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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情] 拿到正式offer被取消-育鴻電子(秀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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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原公司內部問題,讓我下定決心要換工作. 努力後,也很順利的拿到新公司offer. 當時主管口頭允諾,我請他一定要給我正式offer. 一週後由於還是沒拿到,我打了通電話給他. 他說會再請人資盡快處理. 於是當天下班前我就收到mail附檔正式offer. 人資也在mail後打給我,請我確認無誤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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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84條,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因為你之前工作離職,所以可以依這條來要求對方公司賠償. 畢竟你是離職的,如果之前沒有工作,就比較難要求賠償了. 賠償金額很難說,如果是我就是看之前工作薪資*6~8個月. 因為資遣後就業服務站也是給6個月,所以我覺得6個月應該算是法院允許的. 就寫個存證信函要對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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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要就有差. 有的公司會怕. 我朋友之前跟某公司簽約兩年. 約定好兩年到公司會給簽約金XX萬. 結果一年半就被主管以不適任資遣. 資遣費都有算足. 但你知道按照勞基法的資遣費就那一點點. 我朋友就寫存證信函和跟勞動局申訴. 理由是僱用關係存在. 還沒上法院喔 只是要去勞動局調解而已. 公司就打來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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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84主張我是覺得有點怪啦,先不說到底什麼權利受損. 因為184的要件有夠多,原告的舉證責任跟天一樣高,所以對當事人就比較不利. 比如推文中很多人提出的「為什麼是六個月、怎麼證明損害是六個月」. 個人會這樣建議:直接走一般的違法解雇流程,反過來讓公司去證明為什麼可以解雇你. 因為勞動契約是一種「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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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只有單純民事而已,告了若不能保證勝訴,. 還要支付開庭費用,算是人財兩失。. 個人覺得最多只能跟公司說給你資遣的證明好讓你拿失業給付。. 而且說實在很多勞方都是這樣玩,如果這判決成立,. 那以後大家手上可就不能拿一堆offer來選擇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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