在學重考生、自學重考生或是重考班的重考生, : 交流重考的心得與經驗,並非重考補習班經營之道討論版。 : 此版規我私想是因為有了j大文章a大推文才訂定出來 : 即使此板規是板主先前就已經規劃的 : 但是此板規定於事件發生後 : 板友們根本不知道有此規定 卻還是被罰 我認為不合理 : 頂多警告一次 下次不得再犯 應該較為合理 : 4. 感想: : 板主應該要有容忍被噓的雅量 : 更何況板主判決本來就有可能出錯 : 我認為這兩次事件 似乎兩位板主都在被噓後 : 作出有違於一個好的板主該有的行為 : 若是板主們怕被噓 : 就在板規規定不准噓板主 : 另外c板主說請勿以"感覺"亂噓 : 我只能說 推 跟 噓 本來就是主觀感覺 : 我認同你就給推 我不認同你就給噓 : 希望組長明察 感謝 -- 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2.52 ※ 編輯: joh 來自: 59.124.92.52 (07/1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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