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Roddick和Gonzalez第四盤盤末點

看板Tennis作者 (留香)時間14年前 (2010/01/25 00:52), 編輯推噓1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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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規定就是規定 這句話在改變了語氣與方式之後 有許多理解 第一種 是對於 規定的肯定 是種對於遵守嚴格的價值判斷上作出的肯定 如選手的腳誤 與 裁判的標準 如果在一種標準之下 確實賦予執法者有權限去對於比賽過程進行裁判 那麼 對於嚴守自己崗位職務的人員 其盡忠職守地執勤 我看不出任何可非難性 第二種 是對於死腦筋的否定 這也是多數人對於傳統法律人的刻板印象─死板又不知變通 然而 堅持 規定 與 不得隨意變通 是有其必要性 發球踩線要踩多少才該喊?每次踩都要喊嗎? 這次判分應該要重打嗎?還是直接判分給某方呢? 每分的價值都一樣 還是說 在 bp/sp/mp 要有不同呢? 儘管規定是白紙黑字寫明了 在執行上確實還是有他的難度存在 如何算到位?如何算無法有效回擊...取決於裁判主觀(苦難的開始XD) Roddick第二輪 面對自己的賽點 也有類似的遭遇(我很怕記錯 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2/4/1z8fa.html 所以 就今天的判決來說 Molina也忠實地維持判決的一致性 再者 如果Roddick要求重打 就重打 儘管雙方合意 反倒是裁判被外界影響了 那麼裁判的職責就只是個高級計分員嗎? 我認為 裁判還是盡了自己的本分 球員不應該身兼二職 而以一個 爭議判決結果 來說 本來就很難出現雙方都滿意接受的 忘了誰對我國法院的滿意度低於50%的情況作出回應: 「當然低於50%啊!輸的人會不服輸 勝訴的人會說判太輕!」 以上 和平 理性 -- 絕大多數人似乎都很清楚別人該怎麼過活,卻對自己的一無所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85.252

01/25 00:55, , 1F
法律也拖下水啊XD
01/25 00:55, 1F

01/25 00:55, , 2F
所以面對線邊的爭議地帶,有球能打直須打,莫待改判再哭哭
01/25 00:55, 2F

01/25 00:56, , 3F
沒錯 Roddick那球跟今天這球真的很像XD 不過重要程度差
01/25 00:56, 3F

01/25 00:56, , 4F
滿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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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0:57, , 5F
若不相信MOLINA~~不知道還要相信誰~
01/25 00:57, 5F

01/25 01:02, , 6F
posada(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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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1:03, , 7F
XDDDD 樓上笑死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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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1:04, , 8F
我也笑了XD
01/25 01:04, 8F

01/25 01:05, , 9F
XDD
01/25 01:05, 9F

01/25 01:07, , 10F
推你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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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1:09, , 11F
也推de大 嘴角失守了XD
01/25 01:09, 11F

01/25 01:35, , 12F
XDDDDDDDDDDDDDDDD
01/25 01:35, 12F

01/25 01:38, , 13F
這篇中肯 有討論到裁判的性質而不是只有怪裁判 也推簽名檔XD
01/25 01:38, 13F

01/25 09:54, , 14F
大推這篇,中肯!昔日隊友推+自己本身也有裁判證!
01/25 09:54, 14F

01/25 09:55, , 15F
這篇完全說清楚了網球主審應該扮演也必須扮演的角色!
01/25 09:55, 15F

01/25 10:12, , 16F
posada表示:
01/25 10:12, 16F

01/25 11:07, , 17F
推這篇,該改的是規定而不是執法者態度
01/25 11:07, 17F
文章代碼(AID): #1BN7hJHo (T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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